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
校園性騷擾從定義談起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編製
一、為什麼要談性騷擾?
當你看到這個主題時,請不要覺得「又來了」,或是「這不重要,與我無關」把這份刊物擱在一邊,心想「還不如看看娛樂八卦新聞算了!」
如果你是這麼想的,那麼請你問問坐在身旁的同事或是到班上問問你的學生,問她(他)曾否有被性騷擾的經驗,保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都會給你肯定的答案。
如果覺得不重要,只是我們故意忽略,不願意提及這類不愉快的經驗,可是我們如果只是一再漠視這類的問題,它不會憑空消失,也不會過去。身為一名教師有必要與責任認清這樣切身的問題。
「在校園當中,學生感受到的應該是他們可以安全自在的在校園中活動;學校的任務本就是個提供給學生一個愉快的學習,成長環境,學校中的成員─學生,教師和職員必須在互信互重的氣氛中工作。」以上這一段話,對身為教育工作者的我們應該都不會否認吧?可是,你可曾想過,性騷擾對教育過程所造成的妨礙,傷害是多麼的嚴重。所以,這裡所要強調的是─校園內不應該,也不允許性騷擾的發生。
在談論性騷擾所引發的種種問題中,要如何定義性騷擾是首要的步驟。
尤其在校園當中,性騷擾的發生往往容易被模糊掉─因為它牽扯到權力關係,因此容易遭到忽視,或最常以家醜不可外揚的心態而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解決了」。
另外最近因為幾個關於性騷擾的新聞,造成校園裡許多老師的恐慌(特別是男老師),其實恐慌來自無知,只要能掌握時代脈動,(性騷擾其實是近世紀,透過許多人權及婦女團體的努力,才受到重視,進而立法)因此,我們想先從為性騷擾下定義開始,只有掌握知識、徹底反省、才有可能當個有尊嚴的教師。
二、一般性騷擾的定義
不受歡迎的性侵犯,性的要求,以及其他具有性意涵的口語或文字溝通,或身體行為等..大致可以將日常生活中依照性騷擾行為區分為五個等級:
- 性別騷擾:舉凡一切強化女性是次等性別印象的一切言行。
- 性挑逗:包含一切不受歡迎,不合時宜或帶有攻擊性的口頭或肢體上的吃豆腐行為。
- 性賄賂:以同意性服務作為交換利益的手段。
- 性要脅:以威脅或霸王硬上弓的手段強迫性行為或性服務。
- 性攻擊:強暴以及其他造成肢體傷害的暴力動作或異常性行為。
以上這五種等級由輕而重的行為都是環繞著性而來的對人身的侵犯,當有上列任何一種,或其他情節的性騷擾行為發生時不論它多麼輕微,只要當事人感覺到一絲絲的不舒服,不愉快,都應該毫不猶豫的加以制止騷擾的另一方,並說出自己的感受,否則這些性騷擾行為將會一再發生,甚至演變成情節更嚴重的性侵犯,造成更大的傷害與困擾。
三、校園性騷擾
有些自我控制的能力很差的人,只顧自己的需要不顧他人的感受,輕微的就是所謂E Q很低,罵人有時甚至打人。傷害別人特別是弱小,不敢反抗的人。
性騷擾是其中一種傷害,這種傷害不被發覺,因為可以被「只是好意的摸一下」的理由掩飾。
只要不是雙方都愉悅的身體接觸,令人感到不舒服的黃色笑話,路上碰到的暴露狂,強迫的一方,就是對另一方性騷擾。這是非常簡明的道理。
所以老師們(包括學校行政人員乃至於校長)在傳道,授業,解惑時,要明白每個人都有身體自主權的,不但老師有身體自主權,學生也有身體自主權。自主的意思並不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而是「只要傷害到別人,就不可以」。所以,在整個教學活動中,在任何的教學場所,老師們要有一些基本的認知,哪些是可以說和做,而哪些是我們絕對要避免的。因為一些有意或無意的行為和動作,就是侵犯了別人的身體自主權,而這個別人碰巧就是學生。
