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民進黨中國政策研討會

迎向新世紀的挑戰---建構平等、
廣泛、健康、互惠的台中雙邊關係

邱義仁、吳乃仁  98.02.04

壹、後冷戰時代國際情勢對台中關係的影響
(一)沒有國際新秩序這回事
(二)美國的中國政策:「戰略島鍊防線」與「建設性交往」的兩手策略
(三)美國的台灣政策:「提升台灣國際地位」與「節制台灣激怒中國」
(四)國際社會的要求:維持現狀、降低敵意、保持對話、發展關係
貳、台中雙邊協商與互動關係的策略規劃
(一)「談判」與「對話」彈性靈活運用
(二)談判三原則
(三)信守承諾 、恢復辜汪會談、中國不應再片面毀約
(四)以開放態度釐定協商項目
(五)以雙方現存之現實為協商的基礎
(六)不待台中雙方協商,台灣應單方面致力的工作
參、台、中經貿關係發展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挑戰與因應對策
(一)只有產業升級問題,沒有「西進」或「南向」問題
(二)產業升級是須管制與引導的
(三)台灣對中國的投資金額最多,並沒有產生「先佔先贏」 的效果
(四)現階段我們的具體主張


壹、後冷戰時代國際情勢對台中關係的影響

(一)沒有國際新秩序這回事

  二十世紀九0年代初期發生的舊蘇聯解體,正式宣告國際間的冷戰時代終結,美國成為國際間的唯一超強,世界各國開始進入後冷戰時代。此一新時代的國際情勢到底有何特徵?這些特徵對台灣又有何意義?

  它的第一個特徵是:以美國為首所主導的民主化浪潮及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風起雲湧。此一全球化的趨勢有人稱之為後冷戰時代的國際新秩序。

  它的第二個特徵是:舊秩序與舊政權的崩解,帶動新一波追求自我認同與獨特性的潮流。民族主義再度昂揚,巴爾幹半島甚至為此兵戎相見,生靈塗炭。如果我們進一步檢視這兩個特徵,將發現這兩個特徵是互為對立,甚至是彼此衝突的。換言之,所謂「後」冷戰時代其實是一個尚未定型的時代,(無以名之,故稱之為「後」),世界各國正在重新調適與摸索中。因此,我們一方面看到全球化的趨勢,一方面又看到方興未艾的民族主義與戰爭;我們一方面看到美國式民主化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影響力無所不在,一方面又看到各國因應此種影響力的多樣性,從歐體及單一貨幣的出現,到拉丁美洲的掙扎及秘魯藤森的政變,到亞洲四小龍各自不同的下場等等。誠如A.Przeworski在1995年出版的”Sustainable Democracy”一書中所言:「低估國家機器在組織個人及團體的公、私生活的影響力,是這一波新自由化浪潮信仰者,在提供意見時所犯的重大錯誤。」

  處在這個既衝突又整合,既同一又各自獨特的後冷戰時代,過早奢言「國際新秩序」,若非急躁,便是只見到此一時代的某一面向而已,犯了「以偏概全」的錯誤。同樣的,至今仍堅持冷戰時期的隔絕與對抗立場,若非昧於事實,與時代脫節,便是犯了另一個「以偏概全」的錯誤。

  對後冷戰時代有了較全面的認識之後,我們才有可能正確掌握台灣與中國同處此一情勢的各自處境。我們才有可能瞭解美國一方面與中國加強交往,另一方面又壓制中國的武力冒險作風;我們也才有可能瞭解美國一方面以艦隊協防台灣,另一方面又暢言「三個不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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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美國的中國政策:「戰略島鍊防線」與「建設性交往」的兩手策略

  美國國防部長柯恩在1998年一月間訪問亞洲,在新加坡國防暨戰略研究學院,以美國的亞太戰略為題發表演說,柯恩明確地指出,亞洲區域高度的利害與共關係,使包括航道暢通、經濟繁榮等層面的安全必須確保;美國的軍事力量、區域內強韌的雙邊關係都在過去、並在未來皆將繼續扮演重要的安定角色。但亞太區域亦存在著一些變動的脈絡,這些變動中,顯見的即是中國力量的崛起,而美國將正視此一變數,試圖使其遵守國際規則,成為負責的大國。

