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民進黨中國政策研討會

中國政策研討會書面報告

對現階段中國政策之我見

尤 宏/立法委員

壹、後冷戰時代國際情勢對台、中關係的影響
貳、台中雙邊協商與互動關係的策略性規劃
參、兩岸經貿關係發展與加入WTO的挑戰與因應對策


壹、後冷戰時代國際情勢對台、中關係的影響

  關於後冷戰時期國際情勢的判斷,是進一步評估台、中談判時機的重要前提。以下從後冷戰時期國際政治新秩序對台灣生存發展之影響以及在新的際情勢下台灣如何拓展自己的國際生存空間兩方面來加以探討。

一、後冷戰時期國際政治新秩序對台灣生存發展之影響

  自一九八八年美蘇和解,結束冷戰迄今近十年時間,亞太區域新的權力結構顯然仍在浮現當中。而從過去一年(一九九七年)美、日、中、蘇頻繁互動的發展來看,似乎正宣告著亞太地區四極新時代即將到來,而其互 動模式則是以兩國元首互訪的雙邊互動,以及由區域組織主導的多邊協調為主。這其中對台灣影響最大的則莫過於美日中三邊關係之變化。首先,美、日兩國自一九九六年六月即著手展開的美日「防衛合作指導方針」 的修正,經過一年多的磋商,終於在一九九七年九月定案公佈。新的指針以一種「創造性模糊」的設計,對台灣海峽是否屬於美日安保範圍,採取以「日本週邊有事地區」的模糊界定來淡化,並竭力安撫中國情緒之反 彈。儘管如此,美日安保條約的修正,乃是以中國為假想敵,主要目的即是為了對抗日益興起的「中國威脅論」殊無疑義。事實上,現階段美國對中國所採取的乃是一種「廣泛性交往圍堵」也就是表面上交往,實質上 仍為圍堵的路線。一方面美國清楚認知到中國的穩定發展是亞洲安定繁榮的關鍵因素,而必須藉由全面性交往來改造中共,將其導入國際社會。這也就是由經濟自由化來帶動政治民主化的和平演變策略。然而,另一方 面,中共仍是少數屹立不搖的共產國家,美國與中共在人權、核武限制、軍售、以及貿易上亦存在明顯而激烈的衝突,而以中共崛起的速度,更極有可能在下一個世紀直接威脅到美國的超強地位。凡此,都使得美國不 得不將中國視為一個需要圍堵的假想敵。從這樣的角度來看,一九九七年美中交往的另一件大事,中國領導人江澤民於十月底赴美進行十天訪問,並與美國總統柯林頓進行高峰會談一事所象徵的意義,與對台灣的影響 實在不應被高估。因為美、中兩國在過去一年頻繁的互動,顯然是在美國善導中共的用意下進行的。基本上,美國並未改變牽制中國在亞太區域擴張勢力的戰略設計。而儘管雙方在柯江高峰會上表明將朝「建設性策略 伙伴關係」發展,但由於雙方仍存在諸多歧見,在實質上也不可能發展出盟友關係。因此,若台灣主觀判斷美、中頻繁互動與柯江高峰會後,美國將迫使台灣儘速與中共展開談判,特別是政治性談判的話,這將是一大 錯估。畢竟在柯江高峰會上,江澤民仍對美宣稱,「不會放棄武力解決台灣問題」的可能。台灣絕對有理由可以拒絕這種在武力侵犯威脅下進行談判的要求。根據上述,筆者以為正在浮現中的亞太新秩序、新的權力結 構,未必不利台灣追求成為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台灣近半世紀以來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的成果,已經大大提高台灣在國際社會的知名度。因此,對台灣而言,當務之急並不在於與霸權心態濃厚的中國進行談判, 而是認清台灣在亞太地區逐漸浮現的新權力結構中其戰略地位之優勢所在,讓台灣成為亞太區域安全體系的一個重要環節,加以巧妙運用,創造生存的空間。