學生被要求遵守校規,遵守教室常規,尊重老師的專業指導,但是隨著兩性平等教育成為全國中小學的教育政策,關於反性騷擾和性侵害的課程重點都是教學生要保護自己和勇敢向加害者(包括陌生人和非陌生人,如自己的親人、師長等)說不。所以老師對學生傳道授業之際,特別需要拿捏分寸,試著學著如何尊重學生的主體。
校園性騷擾的定義是:「一種在性與性別認同上的權力濫用,而導致妨礙或傷害學生完整的教育福祉,氣氛或機會的行為。」
實際上,校園性騷擾通常明顯的展現了騷擾與被騷擾者之間即不平等的權力關係;它們經常帶有下列特質:
- 種種性騷擾的定義很難將所有可能發生的具體行為或或情境一一列出,而是強調在權力或力量不平等的兩性關係之下,一切令受害者感到不安,焦慮,受迫或受傷的行為與情境:重點不一定在「性」,而在於「權力」。
- 在判定某些行為或環境是否構成性騷擾的過程中,取決的標準並不在於加害者的動機,或是加害者是否意圖為之許多不經意的場合或行為,經常造成受害者的不舒服,因此在判斷時,應首重被害者的感受。
- 另外有一點是相當重要的即是當性騷擾行為發生時,也許被騷擾者並未明顯得表示拒絕或抗議,但絕對不代表這個行為或言語不是性騷擾,或是可以接受的,因為事情發生時被騷擾者可能會因為困惑、害怕、羞恥或示礙於位於低權力位階,而不敢或未提出抱怨或抵抗。
- 加害者最常利用受害者得不敢聲張,不敢反抗,或是行政管理單位多一是不如少一事的駝鳥心態、變本加厲、食隨知味,終至不可收拾的校園醜聞。
校園性騷擾七大問題
當學生說我被性騷擾了,你該如何處理?
被性騷擾對學生有甚麼影響嗎?
雖然性騷擾對身體沒有實質的傷害,但是對正在學習信任、身體自主、兩性相處、是非判斷的學生,卻可能造成永久的心理傷痕。
被性騷擾者甚至可能會有所謂「被騷擾症候群」,感覺沮喪、自卑、焦慮、孤立無援,沒有安全感,導致學習情緒低落,上課注意力無法集中,無故曠課或中途輟學,不再信任任何師長,甚至出現失眠、頭痛、暈厥等身體轉化症狀。
所以任何教育人員不應忽視性騷擾事件,認為是小事一樁,只是孩子間的玩笑,或害怕破壞同事間的情誼,影響對方的工作,而不予舉發和處理。
如此不但無法扼止此類事件的發生,學生將以為性騷擾在學校是被默許的,被性騷擾者只能默默忍受。
只有清楚地表示性騷擾是不被允許的,並確實處理性騷擾事件,學校才能成為每一個學生都可以安心學習的地方。
要教導學生如何面對性騷擾之前,教育人員應做那些功課?
- 認識何謂性騷擾•
- 認識且認同兩性平等教育•
- 認識相關法令及規定•
- 認識校內及校外可轉介的適當資源•
- 蒐集各種可教育學生及家長的資料•
應該教導學生遇到性騷擾時,如何應變?
大聲說「不」─首先,如果你有不舒服的感覺,千萬不要懷疑,更不要猶豫大聲說不要」、「我不喜歡」、「我不舒服」,請對方立即停止,即使他是你所尊敬的師長。
立刻反擊─抓住不當觸摸的手,並理直氣壯的表達你的憤怒,甚至拿手邊的物品,如雨傘、書包、鞋子等起來反擊。讓別人知道─讓現場周圍的人知道,他們才會注意到這件事,並且幫助你;如果只有你獨自一人,請事後馬上告訴父母、老師和同學,一起想出一些辦法,阻止性騷擾繼續發生;如果是在學校內發生,你應該告知學校性騷擾及性侵犯處理委員會;如果有所不便,你也可以向民間可信任團體,如婦女新知(07-2729735)求助。
確定懷疑─如果不太確定是否被騷擾了,更要立即向對方表明自己的不舒服及懷疑其性騷擾。
事後行動─如果錯失了立即反擊的機會,可以寫信給騷擾者,信的內容主要包括三部份:
事件發生的事實陳述,受害人對於這件事的感受,受害人對騷擾者的要求;如果騷擾者為陌生人,你要做的是:勤加練習能迅速反應且有效地阻止並反擊色狼。
教育人員應該如何面對被性騷擾的學生?