  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方可理解美國為何一方面既加強與原有盟邦:日本、韓國、菲律賓、澳洲、紐西蘭的雙邊同盟關係,確保、鞏固了冷戰時期的戰略島鍊防線,將假想敵隱然指向中國;一方面卻又採「建設性交往」政策,積極與中國對話、協商。美國看似矛盾的兩手策略,實則一貫的戰略態度皆是著眼於如何可以降低區域內衝突、不穩定的因子,試圖處理包括南中國海、朝鮮半島、台灣海峽等可能的衝突熱點,避免因戰爭損害了區域和平、繁榮,進而傷害美國及其盟邦在此區域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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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國的台灣政策:「提升台灣國際地位」與「節制台灣激怒中國」的雙重態度

  同樣的,柯林頓總統在1997年十月間「柯江會談」後的中美聯合記者會上,即以期待美、中、臺三邊關係良性互動來指述台海問題的和平解決方向;而美國在近一、二年來,恢復台美間的官署互訪以及美國在臺協會重獲官方性質的領事簽證權的事例,亦顯證了台灣在冷戰後已重新取得過去被委屈的國際地位;自身並以民主轉型、推動國家體制相關法規合理化、配合經濟實力尋求國際空間等的主權國家實質動作,進一步象徵、宣示了作為一個主權國家不容置疑的存在。

  但台灣同時將被國際社會要求避免以明確的國家主權宣示動作,挑釁、激怒中國,進而引發台海的衝突風險與不安定的局勢;美國近日來的對台灣「三個不支持」政策:不支持台灣獨立、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不支持兩個中國,即是國際社會為求現狀和平所作的明白露骨表示。當然中國在上述的國際社會壓力下,亦被強烈地警示,絕不能使用武力實踐其所宣稱的對台灣的主權權利;甚且在美國前助理國防部長奈伊試圖提出的台海解決方案中,此一嚴禁動武的條件,更進而被上綱到即使在台灣宣佈獨立的情況下,中國亦不被允許使用武力解決爭端旳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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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際社會的要求:維持現狀、降低敵意、保持對話、發展關係

  所以若要討論國際形勢、國際社會對台、中雙方所形成的壓力,中國並不會小於台灣。甚至,若從世界文明互動的視野來看,中國除了在台海問題上,被課以不能使用武力的嚴格限制外,其與世界上許多國家,尚存在著從經貿、能源等經濟利益到人權、政治制度等價值理念必須適應、調整的重大差異要解決,這是中國自十八世紀以來從未完成的如何整合入世界的國家重大困局;即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與世界經濟秩序接軌等層次較低、不涉基本價值的整合工程為例,中國與世界已表現出嚴重的齟齬、摩擦,更遑論牽涉到核心價值理念的調整、適應了。具有中國官方色彩的中國「戰略與管理協會」,在年初「1997-1998國際形勢評估」中,即指出了中國在未來必須面對與美國在政治制度、基本價值存有重大差異,並可能產生衝突的深重隱憂。明白具體地表徵了中國與世界仍存的巨大扞格。

  是在這樣的事實基礎上,使我們不能同意,一個國際社會要求的台中關係型態:維持現狀、降低敵意、保持對話、發展關係,會是台灣單方必須負起的責任,而更不能接受面對著國際社會,台灣比中國承受著更大的壓力與責任的說法了。

  總之,我們要徹底揚棄片面、躁進的政策取向,而應以確立台中雙方為國際體系下的兩個國家為原則,進而更具體、細緻地去建立、處理兩國之間平等、廣泛、健康、互惠的正常化雙邊關係,使台海問題的解決,不只會是一雙贏、三贏的局面,而是一符合國際要求和平的歷史趨勢,並將使國際社會皆蒙利益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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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台中雙邊協商與互動關係的策略規劃

