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全國婦女國是會議論文

婦女愛滋流行趨勢與防治策略的分析

任一安

國立陽明大學社會學科講師

一、前言 二、流行趨勢持續增加
三、女性感染人數快速增加 四、台灣婦女感染愛滋的危險指標
五、婦女愛滋防治的相關議題 六、其他相關議題

一、前言

  愛滋病在人類社會裡已經肆虐了十五年了,目前全世界已經有上百萬計的人死於此世紀瘟疫,已經發病的人數估計超過兩百萬,而愛滋病毒感染的成人估計也有近兩千七百萬萬的數目。儘管最近半年來雞尾酒式的混和療法在短期療效上有很顯著的進步,醫學專家仍不敢對其長前療效持過分樂觀的態度,加上這些新開發出來的藥物相當昂貴,實際受惠的病人會相當有限。未來的數年裡,除了早期發現感染並立即給予治療的案例外,醫學界似乎仍然無法找到完全治癒愛滋病的有效方法,也就是說,不久的將來,會有數以千萬計的人難逃死神的魔掌。每一個數字都代表一個寶貴的生命,代表一個破碎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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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行趨勢持續增加

  全世界的愛滋病流行趨勢除了人口最多的亞洲地區外,目前似乎有減緩的趨勢,台灣近年感染新個案的發生率也在趨緩,愛滋防治工作似乎已經見到成效,然而,由於愛滋病在人口群中的散佈會因為不同族群的危險行為程度不同而有傳染強度的差異,早期的流行趨勢所反應的是所謂高危險行為的感染狀態,晚期則有低危險行為的感染高峰出現,見圖一:
愛滋病發生率圖表
圖一:Shape of the epidemic, depending on intensity of transmission

  因此,根據流行病學的推估以及電腦程式的模擬,目前的趨緩局勢即將是下一波高峰的前兆,第二波感染高峰將會於十年後也就是下個世紀初出現,此外,由於低危險行為族群的人數眾多,即使其感染發生率較低,但造成的衝擊反而較高危險行為者為大,見圖二:

愛滋病流行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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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性感染人數快速增加

  女性在上述持續擴大的愛滋疫情中感染人數也將會快速的增加。根據民國85年11月28日衛生署防疫處所公佈的最新疫情資料顯示,台灣本土的愛滋病毒總感染人數已經超過一千一百人,男女感染比例仍然有明顯的不均,所有感染者當中,女性僅佔其中的百分之七左右。見下表:

行政院衛生署
民國85年11月28日
性別 感染者數(%) 發病數(%) 死亡數(%) <死於:死於>
其他原因 愛滋病

1047(92.2%)
88(7.8%)
369(94.6%)
21(5.4%)
265(94.6%)
15(5.4%)
<52:213>
< 5: 10>
合計 1135 390 280 <57:223>

  上述的流行病學統計數字背後所代表的,並不是台灣的女性比較不會受到感染,事實很可能正好相反,這個現象正好反應出我們對於婦女與愛滋的問題瞭解的不多,同時做得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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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台灣婦女感染愛滋的危險指標

 1.墮胎數字驚人:
  不論肇因為何,墮胎所呈顯出來的資料是評估生育年齡女性危險性行為的重要指標之一。從衛生署民國八十一年的統計資料中指出,臺灣地區的婦女實施人工流產的人數共有10606人,民國八十年更高達14000人左右。每年這些數以萬計的施行人工流產的婦女,竟然不到三成的人有使用避孕方法,手術之後採取避孕的比例也沒有增加多少。這些數字還不包括自費施行人工流產的未婚女性人數,因為自費病人難以掌握,並沒有列進衛生署的統計資料當中。每年臺灣地區婦女的實際墮胎人數遠比現有的官方統計資料為高。

  另外一個數字則顯示愛滋病毒感染即將嚴重威脅到我們的年輕代:台灣每年出生的三十萬名新生兒當中,有上萬名是由未滿二十歲的少女媽媽所生下來的。這些未成年的少女絕大數都是在不預期的情況下當上了媽媽。

 2.子宮頸癌高居癌症發生率榜首:
  長久以來子宮頸癌即為我國婦女癌症發生率的第一位,民國七十六年台灣地區共有2963名婦女罹患子宮頸癌,到了民國八十年代,死亡率仍然在每十萬分之十左右,高居第三位。

  研究指出,子宮頸癌的病因與性行為有關,預防之道可藉由早期篩檢加以早期治療而健康痊癒。子宮頸癌仍為台灣婦女的主要健康問題,反映了兩個事實,一是性行為深深影響到台灣婦女的健康,二是台灣的醫療體系仍無法就這個重要的婦女健康問題提出有效的因應之道。

