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後冷戰時期國際政治新秩序對台、中關係的影響。 |
二、台、中雙邊協商與互動關係的策略規劃。 |
三、兩岸經貿關係發展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挑戰與因應對策。 |
一、後冷戰時期國際政治新秩序對台、中關係的影響。
25年前蘇聯作為世界主要軍事強權,對美國構成鉅大威脅,因此美國力圖與中國合作,不願挑戰中國對台灣問題的立場。1992年蘇聯解體後,亞太地區勢力重新洗牌,美國不必為牽制蘇聯的勢力擴張而拉攏日本或中共。對台灣的生存發展來說,美國不必再賣中共面子,對中共的予取予求,自當沒有全然回應的必要。 據估計,中國若維持目前現有的經濟成長率,至2020年,據推算其國民平均所得將可達到一萬美元的水準。對於這樣的高成長率,緊隨之而來的武力擴張,極有可能觸動區域戰事的發生,一旦中國方面真的興起擴張版圖的念頭,那麼首當其衝的便是台灣。台灣除了藉國際力量與列強均勢以求自保外,對於自身體質—經濟力的再造、政治結構的重整外,對於國防軍備的提升,如巡弋飛彈的研發、電子作戰系統、反潛等以質取勝的戰備武器也應隨時有枕戈待旦的體認。 美中關係的改善立足於雙方面的實質利益,並藉由建設性夥伴關係的建立,一方面對中國的武力有所箝制。另一方面,1997年10月柯江會談後,華府方面對兩岸問題表示三不政策:不支持台獨、不支持二個中國或一台一中、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等具有國際人格的國際組織,即斷絕了中國對台灣動武的藉口,一方面美國亦不希望台灣獨立而去觸及中國的痛處,誘發中國對台動武的可能,因此目前台灣無立即面對戰爭的可能,但另一方面來說,也對台灣作為國際一員的機會及爭取國家主權作了限制,換言之,是以台灣主權部份設限以換取台海暫時的相安無事,因此台灣的國際生存空間無異是愈來愈狹隘。 美日防衛合作指針的修訂中,日本「周邊有事」被納入雙方聯合軍事行動的範疇,在東亞地區,將中國作為假想敵,在其周邊形成一個帶狀的防衛網,而使得中共受到此一模糊性戰略的嚇阻,對於台灣的安全無形中是多了一層保護。 1979年的台灣關係法中:美國決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是基於期待台灣前途能經由和平方式解決;1996年三月總統大選,中國舉行軍事演習恫嚇台灣,美國派出二艘航空母艦及一個艦隊巡守台灣海峽;美國人不願看到獨裁的共黨政權來併吞台灣,在美國的國會議員身上自然反應了這種民意,因此慮及民主的發展與美國在東亞的政治影響力,美國應不至於屈服在中國的壓力之下,而做出影響台灣利益的行為。 國際社會普遍接受一個中國原則,美國也在一九七二年上海公報內,認知台灣海峽兩岸中國人的立場:中國只有一個,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兩岸目前的相安無事,實取決於國際均勢與兩岸的實力較勁,而自蘇聯解體之後,世界各國以美國馬首是瞻,因此美國對兩岸事務的態度非常重要。1997年5月,我與彭明敏教授至華府訪問一星期,拜會國會議員、政府官員、專家學者及傳播媒體,並未發覺美國向我們施加壓力。既然美國無意促使兩造上談判桌,自無其他國家將對台灣施壓之可能。同時,中國方面提出的談判條件,不盡然能符合各國的利益打算,對中國來說,這才是他們想藉其他國家之手行打壓台灣的一大難題。是否與中國談判,台灣有很大的自主權與主導權。 