(一)「談判」與「對話」彈性靈活運用

  目前台、中關係已經發展到雙方均有意進行談判、協商階段。而從前述對國際情勢的認識,任何有助於緩和雙方緊張對立關係的互動方式,都是受國際社會歡迎的。至於應採何種互動方式,則不限定非採「談判」一途不可。因此,台、中雙邊協商互動關係,應該以更具彈性靈活的方式進行。包括對解決具體事務問題形成雙邊規範的談判,也包括為了化解歧見、降低敵意所從事的溝通行為--「對話」。對話不需要達成任何結論,也不一定要設定為談判前的準備工作,但透過觀點的溝通,它能適度降低雙方因認知錯誤而產生的敵意,並為進一步協商營造良好氣氛,而談判也不應自我設定「非談成不可」、「非簽協議不可」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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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談判三原則

  不論是談判、協商或對話,我們主張要把握三項原則:1.誠信2.開放3.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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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守承諾 、恢復辜汪會談、中國不應再片面毀約

  任何兩個國家要進行任何談判、協商、對話、會談,最基本的條件是,雙方必須展現信守誠諾被實現的決心。如果協商隨時被中斷,共識可以隨時被毀棄,這樣的協商機制,事實上將淪為惡性鬥爭,毫無意義可言;日後彼此協商產生的共識也很難被雙方全心接受。台、中雙方在新加坡舉行第一次辜汪會談之後,展開數個回合的事務性議題協商,此一原本已順利啟動的談判進程,卻遭中國方面的片面推翻。未來雙方即使重新開始談判,中國若保持這種任意否決協商共識的態度,所有的協商努力都將徒勞無功。

  是以我們認為現階段恢復協商的起點,應從重開辜汪會談開始。中國若無法以「從哪裡中斷、就從哪裡恢復」的具體行動,證明其信守談判協商共識的決心,如何讓台灣人民相信,未來所有的協商成果都能被徹底遵循。尤其,談判時最忌諱由對方設定議題,如此,我方將淪為被動的不利局面。假設我方不堅持「從哪裡中斷、就從哪裡恢復」的立場,任由中方揚棄已進行數年的事務性議題,重新以政治議題作為新的談判內容,他日中方對政治議題的談判又不滿意,又公然毀約,又提出談判「主權」的新議題時,我方是否又要委屈求全地跟進?而如此任由對方設定議題,任由對方毀約,又任由對方設硬定新議題的惡性循環,要到何年何月才會中止?這樣百般遷就中方的談判要求,對台灣又有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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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開放態度釐定協商項目

  我們認為,雙邊協商既然是為了實現營造理想雙邊關係、以體現多邊利益的目標,就應努力降低政治鬥爭的性質,尋求在雙方現實的需求下務實展開的可能性。因此,我們並不認為議題的設定,應該依據人為的性質分類,區分為所謂「政治性協商」、「經濟性協商」、「事務性協商」,而刻意排除某一種性質的協商議題,甚至將談判議題僅只設限於某一特定範圍內。

  事實上,兩岸之間因為人民往來關係,衍生了許多事務必須透過協商出具體規範後,產生依循的準據原則。兩岸之間因為經濟文化的交流,有須許多工作可以合作進行,必須透過協商創造更符合正常、健康關係原則的環境。台、中雙方應具體檢視現階段雙方互動基礎改善的方向,藉以釐訂協商項目,作為未來正式談判的議題。

  我們認為,目前台、中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議題包括:

  1. 建立亞太區域安全合作機制;
  2. 改善人權狀況、釋放政治犯;
  3. 中國推動民主化的進程;
  4. 雙方開放新聞媒體管制;
  5. 司法協助
  6. 漁事糾紛處理機構與規範;
  7. 雙方共同打擊犯罪,遏止走私偷渡;
  8. 雙方互設辦事處;
  9. 緩和軍事衝突的信心措施,例如軍事人員互訪、部隊移防通知、軍事演習觀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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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雙方現存之現實為協商的基礎

  目前中方與台灣國民黨政府都不斷拋出復談訊息,但都提出條件說,諸如「一個中國」的原則等等。不幸的是,這些條件說使得雙方協商、對話遲遲無法展開,然後,彼此再藉此將責任推給對方,指控對方是破壞和談的兇手,以便贏得國際社會的認同與支持,增加對方的國際壓力。