 3.台灣婦女有利於愛滋防治的指標﹖
  經濟獨立、教育程度、女性傳統角色的改變。

  由上述兩個指標的分析可以看出,台灣婦女與世界其他地區的婦女一樣,面臨愛滋病的重大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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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婦女愛滋防治的相關議題

 1.婦女地位的提昇:
  近年來台灣婦女團體從法律(如修訂民法親屬篇)、教育宣導(如同工同酬、抗議性騷擾、要求增設公共女廁所收量)等層面為爭取兩性平等自由、促進兩性和諧關係,做出許多積極的貢獻,這些工作對愛滋防治工作相當重要的 。全世界的調查發現,婦女面臨愛滋最大的癥結所在即為兩性的地位不平等。有了兩性平等的社會基礎,一個女性才有可能要求她的性伴侶(不管是男友或是先生)從事安全的性行為,女性才有可能保護自己。

 2.防治政策應與人權原則相結合:
  公共衛生政策需結合人權法律的重要性在國際社會上已經被廣泛認知。然而,審視世界上的國家法律、政策與執行情況後發現,一直都有缺乏遵守人權標準的現象。

  歧視便是一個特定的問題,它會造成對人的不公平、不正義的差別待遇。歧視通常來自偏見與錯誤的資訊、對人類差異性的否定、以及對那些被視為非我族類的人的一種優越感。不歧視的原則對於人權的思考與執行相當重要。每一個重大的人權法案都會很特定地詳述不論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立場、國籍或社會出身、則產、出生,以及所謂「其他狀態」等各層面有所不同,不歧視的原則一概適用。禁止歧視並不意味著否認差異性的存在 ,差別待遇只能建基於客觀與理性的範疇內。

  雖然國際上的人權法案並沒有在健康狀態上明確地禁止歧視,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則已宣稱「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無論健康狀態如何都享有免於受到歧視、免於受到鼓動歧視的同等法律保護」。

  匡正不平等,包括健康上的不平等,並保護人們免於受到歧視是捍衛人權的主要工作。人權法案一般所關切的是個體與國家之間的關係,包括任何地區的人們都能享有市民、政治、社會、文化的應有權利。有些權利是絕對的,亦即不管是政府或其他人,絕不可加以限制。這些權利包括生存權、免於受刑、受奴隸、受苦役的權利、以及公平受審權。然而,如果要成就絕大多數的公眾利益,在嚴謹狹隘的定義之下,對多項人權進行干預就有其正當性。許多限制人權的合法性基礎中,中共衛生向被視為是其中之一。然而,對人權的干預只有在下面所述的情況下才能被接受:

   1.依法行事。

   2.關切公眾利益的合法性目標。

   3.在民主社會裡有絕對的需要去達成這樣的目標。

   4.沒有其他較不具侵犯性作法的情況下行使干預,以達成相同的目標。

   5.不武斷地行使干預,亦即以非理性或其他歧視的方式進行。

  政府的衛生官員不是經常將此一作法納入考量。傳統的公共衛生措施都是著眼於以限制受感染者或最容易受到感染的人來控制疾病的散布。事實上,強制、強迫、限制一直都是公共衛生措施的主要內容。對個人權利的干預,即使有保護公眾健康的正當性,如果沒有符合上述的準則都應被視為是對人權的侵犯。

  一般來說,最容易受到歧視的,是那些經濟上與社會上的弱勢族群,因此,要避免法律或行動對他們造成歧視或事後加以補救求償都有很大的困難。在愛滋病流瘣褻所收集的資資清楚地顯示,為了防止愛滋蔓延所做的公共衛生的努力有很大的機會可以成功(如降低愛滋病毒感染的發生率、增進感染者的福祉等),只要相關的政策與計畫尊重,而不是破壞,人權。非自願性的公共衛生措施幾乎是沒有任何正當性的,遑論有需要性可言。就此而論愛滋,對人權的合法性干預只能在非常特殊例外的狀態下才可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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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相關議題

 1.醫療制度的責任
  告知伴侶與法律問題、垂直傳染與需不需要墮胎的問題、心理諮商問題、女性照護者與女性病人所面臨的困境、預防性治療是否應擴大使用(保險套破裂時女性伴侶可否比照醫療人員服用三合一藥物等問題﹖)。

 2.自我保護
  女用保險套、局部使用的安全化學藥劑等女性主動使用的工具及其相關問題。

 3.教育宣導
  性教育與愛滋防治教育的時機、內容與方式。

 4.民間團體
  社福團體與防治團體的經驗整合(小梅案例)。

 5.性服務業相關問題
  男性性工作者對女性健康的威脅、女性性工作者的健康威脅與性工業犯罪化的政策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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