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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介紹動物行為的書

 季光容

   記得以前有個孩子,不知給誰派到田裡去摘瓜。他本來是想抱個最大的瓜回來的,可是不知怎樣,每次他剛相準了一個大瓜要採,總是發現前面還有個更大的在等著,就這樣一再的延宕,到最後整塊田都走完了,還沒揀到一個瓜!

  像這樣的經驗大概大家都有過吧?不一定是摘瓜,拾麥穗、拾貝殼、做研究、買東西全一樣,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只顧貪著遠方還沒到手的好處,而把眼面前的許多機會白白放過了。

  偶爾有個人不這樣:闖進生命的果園裡能夠當機立斷,選中了合適的瓜就執著到底,再不後悔,他的成就往往也非同小可。我們到今天所分享的許多科學、文學的果實,幾乎大半都是由這樣的人帶出來的。一九七三年諾貝爾生理醫學獎的得主勞倫茲博士就是這樣的一個人。雖然他算是二十世紀最了不起的博物學家,替動物行為學(包括人的生物行為在內)打開了新紀元,牠的偉大生涯,卻是從一個粗製濫造的魚網和一台老舊的顯微鏡開始的。

  勞倫茲從小就有就近取材、不放過眼前事物的長處。他和父母同住在奧地利南部的一個河濱小島上,多瑙河正從它周邊流過。由於大河每年一度的氾濫,不但人煙稀少,附近的土地也免被耕作,許多野生動物得以在上面孳長繁殖,等於受到保護一樣。

  普通人住在這樣的一塊土地上也許並不覺得有什麼特別,勞倫茲卻能別具慧眼,他認為古老的歐洲大陸腹心裡,居然空出了一塊原始自然的野地,實在是人奇妙、太難得了。無論如何,不能自住。他儘量跟附近的野生動物打成一片:開始時只是好奇,養幾隻不關在籠裡的小鳥,設幾個能自給自足的魚槽;桀驁難馴的地鼠,配一群勇猛溫順的好狗。由於他受過嚴格的科學訓練,不妄想、不附會,能夠在一堆亂糟糟的獨立事件裡,尋出它們的通性和共同點,牠的觀點總是比一般人更深人一點。漸漸地他發現再小、再不起眼的社會動物,也有彼此用以通情達意的信號,只要知道他們所用的「字眼」,學會了他們的「語言」,就跟戴上了所羅門王的魔術戒指一樣,雖然不同種,也能和他們建立互相了解、極其親密的關係。

  勞倫茲因為掌握了這個秘密,所以能將四周別的生物發生的一些真實而美麗的故事,通譯出來,寫成了一本非常特別的書,這本書就叫《所羅門王的指環》。

  有很多人把勞倫茲比作是現代的范白萊(Jean Henri Fabre,1823-1915,法國昆蟲學家):兩人都喜歡在天然環境裡觀察動物的行為,兩人都有敏銳的觀察力和客觀的態度,兩人的文筆都極生動、準確,又對生物學界有難以衡量的貢獻。其實呢,至少從《所羅門王的指環》這本書看來,勞倫茲比范白萊似乎更多了一份詩人的情懷,他對別種形式的生命總是充滿了敬意和同情心。雖然他口口聲聲說自己是個「冷靜實際」的科學家,絕不感情用事,我們卻一再地看見他為牠的野生朋友做出一般人所不能做到的犧牲,像忍受穴烏(jackdaW)「嬌客」的餵食,欣賞大鶴鵝「可可」的惡作劇,為失了群大唱哀歌的「紅金」尋找養子養女等;他這種又冷靜、又深情、又寫實、又活潑的筆觸和作風,是我在別的書上所沒有見過的。

  有關動物的書現在流行的不算少,有的真,有的假,有的枯燥,有的充滿趣味,有的歪曲事實,有的把人的感情、人的想法硬生生地栽插在動物身上。《所羅門王的指環》這本書除了提供我們許多新的事實、新的見解,還對一些我們習見的老現象、舊動作,作了新的詮釋。我以為它的最大特色不但在它的「真」、它的「趣味」上,還在它的「透視力」。

  勞倫茲寫這本書的原意是要給外行人看的,他自以為從園裡搬出的是個並不起眼的小瓜,誰知道這瓜卻會見風就長,到現在為止﹐已經被公認年最好的一本有關動物知識的書了。瓜味之美,香氣之濃,不一遍、兩遍、三遍去細細咀嚼,簡直是難以盡興呢!

 


窺探的樂趣 這都是基於動物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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