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婦女國是會議論文集 
張斯寧:育兒期就業婦女的托兒與教養


育兒期就業婦女的托兒與教養


張斯寧

弘光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科

摘  要

  隨著社會、經濟、教育的變革,多數台灣女性已走入職場並在其間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不但追求自我的實現,也為家庭經濟以及臺灣工商發展貢獻一己之力。在職業婦女族群中,不乏育有學齡前子女者,她們在兼顧工作生涯與親職生涯的雙重角色壓力之下,若能得到所處之各相關系統(小、中、外大系統)中的各個環境之同理、支持與協助,則個人工作與親職角色的「兩全其美」才有可能。本文由兒童發展的生態關點來闡述「母親就業」本身是無法論斷對子女發展的影響,企盼育兒期就業婦女能自傳統社會規範之刻板性別束縛中坦然走出,主動、積極地在托兒安排與子女教養工作中取得各相關環境的同理、支持與協助。進而以有限的時間與体力來營造有利子女發展、與平衡個人工作與家庭的生態環境。

關鍵字:育兒期就業婦女、托兒服務、子女教養


壹、前言

  近三、四十年來,臺灣創造了舉世稱羨的經濟奇蹟,國民所得大幅提昇,社會繁榮富裕。在這期間,平均勞動參與率維持在45%上下的女性工作者,對臺灣工商發展也著實功不可沒。隨著臺灣女性在職場中扮演日益重要角色的同時,年齡在22~44歲層級的婦女成了女性勞動參與的主要群體(曾敏,民80),而此一年齡層就業婦女多是育有0~6歲學齡前幼兒的婦女---簡稱育兒期婦女;在兼顧工作生涯與親職生涯的雙重角色壓力之下,臺灣育兒期就業婦女如何能在個人專業工作與親職工作上走出一條並行不悖且相輔相成的大道,將是本文所欲探究者。

貳、育兒期就業婦女的兩難

  根據研究,家庭的經濟需求是令許多母親在產下孩子一、二個月後旋即返回工作崗位的最重要因素;但是,現代婦女的高學歷、高職業位階、個人專業成長、以及在工作中所擁有的充實、愉悅與自我實現同樣也對育兒期婦女的就業決定有相當大的影響(Volling & Belsky, 1993)。以上現象造成雙生涯家庭--即夫妻都得兼顧家庭與個人事業--的愈益普遍,台灣約有二分之一的家庭屬於這類家庭(張耐,民84)。然而,無可諱言的是當夫妻雙雙投入職場時,家庭中的事務及育兒工作該如何處理與該由誰負擔呢?

  即便現代高學歷婦女有相當獨立自主的意識及生涯發展的機會,但在不同的研究中發現下列因素對育兒期婦女是否返回工作崗位之決定仍有相當的影響力:能否得到丈夫在就業上的認同與支持、丈夫對家務及育兒工作的參與程度、家中是否有替代照顧幼兒者、能否能找到提供高品質服務之托育機構、以及工作場所能否能給予彈性工作時間及帶薪的育兒假等(Volling & Belsky, 1993;Domingo,Kepply,& Chambliss, 1997)。上述的種種考量同時也反映出社會規範變遷的遲緩尚未能配合社會及家庭結構的改變,尤其是在社會工商化與都市化之際,祇含括夫妻及子女二代的核心家庭已取代傳統的大家庭之際,傳統規範仍將繁重的家務與教養子女之責任獨獨加諸在女性身上,視母親為幼兒最佳的關係人,而令母親單方面負起育兒責任(林可文,民87)。這使得就業婦女本身在多重角色衝突之下承受過重的壓力,例如:「工作、家庭、與自我充實三者不易維持平衡」、「為了兼顧工作與家庭,時間不足」、與「工作太忙要做一個好母親不容易」等。在家庭壓力方面,更以子女教養問題居於首位(井敏珠,民81)。原本身處在有學齡前子女家庭生活周期的婦女即需要相當多的時間、精神、體力來教養孩子(唐仙梅 & 曾敏傑,民84),就業的育兒期婦女白天既要上班,在上班時段「孩子該由誰帶才合適?」(王鍾和,民75),以及在下班後「如何於有限的精力與時間內扮演好親職角色以及完成家務?」則成了她們相當傷神的課題。即便托兒安排有了著落,但在嬰兒生命的前二年,母親與嬰兒的依戀是相互的,每天要將自己的寶寶交給保育機構、保母或親人照顧一長時段,將使許多育兒期就業婦女產生緊張、焦慮、罪惡感、甚或擔憂托育是否會對孩子各領域的發展以及親子關係有不利的影響(邱書璇譯,民84)。