二、台灣如何拓展國際生存空間

  因應中共在亞太區域政經勢力的迅速崛起,與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中共希望儘速解決他們所謂「台灣問題」,排除一切國際勢力介入中台關係,並展開全方位外交(例如:展開非洲外交攻勢,逼使友邦與我斷交等),盡一切可能封鎖台灣國際生存空間的現實情況下,對台灣而言,如何正確評估國際政經結構之轉變,乘勢推動台灣國際化,使台灣實質上立足國際社會,無疑是當前最重要的課題。 當然,從現實主義取向的國際政治權力結構的分析來看,在中國的阻擾下,台灣目前要參與官方國際組織的機會可以說非常渺小。然而,也並非全然沒有機會。因為,機會是可以創造的。如前節所述,正在形成中的後冷戰時期國際新秩序,經貿實力絕對是其中關鍵性的影響因素,而台灣半世紀以來所創造的經濟奇蹟,無疑大大地提高了台灣在國際社會的知名度,特別是在去年下半年的亞洲金融風暴中,台灣是唯一屹立不搖的經濟體這個事實,任何一個國家都無法否認台灣獨立存在的事實。 因此,現在我們所面臨的問題是如何在這個基礎上,進一步讓國際社會普遍接受台灣。對此,筆者僅提出以下幾點淺見:

    一、加速台灣國際化腳步,繼續推動台灣成為亞太區域營運中心計畫,讓台灣與東北亞、東南亞週邊國家之經貿關係更趨緊密;

    二、積極參與非官方國際組織(NGO)交流,加深國際社會對台灣的認知;

    三、積極推動地方層次(如城市外交)與民間交流(如民間技術合作);

    四、持續爭取加入聯合國之動作,以醞釀台灣加入聯合國之氛圍;

    五、密切注意東南亞區域組織之發展,與台灣週邊亞太國家建立 官方人員層次的非正式雙邊互訪,不拘泥形式,但維持實質的對話機制。

  上述意見其實早已有許多專家學者提出,甚或被政府擬定為正式政策,但是卻未被充分落實。展望未來可能來臨的台、中談判,台灣只有爭取更多國際社會的支持與認同,才能累積更多的談判籌碼。因此,如何具體落實上述提議,使台灣真正國際化,應是台、中談判前,更值得我們深思與重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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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台中雙邊協商與互動關係的策略性規劃

  關於台灣對中國政策中,台.中雙邊協商與互動關係的策略規劃議題上,首先應該確立的一個前提是:台.中雙方有協商的必要性與實益;其次,方能針對協商設定一個確定的範圍。 依據民進黨黨綱的基本主張,我們必須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在這一項主張之下,台灣主權不及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台灣應就此制定新憲法,使法政體系符合台灣社會現實狀況,並依據國際法之原則,重新返回國際社會。

  基於上述論點,明顯區分民進黨與國民黨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中之間的定位,產生台中雙邊是否應該進行協商談判的正反不同意見。

一、台.中談判的意義及目的

  從顧及兩岸人民共同利益的觀點出發,由於台.中雙邊在現實狀況中,已有多方面的互動關係,攸關人民利益甚為重要,所以展開某程度的談判,已是無法避免的情勢;是故,此乃與中國談判的重要意義之一.再者,目前世界趨勢均是鼓勵以對話來代替對抗,台.中雙方在互動的模式上,理應仿循此一形式。

而台.中雙方談判目的主要有三:第一,降低台.中緊張氣氛,藉由事務性談判,緩和雙方僵局;第二,為維護台.中雙方人民利益及生命財產安全;第三,為建立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與中國進行政治性談判作準備,然而在中國對台灣仍未放棄武力解決之前,不應進行全面性的談判。

二、談判客體及談判時機

  針對雙方談判應就那些議題討論,以及是否應該預先設定前提條件,就此,由於,中共總書記江澤民曾經表示:兩岸可先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就正式結束彼此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而在台灣方面,則多次重申,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只有中共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承認在一個中國下,兩岸處於分治狀態,兩岸才可能展開談判。

  由上可知,對於『一個中國』原則,目前雙方各說各話,所以,若要進行政治性的談判,則台灣必須表明,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一個中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台灣不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

  而若是事務性的談判,在不涉及主權問題的政治性談判時,可以不預先設定條件,但是,由於,事務性的談判仍有許多事項牽涉主權行使,是故,仍須以實際具體個案判斷。

  而在談判客體上,主要範圍是:

        
    1. 應以目前談判所產生的問題來設定

        

    2. 若是事務性的談判,在不涉及主權問題的政治性談判時,可以進行談判

        

    3. 主權問題,在雙方各說各話的情形下,不應談判

        

