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全國婦女國是會議
一∼二:全民健保下的婦女健康

從女性照護工作看全民健保(二)

國立陽明大學社區護理研究所所長

盧孳艷

  「久病無孝子」在九十年代之台灣社會更耐人尋味。由於老年及慢性病人口之急遽增加,面對「久病」之家人是現代許多家庭共同之遭遇,在如此情境下,「無孝子」其實恆古至今也許並未改變;研究指出長期照顧者中女性佔70-80%,照顧年長盡孝道者,都是「孝女或孝媳」而非「孝子 」。

  老年及慢性病人口所需之長期照護工作應該是複雜而多樣的,它可以包括護理之家、居家護理、在宅服務、日間照護等,然而因為健保給付之限制、機構設施之不完善、照護模式無法整合,因此在台灣,長期照護工作目前仍是各個家庭的責任,不僅是女性照顧者體力上的耗損,也是精神上極大的負擔。

  健保給付居家護理之條件包括病人清醒時間50%以上之活動限制在床上或在椅子上,有明確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者,病情穩定能在家中進行醫護措施者。可見慢性病患之居家照護在醫療的知識與技能上之需求較多,病患自醫院回家之前,家屬需要足夠的時間學習,無論是醫院或社區中而來的居家護理師,應提供訓練,使照顧者在家中環境能執行例如抽痰、更換尿袋等之技巧,目前這些都未包含於健保給付內,研究指出女性照顧者之身體與心理負荷,往往來自於「醫療技術之不熟練如抽痰、醫療設備功能不熟悉如呼吸器、病患情況變化無法掌握」,由於技術之不熟練,照顧者執行每個步驟也就需花多點時間,而且生死攸關造成女性照顧者心理負擔。

  健保給付居家護理照護項目包括醫師及護理訪視費,護理訪視費為一小時1100元,此給付內含材料費,一小時也包含交通時間,而且每一個案每月只有二次訪視給付。如此的給付標準,造成之許多問題包括(1)極少之個案合乎標準而不必送至機構,家庭內需有足夠且適當之空間容納醫療設備(2)訪視費中包含材料費,居家護理機構在材料之選擇將以經濟為原則,而不是方便照顧者之使用為原則(3)訪視時間太短以致只有護理性之服務,而犧牲其他重要護理指導,例如教導照顧者觀察評估病患呼吸困難之早候,以便與適當醫療單位聯繫,因而減少照顧者之精神負擔等 。

  居家護理之少許給付卻是女性照顧者唯一可得到之協助,研究指出長期照顧工作使女性照顧者失去許多社會接觸而孤立,身心負荷大,在宅服務、日間照護都是可以減輕或改善身心疲乏之方法,至少可以使照顧者有機會參予社會活動包括支持團體,然而目前並未包含於健保給付中。

  看護工之雇用也是目前台灣長期照顧之資源之一,然而許多婦女為了照顧家人而犧牲工作,家中之經濟收入減少,由於看護工尚不是健保給付之對象,更無法考慮雇用看護工而得到少許解脫。

  台灣政策性的將長期照顧規劃為家庭之責任,健保給付僅於極有限之範圍,女性照顧者成為犧牲者,不僅承受來自其他家人、社會之壓力,執行照顧工作也是身心交瘁。促進婦女健康,建議健保給付做以下之改善:(1)將護理訪視費提高並作細項分隔,(2)社會型模式之日間照顧列入健保給付中(3)定期在宅服務列入健保給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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