- 保持平靜,試著控制你的驚訝、憤怒和困窘。
- 嚴肅看待學生所告訴你的事,千萬不要露出不相信的態度,寧可信其有。
- 再次使學生安心,受性騷擾不是他的錯,他不必內疚,也沒有任何責任。
- 跟學生說你很高興他願意告訴你這件事,你將全力幫助他。
- 傾聽,但不要強迫他說細節或一再詢問,尊重他的感受。
- 答應學生除了處理委員會的成員,將為他保密。
- 不要有「暫不處理,再等看看」的建議。
- 以「生病了,需要治療與幫忙」,來談騷擾者,而不是仇恨。
老師可以有怎樣的行動?
- 以被騷擾學生的利益及不再有學生受傷害為前提來考量。
- 設法讓受害者不再接觸騷擾源。
- 尋求家長的協助與合作。
- 尋求校方和性騷擾及性侵犯處理委員會的協助。
- 直接與加害者接觸,至少讓他知道事情已經曝光。
- 尋求校外專業機構的協助。
- 通報性侵害防治中心。
- 向教育局或司法機關檢舉。
- 做好對付有力人士關說與打壓的策略及心理準備。
- 追蹤受害學生的情況。
如果受害學生要求完全保密,甚至不要處理此事件,怎麼辦?
向學生解釋,坦然處理此事件,有很多重要的意義:
- 對自己的生命交待。不要像鴕鳥般,最後造成終身的陰影。
- 才能得到適當的協助。
- 保護其他同學,才不會有更多同學繼續受害。
- 讓加害者有機會得到治療與幫助。
- 要勇敢說出來,才不會再被對方性騷擾。
無論如何,教育人員有向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的責任,也有保障學生安心地在學校學習的責任。
有人告訴我,他(她)被我性騷擾了,怎麼辦?
如果你不確定自己是否已經騷擾到他(她)了,可以問清楚當時的情況,並瞭解他(她)的感覺。接著你可以問自己以下三個問題:
1. 當你的配偶在場時,你會做出同樣的行為嗎?
2. 你願意自己的孩子、配偶或對你重要的人,也被如此對待嗎?
3. 別人也可以對你這樣做嗎?
如果以上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那麼你就已經造成了性騷擾。請你慎重而誠懇地面對這件事。
校園性騷擾五大原則
原則1:師生關係是上下的權威關係,做老師的有指導權,但兩性平等教育理念下的"性別關係"則是平權關係。
場景一 「妳們女生,真是的,看看你們,夏天制服薄,裡面也不穿內衣、胸罩,害得男生不能專心上課。」男生在台下訕笑、喧譁;女生聽了都非常生氣。
「身材發育的那麼好,可以去拍寫真集了。」
身為老師的你,覺得這只是無傷大雅的玩笑話嗎?其實這一番話已經是在言語上造成某些人的不舒服,而這就是所謂的性騷擾。記住,「性別關係」是平權關係不能因為我們處於比較高的權力位置而對另一性別的人有語言上肆無忌憚的特權,特別是你講的話和教師的專業是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損人不利己的話。
原則2:所謂"身體自主權"係指每個人對自己的身體與身體的的感覺有使用與主張的能力與權利。身體除了是一具看得見的軀殼之外,也自我的延伸。因此身體也具有認知、感覺、行為的能力。它可以傳達關懷、支持、友善,但也可能帶來緊張、不安、焦慮、甚至被侵犯等負面的感受。
場景二
「換上運動短褲後,在老師的教導之下,學生互相按摩,大家都覺得很好玩。老師關心大家太累,讓每個人輪流躺著,由老師親自幫大家按摩…..。」
有幾個學生覺得部位不對,感覺怪怪的。
隨著小孩年齡的增長,對身體有不同的詮釋和感受,不同性別之間,願意被碰觸的部位也是有所不同。有些部位是連父母親都不能碰的地方,特別是性器官。身體的界限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年齡,情境關係(如在醫院,生命垂危時,對身體的管制權就比較鬆,因為那是以治療,檢查為目的。),性別等有所變化的。記住當學生說不時,或是驚慌的逃跑,臉色不對,他或她就是在表示不安,焦慮,甚至被侵犯的感受。老師的行為就是性騷擾,而不是關心,也不是「只是摸摸臉」,這樣可以一語輕鬆帶過的。
原則3:在性騷擾的是件中,受害人在嚴密的防範也敵不過在暗處伺機而動的加害人,換句話說。性騷擾事件的發生與否決定於加害人,而不是被害人。 該負責任的是加害人而不是被害人。
場景三
「誰教你要穿那麼短的褲子,笑的那麼大聲,人家就覺得你隨便啊…..」
導師很生氣的對一個來申訴被摸大腿的學生斥責。
最容易受到性侵害及性騷擾的,是哪一種人?穿著暴露的?舉止放蕩的?
