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全國婦女國是會議論文集
四∼二 婦女團體圓桌會議-共創雙贏財產制

親屬法的沿革及展望-以男女平等為中心

楊茹憶

台北市上班族協會總幹事



前言

  新知邀請我們來談這個問題,主要是希望讓目前扮演著不同角色的女性,都能夠來談談這個問題,她們怎麼看夫妻財產的制度。而本會一向處理上班族(受雇者)的業務,因此,就從上班族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

初步訪問

  對我來說,因為還沒有進入婚姻關係,而且自己比較熟悉的朋友中,也沒有人遭遇婚姻仳離而有財產上的問題,因此,對於夫妻財產的現行法令規定,並沒有太多的瞭解與研究。而在接獲這個題目之後,我立即對我周遭的上班族展開調查,詢問她們對於夫妻財產制度的看法。 我所問到的上班族,大部份也是未婚,因此也是不太清楚到底夫妻財產制度可以有哪些選擇。我最後以選擇題的方式問她們:「妳(你)希望採取『所得分配制』還是『勞力共同制』?(當然這個部份還是需要再作解釋)

女性的回答可以分成以下兩種類型:

  第一種:看狀況。「如果先生的薪水高過於我,那我就想要選擇勞力共同制,如果我的薪水高過於先生,那我當然選擇所得分配制。」做這樣回答的女性,多半是有經濟獨立的能力,但是慣於消費;而且其觀念停留在「談權利的時候要求男女平等,講責任義務的時候她是女人」的"撿芒果"心態。因此,希望自己的錢拿來自己花,可是家用就要先生給。

  第二種:所得分配制。做這種回答的人,是較有女性意識的獨立女性 ,她們通常毫不考慮的就直接回答「所得分配制」,可是後來會再反思,「那家庭主婦怎麼辦?」

而男性的回答亦有截然不同的兩種論調:

  第一種:勞力共同制。理由是家庭為最小經濟單位,兩性共同對家庭有所貢獻,不因為一方薪水高或另一方完全沒有薪水,而有經濟上的不平等。屬於傳統家庭觀,卻又有尊重女性的平權觀。

  第二種:"當然是"所得分配制。因為,勞力共同制使得男性的既得利益被剝奪,根據經濟觀點來說,採用勞力共同制將使男性選擇不進入婚姻狀況,取而代之的是有"許多"的非婚姻關係。這是屬於新一代傾向不婚的男性觀點,婚姻本身的誘因很低,如果再加上經濟上的"權益被剝奪"當然更敬而遠之。

  因為我所訪問的人數不夠多,因此沒有辦法以數據的方式來分析,但是,如果說第二種類型的女性,與第二種類型的男性都較第一類型為多的話,那麼所得分配制,不就成為較容易推動的制度了嗎?

我們的立場

  然而,站在上班族協會的角度來說,我們會傾向支持哪一種夫妻所得分配的方式呢?我們將會支持所得分配制!

  我們的理由是:所得分配制將使得女性開始重視自己在職場中的權益 ,包括同工同酬、職業隔離問題、升遷平等等目前女性在職場中被差別待遇的各項問題。而不會只安於現況,甘心在職場中做次等上班族。

  但是,這樣的立場,絕對會被批評是犧牲目前女性的權益,尤其是家庭主婦。因此,如果制度可以設計成雙軌制的話,家庭主婦的部份就以勞力共同制來做分配,而職業婦女則是採用所得分配制。不過,勞力共同制的前提是雙方都有處分權。

  我們假設這樣的設計將可以有以下的效果:第一,男性考量自己的所得使用額度,將因妻子不外出工作而減少,因此,較會鼓勵妻子外出工作。第二,女性如果一旦選擇走出家庭工作,她對於工作薪資的要求,就必須高過於他待在家庭中,因此,職業婦女將會努力爭取工作上的報酬與成就,有助於女性爭取在職場中的平等待遇。

  基本上,這樣的想法,是我們的拙見的,但是足以表明我們的態度。當然,站在同為兩性平等而努力的立場上,希望大家能共同激盪出對兩性都公平的制度。

第三屆婦女國是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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