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民進黨中國政策研討會

主權國家 對等談判
核武為盾 預防戰爭

國大代表/莊勝榮律師

前  言 壹:主權國家 貳:國家安全
參:經貿投資 肆:兩國接觸 伍:結  語


前言:

  民進黨此次舉辦的中國政策研討會,主要用意不在提出民進黨的 中國政策,而是在為某人所發表的「大膽西進」及「三通」言論 擦屁股,討論中國政策可以說是附加價值而已。不過,為了某人 的言論而舉辦中國政策,讓各派系人員可以提出對中國政策的看 法,徹底檢驗現行中國政策,並提出未來可行又安全的中國政策 讓各界了解不失為因禍得福。本文謹就主權國家、國家安全、經 貿投資及兩國接觸提出淺見,就教各位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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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主權國家

一、國家名稱之爭與中國的三面手法

    (一)「主權」 二字在國際法上的意義即是獨立,亦即有絕對的、最高的、不受控制的權力,國家有此權力得以制定法律(立法權)、執行法律(行政權)、適用法律(司法權),並且可課徵稅捐、徵兵,甚至對外宣戰、媾和等無法估計之權力。台灣主權獨立,指台灣這個國家有上開諸多權力,與英、美、法等國之主權相同,自然也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問題是,「台灣」 是我國在外國人心目中普遍接受之國家名稱,我國真正的國名仍然為「中華民國」,除非修改憲法第一條之中華民國(ROC)為台灣(TAIWAN),否則,外國人所認知之我國國名TAIWAN,永遠與若干國人所認知的真正國名中華民國,有所出入。至於中華民國主權獨立所指為何?乃民國元年至今八十七年,中華民國這個國家享有上開諸多權力,雖然,中華民國與憲法第一條之國名符合,但與諸多人士所認知之我國應該之國名TAIWAN不吻合,此乃事實與應然之矛盾為國家名稱糾葛之問題,與主權早已獨立係兩回事。即使來日將中華民國(ROC)之國號變更為台灣(TAIWAN),不影響國家主權早已獨立之客觀事實,若無主權獨立,何來國家名稱?不少人將變更國號與主權獨立混為一談,實乃大謬。將來若經由公民投票更改國號,亦只是藉此表明主權獨立之立場,讓國際社會更加承或公開承認我國主權獨立之事實,並非更改國號後,才是真正脫離中國獨立,此與西藏要從已依存中國分離獨立成為新國家有所不同。李登輝去年兩次被認為口誤之主權說已引起國內外諸多迴響,我們認為兩次的主權獨立說絕非口誤,而係透露某種轉變之訊息。過去政府堅持中華民國之國號,導致中共在國際間無理的打壓。李總統乃自創「中華民國在台灣」之品牌,中共仍然繼續孤立我國的國際空間,而且係變本加厲,做為一個國家的總統真是情何以堪? 在柯江會談後為面對「美、中、台」三角新情勢,李總統有意無意將ROC轉變為TAIWAN,將中華民國模糊到等同於台灣,此種國家名稱務實化的想法,提供將來國家名稱合憲化及國際化一個較寬廣的空間。

    (二)我國有一定之領土範圍包括台澎金馬及附屬島嶼,有人民所成之政府,有二千一百多萬人民,有對外獨立對內自主的主權,包括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課稅權、外交權、徵兵權等至高無上的權力,完全符合主權國家 的要求。至於國家名稱是中華民國或台灣,雖有不同程度之堅持,但均不能改變我國是主權國家之客觀事實。因此,各黨所爭議者,應侷限在國家名稱(國號)之爭,而國號之爭無關獨立與否,因有國家才有國號,沒有 獨立的國家,何來國號?國號之變更,可透過修憲或公民投票決定,目前的國旗更改了五次,國歌改了三次並沒有大害。將來國家名稱如透過公投更改為TAIWAN,對外較能為國際社會所了解及認識。對內而言,乃建構 台澎金馬命運共同體的第一步。在未更名以前,對外不妨彈性使用國名,如Chinese Taipei或Taiwan TaipeiTaiwan等名稱,向國際間透露我國有可能改國號之訊息。