  雙方若真要復談,無須提出一大堆條件說,這樣做只會使復談遙遙無期。我們主張,一切以現實為基礎,以雙方現有管轄範圍的現實為基礎,以雙方現存的政經制度為基礎,針對上述的議題展開協商與對話。我們相信彼此遲早將會觸及所謂的「敏感問題」,若急著把那些問題提早搬上抬面,或拿來做為復談的條件,結果是,既改變不了既存的現實,又無濟於事,根本不利於雙方的人民。

  一切回歸現實,從現實出發,才可能有所進展,也才可能避免雙方內部被激起的仇視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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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待台中雙方協商,台灣應單方面致力的工作

  同時,當我們期待透過協商致力於營造台、中雙方趨向合理發展的關係架構時,另一方面,在中國併台威脅企圖尚未解除之前,如何維護台灣的主體性、確保國家整體利益,仍是我們必須繼續推動的工作。是以協商之外,我們的中國政策還應該涵蓋其他方面的努力。

  在國防方面,二代兵力完成整建部署之後,第三代的裝備更新規劃以及防衛戰略構想應該及早進行。以發展中程飛彈建立阻嚇能力,應該是我們可以儘速推動的國防建設重點。此外,為保證國家安全無虞,下列工作應徹底落實:

  1. 成立移民與出入境專責取締機構,對逾期滯留以及非法入境的中國人民實施強制拘提遣返;

  2. 成立專責海防機構,嚴格防制中國人民偷渡入境;

  3. 持續發展與世界多數國家的實質關係,爭取台灣善盡國際社會成員責任的機會。花費時間去爭辯「中國政策」與「務實外交」孰先孰後是毫無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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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台、中經貿關係發展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挑戰與因應對策

(一)只有產業升級問題,沒有「西進」或「南向」問題

  在前述國際情勢的制約下,台、中雙方以軍事手段解決爭端的可能性不高,外交戰與經濟戰將扮演主要的角色。但是,討論雙方的經貿問題,雖然不可能不考慮國家安全,但也絕不能『只』考慮國家安全,因為台灣的生存命脈在於能否維持經濟的穩定發展。台灣的經濟若無法持續發展,就沒有能力支撐台灣國防武力的更新,也沒有能力支撐台灣擴展外交空間,更無法維持台灣社會的穩定。討論台、中經貿問題,不應該是一種在「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二者擇一的思考模式,而應該積極尋求一種兩全其美的有效方法。

  近年來,台灣的勞動成本及其他製造成本快速上升後,傳統的勞力密集產業已逐漸喪失國際競爭力,因此各界又開始倡言產業升級。的確,台灣產業若無法升級,不論是「西進」或「南向」都只是在苟延殘喘的延續台灣的傳統產業,對台灣經濟的脫胎換骨與持續成長,根本上助益不大。因為傳統勞力密集產業正是中國及東南亞諸國極易學習而急起直追的產業,台灣將很快速被它們取代。換言之,我們認為,沒有產業升級作後盾的「西進」或「南向」,都只是在延緩台灣經濟惡化的時間,而以中國及東南亞諸國近年來發展的速度來看,它們也不會給我們太多這種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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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產業升級是須管制與引導的

  產業升級須要資金、人才及時間。這其中與台、中經貿問題關連較大的則為資金。這也是台灣各界對應否開放對中國投資有很大的歧見之原因所在。

  首先,我們必須指出,現在所討論的對中國的投資,不再是如以前一般由中、小企業主導,其目的是在利用中國廉價勞力以維持國際競爭力的外銷型產業。這個階段早已過去,目前引起討論的,乃是國內大型企業、財團及上市公司針對中國內需市場所欲進行的大規模且長期的投資。

  這種類型的投資,不像外銷產業般僅深及製造設施的建立且資金流動具有彈性之好處,它更必須長期致力於品牌的建立與銷售通路的開發,以及中國政府的配合。再加上中國政府對資金流動的嚴格管制,勢必長期且大量綁住台灣資金,造成嚴重的資金排擠效應,大幅度減少台灣因應產業升級所須的投資。