  由上所述,不難發現育兒期就業婦女在個人發展與親職工作的兩難中承受相當的壓力。雖然,在雙生涯家庭儼然成為未來家庭必然趨勢之際,她們投身職場打拼,但絕大多數的育兒期就業婦女仍不離傳統的以「做一個好媽媽」為首要的目標(周麗端,民86)。要如何使自己從如此多重角色的心理束縛中坦然走出、要如何在無法避免的托兒安排以及孩子教養工作上找到相輔相成的著力點,這在在攸關到「成為一個稱職的就業媽媽」此一目標的達成與否。

參、從兒童發展之生態觀點探究育兒期婦女就業對子女發展之影響

  亙古以來人類社會未曾改變的一大公式即是:「母親=育兒」。在這個公式的影響下,人們相信:母親一旦走出家庭就業去,勢必對孩子的照顧在「質」與「量」上皆有減損,而影響了孩子健全的發展(林可文,民87;Moorehouse, 1991)。育兒期婦女就業究竟對孩子有利?抑或不利?雖然許多研究學者悲觀地提出婦女就業對孩子認知、學業、情緒、以及自尊等發展上的負向影響(Chambliss & Downie, 1992);但半世紀以來,大多數的研究在比較全職、兼職、未就業母親孩子(包括嬰兒、幼兒、學齡兒童、青少年、青年)的各領域發展時,發現其間的差異甚微(Hoffman, 1989)。更有研究學者發現母親就業對孩子發展之正向影響,譬如:令學齡兒童較能分擔家務、獨立訓練較佳、以及學得較負責(Hoffman, 1974),以及性別角色之界定更具彈性(Gold & Andres, 1978b);使青少年孩子得到較多的支持而更獨立、社會適應較佳、親子關係較佳、擅交友、與較佳的學習成績(Gold & Andres, 1978a)。因此,單就「婦女就業」本身是難以推論對孩子長程發展的影響是好或是壞,似乎從兒童發展的生態系統中來探究此一問題(見圖一)較能看到事情的全貌(Moorehouse, 1991)。

  持兒童發展生態觀點的學者們強調環境對孩童發展的重要影響,但環境本身並非單一且一「層」不變的,它是由一系列由小漸大的結構系統。從幼兒本身各項特質對其發展的影響為基點,至其所處的小系統環境(家庭、居住社區、學校或托育場所等),再向外延展至中系統環境(係指小系統中各個環境間彼此的關係)、外系統環境(即各類與幼兒間接相關之社會環境,如:父母工作場所、社會福利服務等)、以及大系統環境(是指架構一個文化社會的意識型態、價值觀、習俗、律法等)。幼兒直接或間接地生活在這些系統環境中,一方面深受其影響,一方面也影響這些系統環境。此後,各環境間也非孤立存在著,而是彼此相互影響著。

  爾近,許多研究學者紛紛據此生態架構探究婦女就業對子女發展的影響,茲從生態圖之圓心(即幼兒本身)為起始點往外延伸地逐一陳說相關之研究發現。

一、幼兒自身特質:

