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婦女國是會議論文集
陳月霞:攝影這條路
生態攝影師
一、性別
「啊!陳小姐!謝謝妳!」年近一甲的婦人,自人群中躦出,熱情的雙手緊握住我,「我特地從南部趕過來向妳道謝!」我不解的注視眼前這位喜不自勝的陌生婦人,「我非常喜愛攝影,可是他們都說女人不能拍照,謝謝妳!今天妳幫我完成心願!謝謝妳!謝謝!」
這是一九八七年五月中旬,台北春之藝廊,首次攝影個展會場中,一幕至今猶令我感動難忘的畫面。礙於當時「涉世未深」,除了憨憨地笑容,我居然沒有一句「回饋」的語言。十年後的今天,我終於發現我的遺憾,遺憾沒有當下告訴老婦人,「現在拿起相機還不晚」;特別應該邀請她「一道出去拍攝」。
十幾年的攝影生涯,最常被問到的是,「生為女人,從事攝影工作,妳如何克服性別上的不方便?」
事實上,在攝影的範疇裡,我並沒有注意到性別,相反的經常因為心思完全溶入拍攝的主題,而忘卻自己,甚至忘記自己是「人」。
性別之於攝影原本沒有直接關連,但是諸多喜愛攝影的女人卻和老婦人一樣,因為「他們都說女人不能攝影」而卻步;或是自認為「女人不方便」而放棄是項「自由、自主」的嗜好? 在攝影的世界裡,女人不僅可以自由,尤其能找到自我。生為女性,大可經由攝影,將諸多傳統的制約,框除在觀景窗外,拋棄世俗雜物,必然能夠自由馳騁;女人可以透過「觀景窗」這「第三隻眼」,發現所謂傳統,原形畢露的任妳檢驗、批判或省思。攝影其實很適合女人,女人應該掌控攝影機,而不是一味的被拍攝。
然而,許多女人卻一臉茫然,眼光散出諸多疑慮,「我嬌小的身軀能負荷沉重的攝影器材嗎?」「我簡單的頭腦可以應付複雜的科學儀器嗎?」「我柔弱的體能可以翻山越嶺、縱橫五大洲嗎?」特別是「我的月經承受得起風吹雨打日曬嗎?」「萬一碰到壞人(當然是壞男人)怎麼辦?」「萬一......」
是誰為女人編排這麼多「理由」,以致於女人有自艾自憐的正當「藉口」?是誰教女人先用五花大綁把自己纏繞起來,然後抱怨「不方便」?是誰教女人自殘手腳,然後沮喪自己不夠健全?
是女人為自己編排理由、自殘手腳、作繭自縛;但更多的是男人為女人編派理由、斷其手足。事實上,選擇當一名攝影師,只因為情素頗適合攝影的內涵。可是成為一名攝影師之後,尋常被注意的問題,卻還是「性別」!?一次餐會,偶而被引介一名男性出版商,對方竟以沉痛的口吻說:「我最近遇到幾個攝影師,都是和妳一樣,瘦瘦小小的女生!唉!我真不懂,現在男人都在哪裡!?」
刻板的性別界定,框鎖了大多數人的心,也絆住了文明文化進展的腳步。然而,在人類邁向合情合理的文明世界途中,奈何絕大多數的男人卻仍以種種經過包裝的野蠻言行,不斷的阻礙女人、否定女人;特別是攝影這項工作。
1987年首次攝影展,我不但被提醒,「攝影原來是男性的」,更發現,攝影之所以男性,並不是性別的能力或旨趣問題,而是社會文化。
有趣的是,一但人們接受女人成為一名攝影師,卻又自作主張的將女性攝影者設定為粗獷的「男人婆」。殊不知女性攝影師可以是嬌小玲瓏、長髮飄逸、柔媚打扮,女性攝影師除了是攝影師以外並毋須失去女兒、情人、妻子、母親等多重的女性身份。
除此之外,女人一但突破男人獨霸的攝影領域佔有一席之地,男攝影師居然也要酸澀的指陳:「因為女人是被眷養的,無後顧之憂,較有機會成就。」換句話說,這時候反而是男人抱怨「立足點的不公平」!
