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近幾年來,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均維持在45%左右,已是台灣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然而,由於傳統文化對女性負擔家庭照顧責任的偏好,以及政府政策的導引,使得女性在勞動市場中,往往成為次級勞動力市場的工作者(secondary workers),或者被迫成為家庭工作者,再加上存在於職場中的性別歧視,台灣離兩性經濟平權的理想仍有一段不小的距離 。
女性在經濟發展中的角色
台灣創造了舉世稱羨的經濟奇蹟,國民所得不斷提升,繁榮富裕的社會景象四處可見,而女性對台灣經濟發展的貢獻為何?若從女性勞動人口的比例多寡來看,1961年時女性勞動參與率約為35.81%(當時男性為86.37%),至1983年升為42.12%,1986年45.51%,之後十餘年就大致維持在45%上下,(表10,表11)更何況還有隱而未見於統計數字的家務、無酬家屬勞動人口。因此,無論是有形無形的參與勞動,女性的貢獻是不可抹滅的。1966年,經濟部在高雄前鎮設立第一個加工出口區,1971年陸續設置高雄楠梓加工區、台中潭子加工區,使加工出口區成為台灣的「經濟櫥窗」。
除了政府提供優惠獎勵投資辦法積極吸引外資,台灣豐沛充裕又廉價的勞動力也是來台投資者眼中的大利多,於是外資大舉傾入在台設廠。1976年時來台投資的外商裡,有一半在加工區投資,而且以日資最多,美國次之。於是一條一條生產線動起來了:廠商從國外進口原料,在台灣招募女工,以便宜的地租、廠房、工資,製造電子、成衣、皮革、鞋業、玩具等加工製品以外銷出口,三十年,創造出所謂的「台灣經濟奇蹟」。而年輕女工,正是加工業蓬勃發展的生力軍(女工團結組織1997)。
女性逐漸在勞動力市場扮演起吃重角色的同時,我們可以發現台灣產業發展的轉型逐漸發生,其中最重要的特徵是服務業的成長高於農、工業,其所佔的國民生產毛額相對比重也提高。以1996年為例:全年經濟成長為5.7%,其中服務業促成4.2%的經濟成長;換句話說,服務業對經濟成長的貢獻高過七成(行政院主計處1997)。 若從整體產業結構來看,1987年服務業所佔的比重約同於工業(服務業佔48%、工業47%、農業5%);1996年時服務業已成為主要產業(服務業佔61%、工業36%、農業3%),可說是帶動經濟成長的動力。而女性就業者的行業分佈也隨之變化: 1978年時服務業中的女性比例是37.06%,1997年已升為62.14%,成長幅度很大(男性則由34.90%變成45.85%)(表6,表7),這樣的現象明確說明女性對近年的經濟成長的重大貢獻。
此外,台灣是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經濟體,女性勞動力又一直是一股重要的支撐力量,有人甚至說「台灣的經濟奇蹟是女人拼夜工趕出來的!」。有一幅景象大家都不會陌生----客廳即工廠。女性除了在這些工廠裡扮演著會計、老闆娘、伙食工、女工以及家庭主婦等多重角色,另有學者研究指出:台灣中小企業的生產與行銷網路是家族網路、以家庭關係為主的網路,婦女在這種以情感與人際關係為主網路中發揮了重要功能。
女性對於經濟發展的影響力,與女性教育程度的提升以及經濟自主權意識的提高有密切關係。隨著教育的普及,女性受中高等教育的機會也增加許多,例如1978年女性就業者具大學及以上學歷者僅佔1.06%、高職4.19%;1997年時大學以上程度者則有4.04%,高職佔10.97%(表5)。再加上各方面因素的配合,女性漸有機會進入各種技術、專業領域,也有較多機會成為主管或具有專業技術決策權者,而增加對整個經濟環境影響力。(表18)
女性劣勢的經濟地位
女性成為台灣產業結構改變過程中的犧牲者