  有人期待透過兩岸的經貿往來,利用在中國賺的錢,作為台灣產業升級的資金來源,他們認為,市場自然會調節資金的流向,只要台灣高科技產業有利可圖,在中國累積的資本自然會回流台灣,政府犯不著越俎代庖,管東管西。這種說法不僅有違經濟學的常理,更對台灣的產業發展有著錯誤的理解。

  我們都知道,在理論上有一個所謂的「囚犯難題」(Prisoner's Dilemma),意思是說,個別行為的理性將會導致集體的不理性,「市場」這一隻看不見的手,是否會自然地將資金轉移至最有利可圖的地方去,必須加上對個別資本家的投資習慣與政府的政策引導等因素的考量後,才能下定論。如果我們見識台灣產業發展的歷史,更可發現:其中充滿了「囚犯難題」。

  台灣石化業的發展,並不是台灣戰後初期產業主力的紡織業者,因看見石化業有利可圖,所以投注其所擁有的資金促成的。相反的,石化業是由王永慶所擁有的有限資金,在省府及美方的資助下,「冒險」嘗試後的成果。當時已擁有資金的上海幫習慣經營紡織業,對前途未卜的石化業,基於個人理性的選擇,根本無意去「冒險」經營新行業。新行業是在個人(王永慶)的不完全理性以及政府的政策引導下促成的。

  再看台灣晶圓廠的設立,又是另外一個「囚犯難題」,前一陣子,王永慶還大肆批評晶圓廠投資額動輒數千億元的舉措,就是一個明證。一個已經習慣於某一行業的資本家,若非出於政府的政策牽引改變了他個人理性的偏好(Preference),否則是不會「勇敢的」去投資新行業的。換言之,到中國去利用其廣大的勞動力與土地的台商,並不會自動的投資高科技的新產業,除非該高科技產業已證明有利可圖,但如果每個台商都要等到「已證明」有利可圖,則永遠不可能出現高科技產業。政府在過去多年來的管制與引導,(套句習慣性用語,就是「戒急用忍」政策),是促成台灣產業升級的因素之一,台灣石化業與晶圓廠今日的榮景,絕非空言「市場機能」所能達成的。

  何況,這種對「市場機能的幻想」,還忽略了中國對資金流動的嚴格管制,台商在中國所累積的資本,是否能按照市場法則自由流動,恐怕沒有人敢肯定地答覆。

  再說,以戰後亞洲各新興工業國家發展的歷史為例,發展中國家經濟的成長與產業的升級,基本上是與先進工業化國家相互的貿易息息相關,反而與發展中國家彼此之間的貿易無關,證之以台灣近年來發展興盛的晶圓廠等高科技電子工業,就完全是與英代爾(Intel)等先進工業化國家的高科技產業合作的結果,我們看不出這些行業與投資中國有任何的直接關係。在這裡我們更看不出投資中國與台灣產業升級有什麼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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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灣對中國的投資金額最多,並沒有產生「先佔先贏」 的效果

  在中國經濟逐步發展的這些年裡,有人說如果再不全面開放、大力鼓吹去投資,再不去中國發展行銷網路,這些利益將會被外國所佔,使台灣喪失影響中國的先機,損失鉅額的商業利益,更將中國這一個未來最大的潛在市場拱手讓人。

  事實上,不管從出口總值或從對中國投資總額來看,目前台灣對中國與香港的出口佔出口總值的百分之24,已經遠遠超過其他國家對中國出口的比率,台灣對中國投資額也已經是第一名,佔GDP的百分之二以上。這麼龐大的出口和投資,使得中國對台灣而言,已經是一個過度利用的市場,而不是一個利用率不足的市場,要說已經是「先佔」也不為過,但是我們要問,「先佔」就一定會「先贏」嗎?先贏了中國的市場就會贏得中國的善意嗎?