二、歷程
屈指數來從事攝影工作已屆十四個年頭,回顧「這條路」一路走來是偶然也是意外亦是自然,自然的軌跡從出生、成長的環境歷歷可尋。
阿里山是舉世聞名觀光聖地,來自世界各地人士尋常人手一「機」,因此五○年代台灣經濟尚未上軌道時,照相機卻已普羅化的映入我幼小的心田,特別是小學四年級家裡一部受饋的120雙眼相機,正式將我誘入觀景窗的美妙世界。
儘管照相機器接觸甚早,然而真正掌握自己攝影道路卻遲至婚後,即於1985年12月有一套專屬的攝影設備開始,當時拍攝的題材為墾丁國家公園的海岸自然景致與植物相貌。之所以對自然景致情有獨衷無疑的是阿里山出生與成長的背景使然;這樣的背景在掌握自然樣貌時省去一層隔閡,換句話說截取自然物為對象實屬自然天成。
再方面,以自然為攝獵對象,無形中也跳脫性別的文化框限,這是在回顧攝影生涯中另一發現。基本上女人從事攝影工作,真正的阻礙是「保守的封建文化」,諸多廟堂與祭典活動即頗為忌諱與排斥女人。
攝影工作對體能原本就是一項考驗,然而崇山峻嶺與溪谷縱橫的野外拍攝更是耗費體力;野外攝影基本上雖是頗為吃重的工作,但是對女性當事者而言,卻如魚得水;因為縱橫自然界可以讓女人跳開性別的狹隘,浸淫生命的可能性、無限性與整體性。
自然界的真與美,特別容易讓人回歸童騃的純真純美,自然界的自由自在更可以讓女人的生命意義得到肯定與馳騁;我相信這也就是為什麼當初一拿起相機投奔自然,便一發不可收拾。在我的攝影專集-<植物之美>裡曾經這樣寫著:
「植物攝影對我來講是一個偶然的意外,由消遣、娛樂到沉迷,至今也已過兩個年頭。一直無法將自己定位在專業或業餘,祇知道不停的拍攝與鑽研,已經成為生活的大部份。而且每當遇到一些好的景致,也會因為沒有隨身帶著相機,而使得夜裡不斷地出現錯失鏡頭的遺憾夢境。」 我想這裡除了攝影師所該具有的視覺敏感之外,自然生命的誘發則不容忽略。然而,攝影歷程另一值得慶幸與記錄的,便是丈夫的支持、鼓勵與在自然知識的導引。「認識陳玉峰之後,我對植物的概念,開始由現象的熟悉與喜好,轉為對植物社會的認知及關懷。了解植物與環境之間的微妙依存與變化,再透過鏡頭,我才真正領略到植物的生命與價值,也同時更具體的感受到,由植物體所散發出來的藝術氣息。」(引自《植物之美》)
三、隨緣
植物之後我將攝影的第二階設定在濁水溪,從植物到溪谷,除了地質地貌,也意外的探索了台灣這個島嶼如女人般的人文歷史,也因為這樣又踏涉到婦女社會運動。(見「我正在做色情海報」)
當被問及「生涯規劃」,我發現我的生涯規劃是「隨機隨緣」。從夢想浪跡天崖的女子到意外的結婚生子,到走上攝影、寫作、教育、社運.兩性、自然、藝術……,其實「隨機隨緣,路途無限」。
女人的路真的很長很深很廣。女人果真喜歡攝影,我的建議是,拿起相機上路,什麼都不用擔憂。我樂意以多年拍攝經驗,誠摯地告訴,攝影秘訣無他,唯有不斷的「實驗證明」,也就是勤勉的拍、用心地檢討,不要迷信太多的攝影理論,而讓自己裹足不前。當然攝影的技術,必須研磨,只是技術雖為必要條件,但並非主要條件;一味沉溺技術,久而「技窮」。至於器材方面,越簡單實用越好,但就是不要「傻瓜」。
有一些動作在攝影界是忌諱的,如漫無標的茫目拍攝,抱著「玩相機」的心態,或是急功近利;這些舉止必然會折傷一名攝影者的定向與虔誠度。
當然,對所拍攝主題背景知識的研磨與涉獵是異常重要的,這方面的功課,絲毫怠慢不得。除此之外個人的涵(學)養以及心性攸關作品的深度。如若在拍攝時能時時感動,而且又具有佛(或藝術家)的修為,那麼成為一名攝影家指日可待。
攝影這條路,委實太美妙了,沒道理只讓男人獨享。只要女人有三分天份,千萬不要找藉口阻礙那七分可努力的狂勁!