  1. 年齡:Domingo,Kepply,與 Chambliss (1997)在對大學生與母親之依附關係研究中發現:在子女學齡前階段之母親就業,並不影響子女對母親之依附程度;但擁有學齡及青少年階段子女的母親若以適度、兼職的方式就業則較全職或未工作的母親較能有效能的教養孩子;此外,兼職的母親或許將孩子的教養置於優先的地位,也因此正向地影響了依附關係的型態。Belsky 與Eggebeen(1991)則發現在孩子生命的第一、二年,母親即擔任全職工作之幼兒的適應力不及那些在三歲前母親未就業的幼兒。Baydar 與 Brooks (1991)亦指出婦女在孩子出生後的一年內返回工作岡位,將對孩子的認知與行為發展有不利的影響。

  2. 個性:部份研究亦指出外向孩子母親的就業將不利其子女依附關係之發展;反之,母親的未就業與其內向子女的依附相關較負向(Domingo,Kepply,& Chambliss, 1997)。

  3. 性別:Baydar 與 Brooks-Gunn (1991)發現母親的照顧有利男孩之行為發展,對女孩而言,保母的替代照顧則有利於其行為發展。就業婦女對自己工作的滿意度與青少年階段兒子的學業成績有所關連(Paulson & Slavin, 1991)。大學階段的女學生對自己母親就業的看法較男學生為正向(Chambliss & Sheller, 1993)。Pauson & Slavin (1991)則發現對於中產家庭而言,母親就業與否影響兒子之學業成績,女兒則不受影響。

二、小系統:

  1. 家庭:Bryant(1994)指出當要評估婦女就業對學齡兒童發展的影響,許多因素必需加以考慮:雙收入家庭的需要、以及父母二人對親職工作的參與等。就業婦女與子女間共同經常性地從事活動,將有助於孩子的課業表現(Moorehouse, 1991)。Moore & Driscoll(1997)發現先前曾接受過社會福利接濟的家庭,母親的就業對孩子之社會與認知發展有所助益。Howes(1987)指出接受托育服務幼兒的發展(尤其是認知及語言發展)仍與其家庭有直接的關連,例如:家庭結構、社經地位、可提供之各類刺激、以及父母的價值觀等。Pauson & Slavin (1991)亦發現對於居住郊區勞工階層的孩子而言,就業婦女孩子的學業成績高於未就業婦女的孩子;相反地,中產家庭未就業母親的兒子比就業母親的兒子擁有較高的學業成績。

  2. 托育場所:在Harrison 與 Ungerer (1996)對澳洲嬰兒與其母親依附關係的研究中發現:安全的依附關係較可能發生在母親就業並使用正規的托養服務每週超過10小時者。Boocock (1995)亦發現母親就業並將孩子安置於托兒所並不會對幼兒造成傷害,若是所接受的是高品質之托育服務,反倒使幼兒受益。Howes (1987) 認為受到高品質托育服務的嬰幼兒本身及其家庭皆蒙受益處。Harrison & Ungerer(1996)指出幼兒安全依附關係之發展與托育機構的品質有直接的關連,尤其是替代照顧者與幼兒的互動品質。

三、中系統:

  1. 家庭與學校或托育機構的關係:就業母親的學校參與與其學齡子女的自信程度相關(Paulson & Peterson, 1997)。Clarke-Stewart (1987) 亦指出發展較佳的幼兒,不僅接受到高品質之托育,同時也是來自能給予孩子支持、鼓勵、以及教育的家庭。將嬰幼兒子女送到高品質托育機構的母親,因常與機構接觸,並在互動中觀察與學習,進而增進了親子的關係(Howes (1987)。Goelman & Pence (1987)的研究發現家庭、托育機構、托育過程三者同時對幼兒的發展有相當的影響力;但其中仍以家庭的影響最為強烈(Clark-Stewart, 1987)。

四、外系統:

  1. 婦女就業場所:Bryant (1994) 指出母親工作場所是否制訂有照顧員工家庭之政策亦是評估婦女就業對學齡兒童發展影響的因素之一。孩子的行為也與就業母親來自工作上的壓力相關(MacEwen & Barling, 1991)。

