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信給我們回首頁
區域論壇>安全

家庭暴力

漂泊的浪花─從實務經驗看特殊境遇、體制外婦女的經濟安全問題

高雄市基督教家庭服務協會


  

串串故事,串成串串血淚;
片片情節,交會成陣陣翻滾的浪花,
隨著潮起潮落,何處是浪花安歇的家…..

【大陸妹的故事】

  這張臉終於由先前的噴張扭曲舒緩開來。小玲(化名)望著熟睡的丈夫,很難相信這是一年前,她寧死也要和他共效于飛的男人。

  小玲,上海人,旅遊業。在一次帶團的任務中和台灣旅客永清(化名)相知相惜進而熱戀,小玲在父母強力反對下仍不顧一切的遠嫁台灣。

  新嫁娘很快懷孕了,台灣的失業浪潮使得永清失去了工作,也失去了昔日的溫情,丈夫借酒澆愁愁更愁,在一次的酒後開車中失去了一腿。

  小玲知道,這個家需要她繼續撐起來,只是,沒有身分又懷著孩子,她能做什麼?

【外籍新娘的故事】

  Mary(化名),25歲,越南籍,透過婚姻仲介公司,嫁到台灣這個陌生的國度來。

  Mary的先生,40歲,吃喝嫖賭樣樣精通,最近,他因酗酒及嗜賭而被公司解雇了。後來又因為犯罪而入獄服刑中。

  Mary繼續住在夫家,想去工廠當女工,賺錢養育二歲的孩子,但公公說他會「照顧」她,扣留相關身份證件,使Mary無法找工作。

  每天一入夜,Mary就不由自主的擔心公公是否會闖進房裡來,因為,她老是覺得公公偷窺的眼光不斷的在她身上「巡禮」。

【素鳳的故事】

  仁雄(化名)又出去鬼混了。這一回他幾時會回家,素鳳一點都不知道;「出去就如丟了,回家就是撿到了」。許多家庭的丈夫不都是這樣嗎?素鳳有些認命,卻忍不住一陣的失落。

  仁雄,是一個有固定收入的基層公職人員。自從認識了酒廊小姐後便來往親密,經常外宿,並不避諱讓素鳳知道。因仁雄是輪班的工作,素鳳常不知他何時上班或休假,常是主管打電話來找人時,素鳳才知道他又摸魚了。

  有一次,仁雄久未拿家用錢回家,素鳳打電話到他的辦公室詢問發薪沒有?結果被仁雄狠很的K了一頓,害素鳳在家躲了一個多禮拜不敢出門。

  這回過年,仁雄丟下4,000元就要出門:「嫌少嗎?那就離婚吧!一毛錢妳都別想拿得到」。素鳳忍不住回嘴幾句,換來一頓毒打。這等光景,這種郎君,怎是一個「忍」字了得?

  過年難過,日子更難熬,想到三個孩子加上公婆的生活費、教育費都要她一肩扛下,素鳳就憂愁了。繳了房貸剩下的怎麼夠付生活開銷?幸虧學了些裁縫手藝,幫人修改衣服,賺些外快補貼家用。

  鄰居和朋友們都勸她離開這個無情的男人,但是她的信仰告訴她要忍耐,不可輕言離婚,更何況,孩子們怎麼辦呢?目前,仁雄還會支付房貸,離婚後恐怕連住的地方都沒有。

  素鳳已不好意思再回娘家要錢,雖然每次娘家父母都會多少支助一些,累計下來已經不是少數目,兄弟姊妹的生活並不寬裕,希望素鳳離婚,卻看她軟弱無主見,乾脆叫父母別理她了。

  素鳳欲哭無淚:「天地這麼大,為何我卻動彈不得….」。

【秀玲故事】

  每晚面對生張熟魏的客人,秀玲(化名)沒有淚,只有恨。

  想當初看先生是個孝順又懂得感恩的男人,以為將來也應該是個有責任的丈夫,誰知婚後先生與家人關係緊密,大小事都由父母作主。

  先生經營生意的週轉金及買房子的錢,都以秀玲名義貨款,夫家害怕沈重的貸款壓力,會受債務牽連,而叫先生離婚,而他,竟然同意了。秀玲孑然一身的被掃地出門。

  離婚不是苦難的結束,而是更沉重壓力的開始。

  每個月的貸款壓得秀玲喘不過氣來;而孩子呢,先生擁有監護權,卻因工作收入不定,秀玲只得再張羅孩子的教育費和生活費。秀玲想:  房子賣掉總可以減輕貸款壓力吧!但是,景氣不好,賣房子不但賠錢,也乏人問津,而且房子要真是賣了就更是連住處都沒著落。