四、賢內助
1986年,我正享受於當一名閒逸的業餘攝影工作者,不想一次偶而的幻燈片秀,引來一名酷愛攝影的電信局局長「關愛的眼神」。在丈夫所任職的國家公園視聽室觀賞過我的幻燈片之後,電信局長意猶未盡的隨我們到家裡來品茶,以及延續適才所觀賞的攝影作品話題。當他把所有讚美與激賞的語言都用盡之後,最後向我提出一個極具建設性的建議:「陳太太妳所拍的植物攝影這麼棒,無論如何一定要舉辦攝影展。」
對於局長的肯定,我有些受寵若驚,除了含蓄的微笑以外,一時之間也不知如何應對。而局長其實並不只是說著玩,他是那麼篤定且殷切的要我重視他的意見。我愉悅但羞赧的望著一邊於有榮焉的丈夫。然而出乎人意料之外,局長接下來說,這個展覽務必要以我丈夫的名義展出,這麼一來必定可以提高我丈夫名聲,幫助他的事業,我也因此盡到「賢內助」的職能。
1996年,我是一名專業攝影工作者與文字工作者;我的丈夫也辭去公職進入學界,創設台灣生態研究中心;夫妻倆都投入保育運動、社會運動與自然教育多年,並有諸多著作。
一天,丈夫接受採訪,訪問最後對丈夫已佩服得五體投地的記者問丈夫,在他如此盤雜忙碌的工作中,背後的「賢內助」都是如何幫助他?
丈夫於是舉出「賢內助」的某一天。
「有一天,我從學校回來,一進門,看見餐桌上有一碗吃一半的泡麵,平底鍋裡一塊半熟的牛排。這景象著實令人擔憂,不知道家裡究竟發生了什麼突然的事故?急急忙忙找到陳月霞,她正在二樓的書房寫文章。原來她在寫作,一整天都沒有吃東西,肚子餓了,就下來煎牛排,煎一半突然靈感來了,趕緊上樓繼續寫,寫一半又覺得肚子餓,又下樓泡了一碗泡麵,吃一半又有靈感,丟下泡麵上樓繼續寫。」
1987年,如電信局長所願,我舉辦了生平首次堪稱成功的一場攝影個展;只是並沒有接受局長「英明」的建議,「賢慧」的隱姓埋名,以成就丈夫的功名利祿。
事實上,十幾年的婚姻生活,我非但不若世紀名人殊曼或愛因司坦的妻子一般「安於」隱姓埋名,相反的,處處與丈夫爭名。第一次是在婚後第三年,我為丈夫所著的一本大書潤稿校對,最末發現他在謝誌中對我隻字不提,於是據理力爭,爭得了該有的「名」。當年電信局局長萬萬沒想到他的善意,其實輕蔑了我的基本人權,同時也侮辱了我丈夫的實力既人格。
然而,吾豈是好名之徒,吾不得以也!試想身處到處無所不用其極打壓女性的男性沙文社會,女人越是不爭,越被「軟土深掘」,委曲求全的結果,經常是害了自己,也阻礙了人類社會的成長,這麼嚴重的「名」,是「大名」,不可不爭!
不過,如果因為如此,而判定我就不是一名「賢內助」,那可就錯了。在丈夫心目中,我絕對是一名「賢內助」,如同在我心目中,丈夫絕對是我的「賢內助」。我們有夫妻之情,也有君子之爭;彼此尊重,相互輔助,雙方皆樂於成為對方的「賢內助」。
【作者簡歷】 陳月霞
1955年出生於阿里山,國立藝專畢業,曾任阿里山高峰山莊莊主。現為專業攝影師,專欖寫作,台中市社區婦女成長協會理事長,台灣生態研究中心協同負責人。長年從事攝影、寫作及兩性、親子、社區、環保、自然教育等工作。1987年台北春之藝廊攝影個展。著有:攝影集『植物之美』『自然之美』、植物圖文集『認識老樹』『童話植物』『大地有情』、兩性暨親子教育散文集『這一家』『跟狐狸說對不起』等書。
【台灣生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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