    (三)中國的三面手法中國的戰爭辯證非僅武力戰,它一面高喊「不放棄武力犯台」;他方面高喊「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積極進行營造所謂同文、同種的民族主義氣氛,再他方面用經濟吸納法,吸收台灣百億元美金以上台資,企圖「 以商圍政」、「以民逼官」實施不戰而屈人之兵之統戰策略,此種三面作戰戰術,實為我國與中國進行政治、經濟、體育、文化等各種接觸時,應注意之教戰總則。再則,在中國的眼中,台灣(或稱中華民國)都是背叛祖 國、背叛中國的一個地方 (省)。易言之,中國認為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份,猶如中國是人,台灣是他的一隻腳或膝蓋。在中國的骨子裡,台灣與中國的問題是內政問題,所以,中國打台灣是在家裡打小孩,不是在馬路 打別人的小孩,別人不可以干涉。當我們與中國進行對話(dialogue)或談判(negotiate)時,要認識中國的腦子及骨子是流著上開的血液,簡言之,要有敵情觀念,要有敵我意識,否則,怎麼當成吳三桂引清兵入關,或 李鴻章的割地賠款都不知道,那才是請鬼拿藥單-穩死的。

二、我國VS中國VS美國

    (一)我國與中國之互動關係中,是互動干戈,是原地踏步, 還是和平共存,不但影響亞太地區的安全,同時也是影 響美國的利益。站在美國的立場,他最不願意見到台海 成為火藥庫,台海一旦成為火藥庫,也就是世界的火藥 庫,將對美國利益的摧殘,對所謂國際新秩序的破壞, 對太平洋時代美夢的摧毀,在這兩個經貿兼戰略夥伴中 ,一旦互動干戈,成為美國最棘手的問題,也是亞太地 區其他國家頭痛的問題,因為,大象打架,草坪一定被 破壞,其他國家不願見到草坡被破壞,還要收容難民。 因此,美國方面有意無意放出風向球,提出所謂「中、 美、台三角互動架構」,並以「戰略清晰,戰術模糊」 為指導原則,所謂戰略清晰即「台灣不獨立,中國不動 武 」,所謂戰術模糊,亦即萬一中國對台有軍事行動美國將採取何種反應,不事先宣佈,以免雙方輕舉妄動 而危及亞太的安全,中美台新架構是否美國目前對台對 中政策也是模糊。在這三角關係架構中,美國僅是一角 ,兩個主角應有所承諾甚至同意簽訂協定,否則光是配 角唱獨腳戲,沒有任何形式的會議促成,也只是口號,充其量是幾何三角形,不具有形式或實質的拘束力。況 且,美國要求中國不動武,無異要其放棄軍事主權,等 同放棄主權,中國根本做不到,美國要求台灣不獨立, 但中華民國已獨立,只是尋求更名契機,更名的結果也 許仍叫ROC,甚叫做Formosa,未必叫做Taiwan,焉 能妄顧現實、顛倒因果?美國人的邏輯思維實有矛盾之 處,不可能為雙方當事國接受。

    (二)美國前國防部助理部長奈伊提出的美中台三角新架構, 流於一廂情願。中國對台動武的條件,早在一九八一年 八月二十六日鄧小平就提出三條件說,一、台灣當局搞 獨立,二、台灣投靠蘇聯,三、台灣長期頑固拒和。在 任何一種條件,中國就不耐煩要動武了。一九九五年一 月三十日江澤民提到台政策所謂江八點中第四點即武力 犯台條件,江說「中國人不打中國人,不承諾放棄使用 武力,絕不是針對台灣同胞,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 國統一及搞台灣獨立的圖謀。」從上述犯台條件的演變 ,可以看出「會咬人的狗不會吠,會吠的狗不會咬人」 ,正因中國恫嚇我國多年未遂,硬的使不上力,來軟的 企圖以中國人不打中國人的謊言鬆懈台灣的心防,並激 化台灣統獨的對立,讓國人及國際人士誤解,只要台灣 不獨立中國就不會犯台的假象。美國方面不了解中國人 的本性,中國人的本性是吞得下拿得下不必講條件,吞 不下拿不下講條件談時機,恫嚇一番,以維持最基本的 嘴皮尊嚴-面子。當然美國人也不了解台灣人的性格, 對方愈是恫嚇、愈是嘴硬,台灣人愈是勇氣十足團結一 致,台灣人愈是要維護主權,不願屈服成為中國的一省 。以一九九六年總統大選為例,中國向台灣射飛彈時, 李登輝不受威脅,登高一呼,誓言維護主權,並痛罵中 國為土匪,贏得相當多的民意支持即為顯例。反而,民 進黨少數中的少數人,宣稱國際社會容許台灣公民投票 決定自己的前途嗎?公民投票會造成更好或更壞的質疑 ,此種郝柏村式的言論,反不如李登輝的台灣人性格, 難怪此種人在台灣人心目中要提早謝謝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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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國家安全