  2. 法令規範的執行:Harrison & Ungerer(1996)在比教較澳洲就業婦女托育型態(非正規托育服務、及正規托育服務的在宅托育與機構托育)與親子依附關係之研究中發現:平時受到法令規範及相關政府部門管理督導的正規在宅托育與機構托育較非正規托育(未立案登記,無需受到法令規範及相關政府部門管理督導)能提供高品質之服務,因而有利於幼兒安全依附關係的建立。
  3. 延伸家庭:Baydar 與 Brooks-Gunn (1991) 的研究結果指出:對低社經就業母親的孩子而言,(外)祖母的替代照顧將有利其認知發展。

五、大系統:

  1. 社會文化之意識型態:Greenberger 與 O'Neil (1992)指出美國社會在過去一、二十年期間,隨著育兒期就業婦女的快速增加,社會得以積累相當的相關智慧以及經驗,並對雙生涯家庭做了相當程度的支持(諸如:大企業本身辦理在工作場所內之托育服務、育兒減稅方案等),這些支持有助於現代父母對工作與家庭雙重角色的經營,進而正向地影響了父母對子女的看法。

      由以上種種研究發現可以獲致如下的啟示:很難單純地以「母親就業」來論斷對子女發展的影響,除了「母親就業」本身仍有許多相互牽動的外在環境之各類因素直接或間接地、有形或無形地影響著幼兒發展的過程。育兒期就業婦女不妨先從多重角色的心理束縛中坦然走出,以「活在當下」的態度適度地、有彈性地扮演好妻子、母親、以及上班族的角色。在面對、接納現實之後,情緒自然穩定,並在自己能力範疇內悉心思考、佈置一個優質的幼兒發展生態環境,方才是積極、具建設性的態度與做法。

肆、現代育兒期就業婦女之托兒與教養

  本節將依據兒童發展之生態觀點,並從托兒及教養二層面來探究現代育兒期就業婦女該如何為嬰幼兒子女做理想的托兒安排、該如何與托養機構及社會資源相互連結以協助自身母職角色的扮演、該如何積極地營造一個支持育兒期婦女就業的大環境,使身處其間的幼兒、父母、及托兒機構皆能受益且成長。

一、高品質嬰幼兒托育服務之擇選

  既然育兒期就業婦女朝九晚五的工作是無法避免的,如何於自身工作時段內,以兼顧家庭需求與幼兒需求的原則,將幼兒委託適當的替代者照顧,這是育兒期就業婦女重返工作崗位前首需著力之重要課題。雖然,Clark-Stewart (1987) 在參閱相關研究後發現不同型式的托兒安排會對嬰幼兒發展有不盡相同的影響,例如:機構托育的幼兒之語言、智能、社會、以及獨立性格的發展優於家庭托育的孩子。但在Harrison 與Ungerer (1996) 在對澳洲接受不同型式托育照顧(家庭式與機構式)之嬰兒與母親間安全依附關係的研究中則發現:雖然母親與嬰兒間之安全依附關係受到母親每週工作時數、對托育安排之滿意度、以及相信自己就業對孩子會有正向幫助等因素之影響,但高品質之嬰幼兒托育服務(不論是家庭式或是機構式)是能增進嬰兒與母親間之互動品質,進而嬰幼兒安全依附關係之建立。但高品質之托育服務含括那些特質?可供育兒期就業婦女托兒安排之參考。

高品質托育服務之特色,大致可由下列幾個層面檢視:

  1. 照顧者:高穩定性;有保育幼兒之經驗;年齡適當;較高的教育 程度;受過幼兒保育之職前訓練並領有證照;定期的接受在職訓練並接受專業督導;參加專業相關組織;能以溫暖、敏感、接納、一致、以及導引的態度來滿足嬰幼兒之各類發展需求;經常性的向幼兒說故事與言語上的頻繁互動;能在幼兒能力範圍之內給予適當的行為規範以及獨立自主的訓練等。

