民主進步黨中國政策研討會

民主進步黨中國政策研討會企畫案

 

中國事務部

本企劃案於1998/12/7經民進黨第七屆第五十七次中常會通過

一、研討會的目地

針對本黨有關中國政策的基本主張,進行深入和細緻的研討與辯論,藉此凝聚本黨現階段中國政策的共識,並提出具體的政策指導原則。
 

二、研討會名稱及議題建議

討會的名稱建議為「民主進步黨中國政策研討會」。

其次,由於中國政策所涵蓋的範圍極為廣泛,為使研討會能夠有效的進行,建議針對下列三個方向進行研討,中國事務部並初步草擬細部討論參考議題如下:

  1. 後冷戰時期國際政治新秩序對台、中關係的影響。

    1. 蘇聯瓦解之後,亞太區域國際權力結構發生何種變化?對台灣生存發展有助益或妨礙?
    2. 中國國力提升與其在亞太區域之影響力的改變,對台灣的影響為何?
    3. 美中關係改善、建立建設性夥伴關係,對台灣國際生存空間有何影響?
    4. 美日安保共同宣言與防衛指針的訂定,對台灣安全是否有利保障?
    5. 美國是否會在中國的壓力之下,做出影響台灣利益之行為?
    6. 世界各國是否將在中國的要求下,逐漸接受中國對「一個中國」原則的主張,進而改變其一個中國政策?
    7. 世界各國是否對台灣施加壓力,要求台灣與中國進行談判?甚至促使台灣接受中國之談判條件?
    8. 國際間對中國在台海使用武力的態度為何?中國有無可能對台使用武力?
    9. 台灣加入正式國際組織的機會何在?可能入會之組織為何?
    10. 台灣是否能夠參與區域安全合作組織,以避免台海發生軍事衝突?

  2. 台、中雙邊協商與互動關係的策略規劃。

    1. 台灣應否與中國進行談判?談判的目的為何?
    2. 應以何種形式與中國進行談判?(政府對政府?政黨對政黨?民間對民間?)
    3. 雙方談判應否預先設定前提條件?若應,其條件為何?
    4. 談判的議題應如何設定?那些議題應進行談判?哪些議題不應談判?
    5. 談判應否儘速達成結論?雙方談判若陷入僵局,應如何處置?
    6. 是否贊成兩國元首或雙方官員互訪?有無前提條件?
    7. 是否贊成台、中雙方正式互設代表處或辦事處?
    8. 現階段雙方應於哪些事項上推動交流?
    9. 應否大幅開放中國人民來台?入出境事務如何管理?
    10. 雙方有哪些事務應進行合作?(例:共同打擊犯罪、刑事犯遣返、經濟投資合作**)

  3. 兩岸經貿關係發展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挑戰與因應對策。

    1. 現階段應否提升兩岸經貿往來關係?
    2. 兩岸經貿往來,包括哪些事項?哪些應予以促進?哪些應予以限制?
    3. 應否全面開放中資來台?
    4. 應否全面解除赴大陸投資的限制?(對戒急用忍政策的立場)
    5. 應否全面放寬中國貨物來台的限制?
    6. 兩岸應否立即直航?實現直航有無前提條件?
    7. 三通是否為台灣加入WTO的必要條件?
    8. 台灣加入WTO後,是否必須立即實現三通?
    9. 台、中雙方應否於加入WTO之前進行貿易談判?
    10. 我國應如何建立與中國之間經貿關係的經營管理制度?
 

三、研討會籌備工作

  1. 籌備工作:

    由中央黨部中國事務部及政策委員會共同負責主要幕僚工作,並由組織部、文宣部、秘書處指派相關工作人員予以支援進行各項準備工作,並由邱義仁秘書長擔任工作小組召集人。

  2. 中國事務部將提供下列資料供與會代表參考:

    1. 民進黨歷年有關中國問題之文件
    2. 北京政權自鄧六條之後有關台灣問題之文獻
    3. 國民黨政府自李登輝當選總統以來所有關於大陸政策的文獻
    4. 台海飛彈危機以後美中台三邊關係及國際情勢相關資料
    5. 關於台灣與中國加入WTO進程及協議的資料以及WTO入會相關規定
    6. 關於中台經貿往來的研究報告
    7. 與雙方談判行為相關的參考資料
    8. 鄧後中國政治經濟情勢相關評估報告
    9. 歷年來有關兩岸關係之民意調查數據
 

四、研討會進行的形式

本次研討會將依循下列原則辦理:

  1. 研討會以系列會議方式進行,針對前述三大議題,分別舉行交叉辯論,務求黨內意見表達之充分,並藉此明確釐清歧異觀點,用更多的時間換取共識的達成。
  2. 研討會採公開形式進行,參加人員須於會前提出書面報告
  3. 有關大規模辯論會議,暫行緩議;若黨內得以形成共同意見,再行呈報常會裁定,採取何種方式對外發表。
 

五、與會人員

參加黨內研討會議之成員名額共計36名,其產生方式建議如下
  1. 中執評委及中央黨部黨職人員代表12人
  2. 立院黨團推薦代表12人
  3. 國大黨團推薦代表12人
 

六、書面報告提交辦法

  1. 受推薦參加本研討會之人員,應於98年2月4日下午6時前,將書面報告及電子檔磁片,送達中央黨部中國事務部(請以WORD6.0以上版本,橫式書寫)
  2. 與會人員須針對本次研討會之三項議題,分別寫作2000字以上、總字數共計6000字以上之書面報告
  3. 受推薦參與本研討會之代表,得聯合提出書面報告。二人聯名時,總字數應達9000字以上;三人聯名時,總字數應達12000字以上。
  4. 未於上述期限前提交書面報告,或所提書面報告未符字數標準者,喪失參加研討之資格
  5. 書面報告應針對規劃之議題分別依下列格式陳述意見:
    1. 對於客觀環境與事實之認知及判斷
    2. 所採取之基本政策立場
    3. 關於政策立場主張之理由
    4. 對於該議題之具體政策措施及建議
 

柒、研討會之時間地點及籌備工作進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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