答案是不一定。無論行為,年齡,長相,性別,都一樣會遭遇性侵害及性騷擾。對受害著分類是沒有意義的。但誰容易受侵犯倒也一個肯定的答案──就是不會反抗的人,或者是被加害人認為不敢反抗的人。所以老師們先不要忙著斥責來申訴的學生,應教學生如何向當事人直接表達不喜歡這樣的碰觸行為。鼓勵學生說出來。若當事人事學校其他的同事,老師可以婉轉告訴當是老師,同學對他(她)的肢體語言的感受。如果當時老師認為被誤會,應找個機會由導師陪同向同學解釋其本意。並請該當事老師在言語及肢體語言上自我約束。
原則4:性騷擾通常是從一些輕微的碰觸開始,試試看是否有機會在繼續下去,如果沒有被明顯拒絕或被嚴重警告,通常就是食隨知味,再進一步。
場景四
「空空盪盪的辦公室,學生低著頭輕輕的說著自己不如意的成績….老師本來只是輕拍著肩膀,突然一把抱住學生,壓著學生幾乎喘不過氣。學生嚇一跳,驚惶的掙脫逃走。」
沒錯,學生是在表達自己的感受,明顯的告訴老師我不喜歡你的肢體動作,我覺得不舒服。我說不就是不。這已經是明顯的告知「不要」。所以老師不要明知故犯。第一次還可以辯稱老師不小心,出於關心學生。可是當學生已明顯表示不要,不喜歡,甚至驚惶的知故犯者,才會犯下「不小心」的錯誤。美國柯林頓總統和白宮實習生李逃跑時。第二次、第三次……老師已沒有什麼藉口了。這就是性騷擾。只有無知者及明文斯基的悱聞案,重點在於總統是否教唆實習生作偽證,而不是性騷擾的判定,只能稱為不名譽的性悱聞。但是柯林頓另與寶拉瓊斯的官司,就是性騷擾的案例之一。因為寶拉瓊斯的告訴重點在於柯林頓利用職權對她做出不當的含有性暗示的要求。
原則5:正視性騷擾,讓少數患疾者得到妥善的處理,才能維護大多數教育工作者的形象。
場景五
「其實是認知的問題啦!摸一下而已。」校園裡有人這麼說。
「如果是你小孩,你也願意讓人家隨便亂摸嗎?」突然一片寂靜,無語回答。
性騷擾的人在某些程度和偷竊別人內衣褲,及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別人如廁、洗澡的人一樣都是心理生病。老師也是人,吃五穀雜糧,來自各種不同的家庭背景,絕對不會因為是老師而不感冒、拉肚子。同樣的,老師也不會因身為老師而能豁免心裡的不健康的可能。面對極小部份患疾的老師,如果我們仍是放任不理,懷有駝鳥心態,只會影響到更多的人,造成將來更多潛藏的病人,不知什麼時候會復發,造成社會更大的傷害,更多的受害者,也讓教育者的尊嚴更加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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