  2. 托育環境:連續且穩定;整齊、衛生、清潔;安全、有組織(例如:空間規劃成各類不同之活動區以利相關活動的進行) ;幼兒能與自己發展能力相符之教玩具做有趣的互動;較低的大人小孩比例;團體中有較年長且成熟的同儕;合格立案且定期接受主管單位之訪視督導等。

  3. 親師合作:協助新加入幼兒及其父母的分離調適;視嬰幼兒父母為工作夥伴並歡迎家長的參與;藉多樣性的溝通方式(日常交談、電訪、連絡簿、家訪、親師會議、親職活動等)與幼兒父母交換彼此在不同情境中(托兒場所及家庭)對幼兒的觀察與瞭解,並時時交換教保理念,以利二者教養的連續與一致;提供幼兒教養相關知能以利幼兒父母之成長與親子關係之增進;協助同一幼兒團體中父母形成社交網絡以利相互的支持、鼓勵、及問題解決等;協助各類家庭取得可資運用的社會資源;甚或以現有之人員及設備提供就業母親各類家務協助(例如:打包好的晚餐、洗衣服務、或孩童剪髮服務),以縮減家務之時間來增加親子的同在以及高品質的互動,進而增進親子間的關係等。

二、育兒期就業婦女教養工作品質的提升

  就業婦女的工作,一般而言,已佔用去自己一天中最佳的時段以及最充沛的體力;下班返家後不但要面對孩子教養的需求,瑣碎家務也等候處理。如何依自己的優先秩序來分配自己的時間與安排家務之際,亦能「以高品質之教養」代之以有限的教養時間,則是就業婦女的另一大課題。參閱相關報告(王鍾和,民75; 王鍾和,民81; 井敏珠,民81; 張紹明,民76),及筆者之看法,歸納得到下列各項,做為就業婦女在教養工作上著力之參考:

  1. 多重角色的彈性化與簡單化:角色衝突的壓力來自於每個角色的太過刻板、以及角色彼此對立的同時又需彼此兼顧。而角色衝突的壓力勢必對就業婦女的教養行為有負向的影響,連帶影響親子的互動與關係。因此,使角色彈性化、角色間互相融通洏不相對立;並依循不同情境角色之需求性,專注地扮演好當下的角色;心不在各角色間攀緣、遊走則情緒安定,理性的教養於焉產生。

  2. 建立家庭支持網絡:教養孩子與家務工作是就業婦女的二大壓力來源,若能經由溝通、取得共識之下,與先生共同分擔家務及子女教養的責任,不但能使夫妻增加參與子女成長的機會,子女也因父親參與教養工作而獲益,諸如,社會技巧、問題解決能力、與學業成績之增進。此外,自己父母、公婆、兄弟姐妹、其他親人、鄰居、同事、好友、以及孩子同儕的父母們,也是提供家庭支持的來源之一,可以善加經營這些關係,以便不時之需。

  3. 家務分擔:家務能由全家人一起參與及分工完成,在參與的過程中,不僅可增加家庭的凝聚力 、家事效能、以及孩子動手學習的機會,並使孩子能同理與感激父母的辛勞。幼兒從二歲起即可協助簡易家務,諸如:收拾玩具、將換洗衣物放入洗衣籃內等。

  4. 有效地運用時間:有效地利用如下的時間,以增加與孩子互動的機會以及增進親子共處的品質,例如:接送孩子、用餐、協助幼兒沐浴、做家事、以及睡覺前等時段。

  5. 簡化家務:有效地使用家電(例如:洗衣機、冰箱等),並將同性質之家務集中處理(諸如:一週之換洗衣物全在週末以洗衣機代勞、詳列一週之菜單並於週末全家人一起上超市採購)。如此,可免於疲於奔命,家務壓力也相對減少許多。

  6. 社區資源的聯結與應用:為子女選擇能提供高品質托育服務的機構(或保母)將有助於幼兒之發展,並善用社區之資源,例如:公園、圖書館、博物館等,可使親子共同從事活動之際,幼兒的學習觸角也向外延展;家庭服務機構(譬如:各縣市文化中心之家庭教育服務中心)的應用有助於教養問題之解決並增廣親職知能。