  過去幾年來,台灣對中國的出口與投資節節上升,而彼此關係也更趨緊張,1996年中國甚至以飛彈向台灣示威,將彼此緊張關係拉到最高點,台灣的國際生存空間也同時受到中國死命的打壓。我們不僅沒有看到中國的善意,反而看到了更多的敵意。企圖以擴大經貿來改善關係,贏得和平,這種想法可說是一廂情願,完全不切實際。

  至於企圖以「先佔」來掌握中國的經濟,進而贏得台灣的生存,不僅不合事實,也再度凸顯了「囚犯難題」的存在。例如,可口可樂現在已經是中國最大的飲料供應商,他並不是飲料業界中第一個去中國的廠商,他雖然「後到」,但卻能大量侵蝕中國社會中傳統飲料的銷售通路,這說明先佔先贏並不是事實,而且企業規模如果不夠強大的話,「先佔」只是為具有全球行銷與競爭力的大企業充當馬前卒而已,辛苦開發出來的商機,遲早會被吞食掉。

  台灣的自行車業至今獨步全球,不被中國大量生產的廉價自行車所淹沒,並非因為先佔,而是因為這些業者掌握了像變速器這一類的關鍵零組件,使台灣的自行車業者不必受中國廠商的羈絆。

   因此,台灣想要在對中國的經貿關係上取得優勢,關鍵不在於是否先佔,而在於是否掌握關鍵技術、零組件,能夠繼續維持台灣與中國之間的垂直分工體系;或是該企業之規模為全球數一數二之企業體,較能吸收別人發展的新技術,繼續維持全球領先的地位。那麼,針對這些產業赴中國投資,我們就可以採取較開放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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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現階段我們的具體主張

  固然,產業升級是台灣經濟繼續發展命脈之所在,但產業升級需要時間,因此,以「時間換取空間」是現階段台灣發展對中國經貿關係的重要策略原則,在所爭取的這一段時間內,對中國的經貿關係應該以更細緻、更具策略考量的角度去規劃與執行,而不只是簡單的主張「大膽西進」或「閉關自守」。

  在此種考量下,現階段我們主張:

  1. 貿易部份,即貨物往來問題
    1. 我方貨物輸出中國,目前沒有障礙。
    2. 中國貨物輸入台灣,目前已由正面表列改為負面表列限制,未來應待雙方加入WTO後,援引該組織之相關規範、以及中國和其他國家簽訂之入會議定書,作為我方修正限制規定的基礎,不宜於現階段直接和中國談判。

  2. 投資部份
    1. 中資來台問題,應於加入WTO前加速完成對外經貿安全法制的立法作業,並且確定限制中資投資產業範圍後,才能配合WTO之規範開放中資來台。
    2. 台資赴中國投資問題,支持對上市公司、高科技產業、基礎建設赴中國投資採取管制措施。超過500萬美金的大型投資案,則應經嚴格審查。

  3. 航運問題
    1. 海運部份,支持以境外轉運中心配合經貿特區方式實施實質直航
    2. 空運部份,除非雙方政府就航空權進行協商、簽訂協定,否則無法開放。

  4. 經貿與投資往來談判
      應待雙方皆成為WTO會員國之後,在WTO的架構下進行。在此之前,應加速完成對外經貿安全法制,以降低雙方經貿往來之經濟外部成本。經貿安全法制包括:
    1. 對外來資金(含中資、港資)之管理:運用範圍應符合核定項目、不得涉及政治遊說或做為政治獻金。
    2. 對外來企業(含中國或香港企業)之企業行為及人員活動管理:
       禁止從事非營業項目之活動、且不得涉及政治活動及間諜行為。
    3. 現階段基本上支持對上市公司(涉及社會大眾資金)、高科技產業(涉及技術保護)、基礎建設(涉及中國政府對我敵對態度)赴中國投資採取管制措施,以延緩台灣與中國經濟整合之速率,爭取國內產業結構轉型之時間。我們亦在此強烈要求政府,妥善利用以戒急用忍為代價換取之時間,儘速推動產業轉型,改善政府行政效率,厲行風紀整飭,以進一步提升國家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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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2/12 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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