  瞞著孩子,秀玲到酒店做公關,每天笑往迎來、周旋於燈紅酒綠間。

  只有將心靈獨立於身體之外,否則日子將無法過下去。



 一個故事,一朵浪花,
故事非只是單純的個案,
浪花拍打岸邊,席捲過來,旋即淹沒過去, 變成普遍存在於台灣的社會現象。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於86年1月公布以來,各地方政府成立了「性侵害防治中心」,家庭暴力防治法於民國88年6月24日起全面實施,台北市高雄市及台閩地區二十三縣市亦成立了「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一時間政府部門結合了警政、社政、司法、衛生、教育等各種資源為性侵害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積極提供必要的協助。

  在高雄市針對性侵害受害者設有「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辦法」,針對家庭暴力受害者訂有「高雄市特殊境遇婦女緊急補助要點」,似乎對女性為主之受害人已提供經濟救助,但就家協過去處理過的個案中發現,政府部門的補助條件是有其相當的限制;例如仍處在猶豫狀態,尚未決定的個案、精神虐待個案之認定、或偶有暴力,以及遭生活遺棄之個案而言,往往無法符合現行社會救助條款之相關規定,對他們來說,求助之路是充滿挫折的。

  有關特殊境遇婦女的安全庇護,現行家暴法有緊急個案的安置,均有一定時間,需要時最長可達三個月,庇護之後所要面對的生活壓力及經濟困境,常是婦女退縮回受暴虐環境的重要因素。由此可見特殊境遇婦女對未來經濟生活的安全考量,才是中止受暴虐情境的重要指標.

  女性就業在生涯上常會因家庭照顧因素而中斷,近年來大環境的經濟不景氣,更加使婦女的經濟安全受到衝擊。報載有菜藍族,因家庭中主要經濟來源者被裁員,而被迫從事特種行業,我們的社會,除以道德價值的批判外,應思考女性的就業機會是否得到保障?以及整個職場結構是否不利於女性的二度就業。

  此外在體制外的婦女因著通婚,也逐漸在台灣形成一小族群。他們的社經處境,比起國內婦女同胞,更多的不利。例如大陸新娘需結婚滿二年,才可辦理居留,在此之前只能以探親名義來台,當在台灣的家庭生活遭到暴力或不公平對待時,其經濟上根本無法得到任何的安全保障;針對大陸新娘申請居留有配額限制,需向中國災胞救濟總會大陸地區配偶來台居留服務處,提出申請;當居留滿二年後才可向居住地縣市警察局申請定居,方可取得台灣地區之身份證,因此未取得身份證明文件之前,實等於無工作權,這些體制外的案主,想要尋求經濟獨立與安全,是很困難的。


浪花拍打在巨岩上,幻化成水珠滴滴, 她們有權要求駐足,她們也渴求安定。

  台灣近年來的婦女福利服務已有很大進步,許多政策也隨著社會變遷有所調整,例如高雄市的單親家庭扶助辦法的訂定,特殊境遇婦女緊急補助要點,造福了一些弱勢家庭或遭遇家庭危機的婦女。但在實務操作時,發現有些婦女處於外表完整卻失功能的家庭裡,她們急需在經濟上先求安全,才能脫離困境,然以現行殘補式社會福利政策,可能只有等到山窮水盡,發生悲劇了,始能得到注意。這些處境尷尬的女性在經濟安全上有下列需求:

  • 社會救助之需求:除了緊急短期之庇護外,應考慮中長期的配套救助措施。
  • 就業機會之需求:對中高年齡二度就業之特殊境遇婦女,優先給予職業訓練,及轉介服務。
  • 托育服務需求:減低婦女照顧角色的束縛,給予低廉可靠的托兒,托老服務。
  • 心理輔導的需求:除了社工協助福利資源的取得外,更重要的是心靈的照顧,「使能」(impowerment)建立生活的秩序。


  因此,針對特殊境遇及體制外婦女經濟的不安全景況,我們期待政府建立以下機制:

  1. 社會福利政策應有跨局處的連結合作,並著眼於預防問題發生,例如社會局能與勞工局配合,給予這些婦女優先職業訓練。與住都局連結,有優惠的住宅補貼。
  2. 教育當局在推動兩性平權教育中,應強化家務勞動無性別之分,且具有其經濟價值的觀念。
  3. 家庭照顧責任應納入國家的社會福利政策,使從事家庭照顧工作的女性,在年老時也能得到應有經濟照顧,減低老年女性對經濟不安全的恐懼。
  4. 打破女性就業機會的不平等,及對中高年齡層婦女不友善的設限。
  5. 在移民管理上有更週全的政策,例如對大陸新娘與外籍新娘在申請居留,取身份證明文件之前,應由有關單位介入,給予教育或輔導,預防文化差異下的適應不良,並給予足夠的相關資訊,協助其建立和諧的家庭生活。

相關參考資料:


看人身安全相關文章 回首頁 各屆婦女國是會議

(C)copyright 200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之運用請洽詢主辦單位
本網站由開拓文教基金會蕃薯藤 規劃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