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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納斯的迷思--美容篇

洪洲群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皮膚科主任


一、前言

  主持人,各位醫師與在座小姐、女士們大家好,今天很榮幸有這個機會參加此次座談會,能讓我提供個人一些關於美容方面的淺見與諸位交流並討論。

  「自然就是美」這句話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個人也認為未加刻意人工修飾的健康肌膚是最美的。健康美麗的皮膚不僅令人賞心悅目,自己也會因此對自己多了幾分的自信與肯定。常常會聽到有人說:「唉!上天真不公平,某某人真是天生麗質,沒做什麼保養皮膚還是年輕亮麗,而自己花了許多時間和精力,用了許多昂貴的保養品,還常常跑美容沙龍做臉護膚,卻還是抹不去歲月留下的痕跡」。然而事實真的是如此嗎?其實上天是蠻公平的,祂給了大多數人一條相等的起跑線,各位看看多數新生嬰兒的皮膚是不是多是白皙而且水水嫩嫩的?只是在起跑之後,隨著年歲漸增,個別肌膚也漸漸地起了差別與變化,有些人五十歲看起來像三十幾歲,有些人卻是三十幾歲看起來像五十歲,為什麼呢?

  其實皮膚老化可分為先天性與後天性兩大因素。所謂先天性因素是指皮膚與身體其他器官或生理機能一樣,都會隨著時間漸漸地衰老與退化,這部分受到基因的控制,可說是與生俱來,半點不由人,而且先天性因素並不會隨著人種或性別而有太大的差異。至於後天性因素指的是外在環境因素,經過許多專家學者研究後發現,具有決定性影響作用的最重要因子是太陽光中的「紫外線」。先天性因素我們目前無力改變,而後天性因素卻是我們最可以著力的部分,所以說上天是最公平的,把後天性因素的影響減到最低便是我們個人自我的責任。因此我常對門診求診者強調「預防重於治療」的觀念,當下做好保護皮膚的工作並養成習慣比老化之後的保養或治療來的更為省力且經濟有效。一般人由於缺乏保護的觀念,常在無意之間成了殘害自己皮膚的幫凶,所以說「看起來年輕十歲」真的不是夢想,只要你比周遭的人更懂得如何保護自己的肌膚並力行不懈。

  「防曬」,正確的說法應該是「防紫外線」,是預防皮膚老化的不二法門。講到這裡,也許有人會說:「那還不簡單,我很少出門,就算出門也一定撐傘,騎機車一定戴口罩加安全帽,為什麼皮膚還是很糟?」其實「防紫外線」說簡單還真的是不簡單,目前已知做的最徹底的人是金庸筆下的一位美女-古墓派的小龍女,她自小便生活在暗無天日的古墓中,自然皮膚白裡透紅。現代人當然無法做到這種程度,那到底要如何做才是正確的呢?其實在資訊爆炸的現代,許多人已經有基本的要防曬的觀念,只是還有許多一知半解或以訛傳訛的說法。「對的事不能只做一半」,以下提出幾點個人意見供大家參考:

  • 一定要使用防曬產品,一天中要塗抹2至3次:所謂的防曬產品指的是防曬乳液、防曬粉條或防曬粉餅,其成分必須要可以阻隔長波紫外線(UVA)及中波紫外線(UVB)。目前市場上防曬產品品牌眾多,多數具有防中波紫外線的功能(即所謂的SPF,必須要大於或等於15),可防長波紫外線的產品則還不多見,偏偏長波紫外線是使皮膚老化或產生黑斑的最主要原因,再加上防曬成分又分為物理性及化學性,一般坊間通稱的「隔離霜」又未必含有防曬成分,所以最保險的作法還是詢問專業醫師,再依照個人的膚質或需要選擇最適當的防曬產品。對於防曬產品,許多人的最大誤解為以下兩點:1.我很少出門也很少曬太陽,所以不必用防曬產品-防曬的意義不是防陽光曬,紫外線不是可見光,雖然看不見卻是無所不在,長波紫外線會穿透雲層或玻璃,又會到處反射或散射,所以就算是在室內、車內、樹蔭下、撐傘甚或是陰雨天,都必須使用防曬產品。2.我使用高係數的防曬產品,所以一天一次就夠了-防曬產品會因紫外線照射而慢慢失效,也會因流汗而脫落,而使用高係數產品並不能延長阻隔長波紫外線的時間,只是徒然加重皮膚的負擔,所以應該3至4小時再補充一次。

  • 就算已經使用了防曬產品,還是要避免紫外線的曝曬:除非是不得已,否則儘量少逗留於室外、車內或窗邊等地方,並應搭配防曬器具如厚窗簾、陽傘、寬邊帽或太陽眼鏡的使用。在上午十點到下午三點紫外線最強的時候最好不要從事戶外活動。

  • 即知即行並從小做起:所謂知易行難,儘早把防曬當成像刷牙洗臉一樣平常的好習慣,越早施行越好,你就越早能抓住肌膚的青春。

  以上數點僅是大原則,能完全做到當然是最好,不然也應視個人情況儘量執行。倘若你的皮膚現在有皺紋或黑斑,先不要病急亂投醫,而是先要養成防曬的好習慣之後,再聽從專業醫師的建議,選擇適當的美容方法。最忌諱的是跟著別人一窩蜂或是「甲好鬥相報」,沒效還不打緊,出現反效果時就後悔也來不及了。像前一陣子的「檳榔葉敷臉美白卻毀容」的事件就值得大家深思與警惕。反之你的皮膚若是晶瑩剔透,完美無瑕,真的是要恭喜你,只要做好防曬,定期做些簡單的美容保養,輕輕鬆鬆便可維持青春美麗。而當自然之美輕鬆可達時又何必依賴雕塑之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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