雖然女性對台灣經濟發展的貢獻是有目共睹的,但這並不意謂女性的經濟地位已大幅改善。分析女性所從事的工作可發現,女性所從事者多為次級市場的工作,例如美容美髮業、成衣、電子、皮革、餐飲業等勞力密集的行業,較少分佈在石油、鋼鐵、電力、房屋建築、鐵路運輸等資本較為密集的行業。資料亦顯示女性從事服務、事務的工作比例偏高,男性則是從事生產有關機械及體力工作者多偏高。產業與工作性質的性別區隔,相當程度地決定了女性的工作生涯,也因此讓女性的經濟處境更為艱辛。1987年間,受台幣升值及國際市場分工的改變,台灣勞力密集產業面臨必需升級轉型、否則即被淘汰的壓力,許多工廠撤資關廠、遷廠至勞動力更便宜的中國大陸和東南亞,繼續留在台灣的工廠則在1990年後,大量引進女性外勞替代本勞從事生產線的工作。在勞工法令保障不足(參考女性與法律篇),及雇主計劃性的瓦解工人集體力量下,不少員工未能拿到合法資遣費及退休金,只領取到法定的四至六成,惡劣的老闆甚至規避給付,許多屆齡退休的女工竟無法領取到半毛資遣費及退休金。
資遣費、退休金無著落之外,「工作權不再」成為女工的最痛。據1996年行政院主計處統計,台灣失業人數增加但就業機會減少,整體受雇員工總計減少十萬至十一萬,其中企業停業歇業、及工廠關廠的大幅增加是主要原因。新興的半導體電子工廠需要的是年輕、高中學歷以上女性;傳統加工工廠仍需勤快耐操的女性作業員,但年輕外勞無需負擔其社會成本、又可全日配合,成為雇主的最愛,於是不願聘本地勞工的雇主,就將招募本地新進員工的年齡限制在三十歲以下,三十年來只被放在「螺絲釘」位置的女工,再轉換已無路可走。
勞動力市場的性別歧視
我們可以在許多地方發現女性就業上的困境,例如,進入就業市場前的阻礙:招募「主管經理人員」、「佐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廣告有近七成限男性,而招募「秘書」、「會計出納」、「服務人員」的廣告中有近七成是限制女性,導致工作場所內的職位區隔(參考表8,表9),這是第一層的區隔。又如,女性能成為主管或民意代表的機會不到男性的十五分之一(表17);目前女性通過國家考試的比例雖高於男性,但是擔任主管的比例不到百分之十(表32);整體女性的平均薪資也只有男性的71.6%(表16),並且有25%的女性表示在職場中有過被性騷擾的經驗。這些都是女性在勞動力市場中受到歧視的現象。
沈重的家務負擔阻礙女性經濟地位的提升
另一個對女性進入勞動市場十分不利的因素,是家庭中沈重的照顧者角色負擔,同時,家務勞動的價值不被社會肯定,社會安全制度支持不足,女性負擔照顧家中的老人、小孩耗費許多心力,已婚女性花費在家務上的時間是男性的五倍左右。難怪根據資料顯示,有 33.45% 的女性因為婚姻家庭離開職場,中斷的職業生涯帶來經濟自主性降低,以及可能面臨二度就業的困境(表14)。1997年就業婦女當中,有15.25%是無酬家屬工作者(男性僅有3.23%)(表15),她們在名譽上由先生所經營的公司、工廠中,擔任著會計、出納、伙夫、工友等角色卻領不到酬勞,更不一定可以享受到分配的權力。
此外,女性單親家庭不斷的增加,其經濟處境更為艱難;根據1977-1994年的資料,女性單親淪為貧窮的機會一直維持在 20% 至 25% 之間(表 28 ),這群較為社會邊陲的婦女,經濟安全的問題更為堪慮(請參考福利篇)。
因此,從維持家庭經濟安全的角度來看,女性再次發揮十足的彈性與韌性,而經常扮演家庭裡補充性的角色或救火隊。經濟景氣好的時候,因為家中的男性足以負擔經濟需求,女性留在家中從事家務工作;景氣差或者失業率提高、男性無法負擔家中經濟時,女性加入勞動力市場的比例就提高。女性在家中附屬性的經濟地位,嚴重消耗女性的就業動機,職業生涯無法連貫,當然也會影響女性經濟地位的提升。
小結
台灣的經濟發展過程中,女性扮演著補位、任勞任怨的角色。雖然隨著社會的開放,女性有較多的教育機會與就業選擇 ,也有比以往多的管道進入專業與技術場工作,然而總體而言 ,女性所分享到的經濟成長成果卻遠不如男性,例如薪資、升遷、二度就業、家務分工不公平。分配經濟成果的決策者往往是男性遠超過女性,例如民意代表、企業主管及經理人員中男性是女性的 15.4 倍(表17),男性掌分配大權的結果,女性薪資也僅為男性的 86.5 %。即使是女性多於男性的服務業及事務性工作人員,薪資所得也僅達男性的七成左右;而且在這兩個職業類別中,男性平均薪資都多過女性一萬元左右,其中教育程度越低的女性,平均薪資與男性的差距越大。佔女性就業者最底層、易於流入邊陲的女性勞動者,都需要公平的社會制度加以支持,尤其為預防貧窮的發生,婦女經濟問題應該是首先要嚴肅面對的。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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