美國在中國對台灣實行軍事恫嚇的同時,除派出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在國會並且以絕對多數通過協防台灣的決議案,國際間除了美國以外,尚無其他國家有興趣與能力插手兩岸問題,國際經濟體系是建立在國際政治的秩序上,唯有亞太局勢穩定發展,美國才可能獲取這個地區的經濟利益。美國的亞洲政策,即是奠基於此一觀點上,因此除了要致力危機的預防,同時也從長期的模糊性嚇阻,轉而為積極性地介入,以確保台海的安全,一旦點燃了朝鮮半島至台灣海峽這個地區的潛在危機,將會造成亞洲、北美洲,乃至全球的安全與經濟的全面性崩潰。同時,一方面因於國際力量,尤其是美、日二國的牽制及中國內部的政經與國防實力的問題,因此目前中國尚無對台使用武力的可能。 以台灣作為全球第十四大貿易國,在亞太地區佔有經濟上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經濟合作組織(OECD)、貿易委員會、競爭法及政策委員會、世界銀行及國際貨幣基金會(IMF)等國際經貿組織,都可加速台灣貨幣國際化與經濟市場的自由活絡;全球政府論壇(GGF)與世界半導體委員會(WSC)等機構,加強與各國間的技術合作;同時,台灣的醫藥衛生已躋身先進國家之林,加入世界衛生組織(WHO)以善盡我國作為國際社會一員的職責,同時也可突顯我國獨立存在於國際社會的事實。至於聯合國,則將是我國在陸續加入其周邊組織後,充份突顯我國在國際間重要地位與突破外交困境後仍須戮力以赴的目標。
二、台、中雙邊協商與互動關係的策略規劃。
台灣應與中國進行談判,因為世界公意都贊成以dialogue(對話)來代替confrontation(對抗),台灣在處理兩岸議題上自無違逆世界潮流之必要,同時,台灣對大陸的經濟依賴,迫使台灣不得不與中國上談判桌。藉由談判的進行,一方面強化我國的主權地位,同時將有助益於釐清兩岸相關議題及走向。同時,長期的對峙與抗衡並非民進黨所樂見,若能藉由談判促成兩岸間的良性互動與永續和平,除了有助於亞太地區局勢的穩定,同時對兩岸的政經發展也有積極的催化作用。但是雙方談判的實力與談判的誠意,都必須一一的考慮。 台灣與中國談判應以政府對政府的型式進行。除了民進黨一向主張台灣為一個獨立國家的事實之堅持,同時,政黨對政黨的談判,有偏頗的顧慮,現今,除了執政的國民黨外,尚有民進黨、新黨等的在野政黨,在政黨之間對大陸議題尚無法凝聚共識之前,不宜貿然進行政黨對政黨的談判;至於民間對民間的談判,則與政黨對政黨的談判一樣都將陷入中共一慣將我國矮化為地方政府的陷阱,對於我長期主張的台灣為一主權獨力國家的努力,將反作為中共在國際上宣傳「台灣為中國的一部份」的工具。 證諸中共的歷史屬性,在政府對政府談判之前,我方應強烈要求預先設定前提條件,要求對等地位、政府對政府的談判及放棄一個中國是我國應極力爭取的預設條件。在假設性議題上,若中共要求以「一個中國」為談判的先決條件,則我方應以「公民投票」為反制,原因很簡單,台灣既然不是中國的一部份,自沒有接受「一個中國」的道理,在談判伊始,便不能自行矮化、投降作為大陸之一省。萬一中國緊咬「一個中國」為先決條件,則「公民投票」—舉行公民投票決定台灣前途,便是絕佳的談判籌碼,在民主潮流上而言,是絕對站得住腳。 在談判時,避免觸及可能刺激中共的議題,讓台灣不致產生立即性的危險。談判的議題應就事務的迫切性為依據,考量現實的需要,不妨分成近階、中階及遠階等三階段進行。談判的過程中,放棄協議是一個應掌握的大原則。