    4. 事務性的談判尚有包括:宗教.體育.文化.民主政治.人權.衛生.環保.媒體新聞.國際和平運動.共同打擊犯罪,刑事犯遺返.經濟投資合作,甚至是台.中雙方互設代表處或辦事處均是可以列為討論談判的範圍。

        至於在談判的時間及地點上,由於現在台灣處處受中國打壓,為免政府官員受到不公平待遇,所以,主張應在台.中以外的第三國進行談判,而若是在雙方談判陷入僵局時,則可由善意第三國加入斡旋。

  

三、談判主體及談判形式

  依照民進黨的黨綱,談判主體應是政府對政府的對等形式,而非政黨對政黨的談判,亦非民間對民間的形式,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國國民黨均是主張一個中國,而在一個中國的解釋下,又不相同,所以不應由國民黨出面與中國談判,而民進黨在戒急用忍的此時,亦不應介入太深,所以政黨對政黨的方式是不可行的,此外類似像張榮發的密使型態並不可行,因為其完全無法定地位,亦無法受到任何的拘束,如此是非常危險的.

  此外,在政府與國會授權.監督下的中介團體對中介團體之對等形式下進行亦是一可行的方式.

  總而言之,依目前狀況分析,台.中雙方談判最大的差異點是:中國是以統一為標的,台灣是降低兩岸對立,建立穩定的雙方互動關係為前提.兩方認知上差異仍然很大,所以需要充份的溝通.對話之後才能進一步再進行政治性談判。

  所以,現在應進行的是以平等地位進行非政治性的事務談判或協商,以解決兩岸經濟.文化.社會等民間交流所產生的各種具體間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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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兩岸經貿關係發展與加入WTO的挑戰與因應對策

一、台灣加入WTO之必要性

  世界貿易組織(WTO)於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正式成立,該組織象徵全球經貿體系走進一個新時代,由WTO第三條可知,WTO具有強化多邊貿易協定和複邊貿易協定之履行、管理與運作;作為會員國間多邊貿易關係諮商的論壇及執行部長級決議的架構;掌理爭端解決規則程序和貿易體系檢討制度運作;以及與國際貨幣基金、世界銀行及其附屬機構密切合作,使之成為正是國際組織,WTO有關職員、會員代表享有外交特權及豁免權。這些種種好處對台灣而言,加入WTO除可避免過去與對手國不對等的雙邊關係外,更具下列涵義:

  1. 由於台灣對出口之依賴及經濟規模小等因素,不但在雙邊關係上缺乏影響力,在多邊體系,亦處於被動地位,縱使我不加入WTO,各國仍將以WTO之規範來衡量我國市場之開放程度,如未能達其要求,將面臨各國貿易報復之危機,而參與多邊貿易談判,可藉其他與台灣立場相同之國家牽制或減緩外國單獨對我之不利要求。

  2. 對處於不利外交地位的台灣而言,WTO成立後象徵之正是國際法人組織定位,也使台灣視加入WTO為提升國際地位的契機,特別是在中國亦尋求加入WTO的情況下,加入WTO有助於利用國際組織,爭取應有之國際地位,甚至取得與中國同等的會員地位。

  3. 由於WTO具有與國際貨幣基金(IMF)、世界銀行(IBRD)及其附屬機構密切合作,以使全球經濟政策趨於一致的功能,在台灣無法克服重返聯合國的政治障礙之前,加入WTO可增加與聯合國、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等機構聯繫之機會,為重返聯合國奠定基礎。

二、加入WTO應避免立即開放三通

基於上述的好處加入WTO是無可避免,然在加入WTO之後,第一個難題就是我國需遵守WTO之規定,開放兩岸的三通(通航、通郵、通商),然其牽涉問題至為複雜,必須在確保國家安全、尊嚴、以致全民福祉的前提下,始能進行。目前三通的最大障礙,在於中國始終不肯務實面對兩岸『分治』的現實,處處打壓封殺我國際活動空間,且一再聲言不願放棄以武力犯台,再者中國對三通的策略,本於『以通促統』、『以商促政』籌統戰思考,一再要求兩岸儘速直接三通,使我掉入其圈套內。因此開放三通必須是有條件的狀況下開放,亦即必須是『有尊嚴』、『有秩序』、『有安全』之條件下,絕非無條件開放,然而此與加入WTO有所衝突,但仍可有下列方法:

  WTO為顧及各國間因政治經濟理由而無法相互適用之情況,WTO第十三條規定多邊協定會員國在下列情況下,得排除適用:

  1. 任何會員國在成為會員時,不同意彼此監視用WTO協定及附件一所列各項協定時;

  2. WTO會員國如原屬GATT1947之締約國,只有在會員國間曾引GATT第三十五條之排除是用且仍繼續有效時,才能排除適用。

  3. 既有會員國與另一新加入會員國間之排除適用,需在部長級會議批准加入前通知部長會議方能排除適用。

由於台灣依WTO協定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申請加入,則依WTO協定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限於在部長級會議通過載明加入條件之協定前,不同意相互適用之會員曾通知部長會議,使得使用本條第一項支規定。』亦即兩岸欲相互排除適用,則台灣必須在部長會議得在通過入會協定書前,通知部長會議。然如此一來,中國勢將利用其外交優勢,阻擾台灣爭取加入WTO,台灣入會的希望可能又落空。這樣問題又回歸到原點,而且反覆揪雜難以釐清。

三、建立台灣經濟自主性,減少對中國的經貿依賴

  『三通』一直是兩岸又愛又恨的問題,加入WTO是雙方個別卻相同的目標,但加入WTO之後立即遭遇開放三通,然我國必須是能在維護國家安全及全民福祉之條件下,採取定點或是個案處理方式,逐步放寬三通。目前很多人認為,不能三通對兩岸經貿發展構成很大的障礙。事實上,兩岸經貿在間接往來架構下,已有可觀的發展。十年以來,兩岸間接貿易從七十六年的十五億美元,增加到八十五年的二三八億美元,增加近十五倍。八十五年我對中國貿易佔總貿易比重為10.95%,對中國出口佔總出口比重17.87%,中國地區已成為我第三大貿易對象。在台商間接赴中國投資方面,根據經濟部統計,截至八十六年九月底赴中國投資台商已達二萬家,總金額約一一四億美元;若據中國方面統計,至八十六年三月底,台商在中國投資協議金額欲三五一億美元,項目達三萬五千多項,實際投入金額累計愈一五五億美元,位居第二,僅次於香港。這些中國數據充分顯示兩岸經貿依存關係的快速提升,在中國對我採取『政經不分離』策略下,在政治上對我仍存有敵意的狀況之下,『三通』更應謹慎的處理,並改善國內經濟環境,致力於全球市場,減少對中國經貿的依存度,提高我國經濟自主性。

  兩岸經濟結合,互補互利,無庸置疑,問題是中國對台仍未放棄採用武力及抵制我外交空間的政策,態度極不友善,因我政府採取『戒急用忍』之政策。然而藉急用忍並未對台商赴中國投資增加限制,反而是政府在道德勸服上提高音量,深切期盼台商在台投資或增加其他國家的投資,進而減少赴中國投資。中國雖歡迎外資前往投資,卻不設限僅台資前去,對於外資等大型跨國企業也是相當的歡迎,尤其是這些企業挾其龐大的資金、人才、以及全球連銷經營實力,對中國經濟大有助益。然這些跨國大型企業都具審慎評估之後,才進行投資,就算投資失敗亦不會託垮本身企業經營,可使台資赴中國投資大多數是孤身前去,或是重心外移,缺乏審慎評估,而且一旦投資失敗,必將血本無歸,並拖垮本身企業的經營,因此藉急用忍實質上可讓台商更加冷靜的思考,而非貿然前往中國。至於開放中資來台,能避免則避免,但在有條件的情況下,不危害我國家全民安全,可酌量現額開放。

  我國現今仍要採取經濟自主之優勢,不斷擴展外交,減少對中國的經貿依賴度,進早進入WTO、IMF等國際金融組織,提升我國際地位,未來對中國的經貿關係才有多一層的保障與安全。走向兩岸談判之路,是不可避免的,上述條件是增加我方談判籌碼,但逐步開放或特定地區開放三通,是配合加入WTO等國際組織所履行之條件,我們仍須遵循自己的計畫,才能切合我們的需要,又不傷及國家安全及全民福祉,等到時機成熟才開放三通。目前兩岸經貿關係種種問題,絕非單一部會可以處理,需陸委會、海基會及經建會經常協調開會,統籌策劃一共同管理制度或政策方向,甚至是共同的認知,進而經營管理兩岸經貿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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