  7. 父母自我成長:經由書籍、期刊、雜誌、廣播、電視、及網站獲取親職相關資訊,包括:現代父母角色扮演、教養知識與技巧、親子關係經營、兒童發展與輔導、幼兒教育與保健等。並隨社會脈動,不斷充實新知。在能不斷自我成長的父母之協助及影響下,孩子的自我成長方能成為事實。

  8. 親子正向互動:熟悉民主教育的內涵與實施,並即知即行地運用在平日與孩子的互動中,諸如:尊重、守法、負責、溝通、協調、合作、問題解決等,以培育能立足於現代民主社會的子女。此外,明確地向孩子傳達愛與關懷的訊息,較能得到孩子的合作。藉由多聆聽、多觀察、無條件的接納孩子,以便深入孩子的?心世界、瞭解孩子的?在需求,而做適時的包容、安慰、鼓勵與支持。在雙向的親子關係中,孩子也有權瞭解與體諒父母,並適時給予父母安慰、鼓勵與支持

  9. 協助孩子社會化:在嬰幼兒階段父母即可藉由各種管教技巧(反映式傾聽、說理、嚐受自然合理的行為後果等)來規範子女的言行,但管教須做到人、時、地的一致,以協助孩子日後能順利融入群體中。依據社會學習理論,父母的以身示範,更勝於千言萬語。

  10. 托養機構之參與:日常若能與替代照顧者(保母或老師)做雙向的溝通、連繫,以分享在不同教養情境中對幼兒發展需求之觀察與瞭解,將使家庭及托養機構之教養工作更能連續、一致、敏感、立即、與溫暖地回應及滿足幼兒之各類需求,因而促進幼兒整體、健全之成長。

三、幼兒父母與托兒機構走入社區共同成為有利於幼兒、家庭、及機構(保母)之法令政策的倡導者

  由前述幼兒發展之生態觀點中不難看出,有時幼兒父母與托兒機構各自或合作的努力(多屬於小系統與中系統環境),在有些情況仍然難敵外系統及大系統環境對托兒或教養工作的影響,諸如:在私人托育機構高學費(私立托兒機構在高成本與需繳交高賦稅---即便屬於兒童福利機構---情況下的因應生存之道)與公立托兒機構不能全面普及的情況下,低社經家庭所能提供幼兒的替代照顧機構(或保母)多是收費低廉、保育品質較低者;中產階層家庭則為了提供幼兒高品質之托養服務,而造成養育幼兒之經濟壓力。為求問題之解決(例如:教育券之發放;斟酌私立托育機構賦稅之降減轉以增進保育人員之福利及待遇,可減低人員流動率,進而提供幼兒更穩定與一致的保育服務),是需要組成相關專業團體以組織並動員學者專家、幼兒父母與托兒機構人員共同走入社會、傳達出音聲,影響相關法令之制定與執行之落實,以營造有利幼兒、家庭、及機構(保母)的大環境。

伍、結論

  對於育有嬰幼兒的就業婦女而言,在工作與親職的衝突下,常與時間及有限的精力賽跑。不但一面跑,背上還擔負著社會規範對男女性別角色與行為模式的刻板包袱,造成育有嬰幼兒的就業婦女對家庭與孩子的內疚與罪惡感,更因而減弱了自己的腳力。藉由本文,希冀幫助就業媽媽在托兒及教養工作中找到一個能令自己心寬、有效能、並連結各種社會資源及支持的著力點。隨著台灣社會的日趨多元化,每個人也有較多的選擇,與性別角色、行為相關的社會規範與家庭價值觀,希冀可藉由家庭教育、各級學校教育、及社會教育來做因應之變革,以令當今與未來的育兒期就業婦女能獲致社會與家庭更多的支持與協助,進而在個人、家庭、及親職生涯的道路上,走的更圓融、舒坦、踏實、及具意義。

參考資料

中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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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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