台灣目前有關偷渡犯遣返協議、協調海上漁事糾紛協議等,都將讓台灣無可避免的要看中國的臉色,對於須經雙方協議的事項及層級應儘量降低並設法減少,以免讓台灣成為中國的囊中物。 台灣與中國既然無可避免的必須坐上談判桌,雙方對於談判達成結論必然有相同的期待。但是,美國與中國歷經了一、二十年的談判,一百多次的華沙談判,才達成1972年的上海公報;台灣與中國之間,摻雜了太多的歷史糾葛與現實因素,談判欲達成結論的難度,比起上海公報來,可說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愈是雙方皆有期待的狀況,在慮及彼此期待的落差上,必須審慎為之,不宜倉促作成結論。根據交換原理(exchange theory),任何政治交易或動作,要考慮該動作所能獲得的利益與所付出的代價是否相稱,如果利益大於代價,一旦談判陷入僵局,更應緊守我方的談判底限。 兩國元首或官員的互訪,在現今台海政治局勢上是一個重大突破,代表的是台灣的主權地位將有進一步獲得國際社會認可的機會;同時,隨著互訪而來的對互相的認識與了解等實質作用自不在話下。但必須堅守我們的原則。 江澤民在1995年發表對台政策時,曾稱呼李登輝總統為台灣當局領導人,而非總統。如果李登輝是台灣當局的領導人,台灣無異是中國的一部份,相反地,若中國能認同李登輝為總統,則台灣便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現在李登輝經由選舉已是台灣第一任的民選總統,中國恐怕很難接受這個事實。但除非中國事前明確表示李登輝以總統的身份前往,同意以外國元首之禮節加以接代,否則,台灣總統不應自貶身價,自取其辱前往訪問;同理,一旦達成兩國元首或官員互訪,則我方亦應有其氣度,按禮節加以接待。 以目前可能涉及的事務性問題,如台商至大陸的投資行為、開放大陸旅遊及探親、兩岸聯姻等問題,在大陸正式設置代表處或辦事處,對於處理糾紛的立即性與對台胞的安全等問題,都有積極的正面作用。但一如兩國元首及官員互訪,對等的態度與尊重我國為獨立主權國家的原則不變。在不違背此一前提下,方可設立代表處或辦事處。 可從基本性經貿往來加強合作。例如台灣極為欠缺的農林漁礦產品,可選擇性開放進口;台灣加工生產或非高科技產品亦可大量輸入中國。整體而言,只要是有助於中國經濟力發展或足以與台灣競爭外銷之產業,皆應該嚴加禁止。至於體育與文化、教育等,則可選擇性地擴大交流的層面與深度。 因於兩岸政治、文化背景的殊離,不宜大幅開放中國人民來台,就目前的開放額度亦應有所節制。中國人民來台,對台灣不僅是政治與生活文化的衝擊,對台灣的經濟與社會安全,甚至國家安全都是一大隱憂,我們無需引狼入室,讓台灣曝露在中國可能鯨吞蠶食的危險中。對於中國人民的入境問題,除了要求雙方警政單位加強配合,對入境人員身份背景有翔實的考核外,亦應考慮其至台的動機與是否造成台灣社會的負擔,對其出入境紀錄及次數等皆應加以追蹤與紀錄。
三、兩岸經貿關係發展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挑戰與因應對策。
中國幾乎已成為台灣的最大貿易夥伴,本來國際貿易是貿易國之間互通有無,雙方受惠。但當中國決定政治利益優於經濟利益,減少或停止與台灣的貿易量時,台灣必將面臨經濟崩潰的危機。有鑑於台海兩岸摻雜了太多的歷史與政治的不確定因素,加強經濟交流,會使台灣更加依賴中國,間接增加中國對台灣的談判籌碼,屆時,中國將更肆無忌憚,因此目前並非提升兩岸經貿往來關係的最佳時機。 兩岸間的經貿往來,特別對於以下幾項應予限制:
原因:
C.應否全面開放中資來台? 中國的國民生產毛額(GNP)大於台灣的1.5倍,容許中資在台自由化投資等於容許中國以大搏小,操縱台灣的經濟市場,進而運用經濟力影響台灣的政治--以商促政、以商促統。很多國家與其敵國經濟上不相往來,甚至於採取經濟封鎖,台灣豈有允許中資在台自由化之道理。 D.應否全面解除赴大陸投資的限制?(對戒急用忍政策的立場) 台、中的貿易情形促使台灣依賴中國。根據財政部統計,1996年台灣與中國的貿易總金額為一百一十三億美元,其中九十七億美元為台灣向中國輸出之金額,佔台灣出口貿易額一千一百五十九億美元的百分之九;中國向台灣的輸出額十五億八千萬美元,佔中國出口總額一千五百一十億美元的百分之一。因此,有朝一日,若台灣與中國斷絕貿易關係,台灣所要承受的經濟壓力與風險將遠大於中國,如此惡性循環,台灣定將愈陷愈深,終至不可自拔。 E.應否全面放寬中國貨物來台的限制? 全面放寬中國貨物來台,與大量採購中國貨品,都有陷台灣入絕境之虞。台灣對外關係,尤其是對美外交,都以經濟配合政治,用經援、貿易、政策性的採購等方式來達成政治或外交目的。這種外交工作的對象是友邦或可能成為友邦的國家,可是中國是我們的敵國,始終未放棄併吞台灣的野心,並且不惜使用武力犯台,所以全面放寬中國貨物來台,除了將衝擊我國之產業發展,加深我對中國的依存度,也間接資助了中國的經濟進步,難保中國不會露出猙獰面目對台灣予取予求,對台灣的安全將形成更大的威脅。 F.兩岸應否立即直航?實現直航有無前提條件? 兩岸直航除了可節省許多時間,並且省略自香港轉運的不便與支出外,間接降低了彼此廠商的成本,具有許多項的實質利益,但是在中國始終未放棄對台用武、處處打壓我國在國際的生存空間、同時矮化我為地方政府的一慣手段下,對直航應更為謹慎處理。我們從未忘記中國是我們的敵國,而三通之一的通商效應已經浮現,它讓台灣更加依賴中國,而助長了中國的經濟力及與我國在國際上的競爭力,我們是否要再重蹈覆轍,開放兩岸直航呢?相信答案十分明確。 G.三通是否為台灣加入WTO的必要條件? 台灣可望於今年加入WTO,作為國際組織的一員,是否與中國實行三通沒有絕對的關連性。更何況三通對台灣弊大於利,台灣本無實行三通的客觀環境與必要。 H.台灣加入WTO後,是否必須立即實現三通? 通商、通航、通郵將降低台灣與中國貿易往來所需的時間與成本,加強雙方的經濟交流,更加深台灣對中國的經濟依賴。台灣加入WTO與實現三通與否並無絕對的必然性,況且三通會增加台灣與中國的經濟往來,對台灣不利。但因三通是不可避免的趨勢,既然對台灣不利,能拖就拖,自無主動提出三通的道理。 I..台、中雙方應否於加入WTO之前進行貿易談判? 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國家為WTO的會員國,針對台灣的入會案即有二十六個國家要求進行雙邊諮商談判,其中香港雖完成諮商但未簽署議定書。台灣是否應在入會之前與中國進行貿易談判,可能只是種下延緩台灣入會進程的不確定因子,其結果就與香港作為中國的打手如出一轍,將單純的經貿議題轉化為複雜的政治事件。因此,即使真有進行談判的必要,也必須是在雙方都成為WTO會員國之後進行較適宜。一方面在WTO的組織架構下,台灣可藉其他國家的前例,以四兩撥千斤的方式,化解中國方面可能提出的無理要求,對於中國的囂張氣燄自有使其收斂的消極作用,另一方面,對台灣的談判立足點則有積極的保障效果。 J.我國應如何建立與中國之間經貿關係的經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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