一、台灣加入WTO之必要性

    一、美國之中國政策除了所謂 「一個中國」政策、「三個公報」外 ,最近又提出新架構,所謂「新三不」原則,即不支持台獨、 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不支持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美方也 許不了解或故意忽略,目前中華民國的現狀即是「中獨 」,只 是國名與中國混淆不清,我們認為有更名的必要。而將來中華 民國如進一步透過修憲或制憲程序更名為台灣,也只是在主權 獨立的基礎上變更國號,與台獨無關。甚且,為了釐清更名不 等於台獨,國家名稱叫做福爾摩沙(Formos ),也未嘗不可, 但須公民復決或公民投票決定。我們必須明確清楚地讓美國或 國際人士了解此點重大不同,避免中國或國際上甚至國內人士 認識不清,讓更改國號等同於台獨而加以撻伐引起無謂糾紛或 爭端。當然,更改國號之過程中,可能遭受中國無理的打壓, 所以,我們必須鞏固國防,以做為更改國名,加入國際社會之 後盾。

    二、美國正尋求柯林頓總統所揭櫫的華府-北京-台北三邊關係發 展的三贏政策,但是美方不了解中國人的民族性是要殲滅對手 的麻將文化,並非美國雙贏的橋牌文化。因此,光是靠美國的 三贏政策仍無解於兩岸的緊張關係,我們應尋求更大的國際奧 援及同情,不只是尋求美國的支持而已,何況,站在美國的利 益,不可能單方挺台灣。我們尋求國際奧援的籌碼在那裡?首 先要把台灣問題國際化,以公民投票決定國家定位問題,勿陷 入中國單方面所聲明沒有台灣問題只有中國問題的窠臼或框框 。因此,公民投票成為把台灣問題打入國際社會的一帖強心劑 ,任何國家只要愛好自由和平民主,一旦反對經由民主程序產 生的結果,便無法得到該國人民的認同,這就是台灣的籌碼, 也就是以更大的民主爭取國際人士之認同與支持。其次,在國 防戰略上應審慎考慮發展或購買核子武器或生化武器,以作為 跟中國軍事平衡的工具,此種毒蠍理論乃小國謀生存之道,也 是以小搏大唯一的利器,雖然國內有人加以反對甚至美國大力 阻止,但是核武或生化最終不是要拿出來使用,而是作為平衡 性、威嚇性的工具或方法,以避免雙方輕舉妄動,而破壞長久 的和平,此點必須充分向人民及美國說明。當然發展或購買核 武、生化武器困難度極高,可能遭受強力反對,須經若干時期 之醞釀、討論、辯論,非一蹴可幾,若在最適當時機(例如我 方遭中國飛彈試射或封鎖)時提出,應可匯成一股沛然莫之能 禦之民意。一旦台灣成為核武俱樂部的會員,台灣國際上地位 驟升,台灣在國際上之發言權將不可忽視,台灣在國際上之能 見度遠勝於目前被矮化、弱化之現象。我們有能力製造核武, 竟選擇了NO,我們長期被中國「口頭併吞 」,被美國頤指氣 使,這樣的選擇是否正確,正考驗我們及子孫的智慧、尊嚴與 安全。

    三、國際社會上面臨利益與道義之抉擇時,絕對多數選擇前者捨棄 後者,我們應以自助人助的態度面對國際社會,而非一情願仰 賴他國的援助。美日安保條約或美日安保宣言中Cooperation in Situations in areas surrounding Japan that will have an important influence on Japans peace and Security。究竟「日本週邊 」是否 涵蓋台灣,雙方均含混其詞,美、日雙方刻意模糊,以台灣立 場當然歡迎包括台灣在內,以維護亞太地區的軍事權力平衡及 確保台灣安全。但是台灣的防衛終究得靠自己,若兩岸爆發戰 爭,靜待國際社會的軍事干預或援引安保條約或台灣關係法, 要求美日出兵救援惟恐緩不濟急亦不切實際,殆遠水救不了近 火,何況,在電子戰爭的二十一世紀中,勝負決定於分秒之間 ,我們若過份期望白紙黑字的條約,可能成為冤枉鬼,不符國 人的利益。本人主張發展核武、生化,使台灣在東亞安全體系 中無可替代的重要地位,這才是鞏固國防,確保台灣二千一百 四十萬人民安全最好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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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經貿投資

    一、中國雖有廣大的市場、廉價的勞力、豐沛的資源,但是相對地 法治不彰、貪污腐敗、金融體系混亂、交通不便、勒索敲詐橫 行、槍械、毒品泛濫等諸多現象,未必就是投資者的天堂。有 人主張以先佔先贏的觀點大膽進入大陸,吾人認為以台灣有限 的資源投入廣大的大陸市場,不但無法先佔先贏而且如泥牛入 海,反而無法脫身,台商大量進軍大陸猶如挑沙填海,無濟於 事。因此,不管大企業、中小企業一窩蜂往中國投資,不但無 法根留台灣,反而將台灣的根拔掉,十分危險。站在商人的立 場,開放直接貿易、直接通航均有利於成本之節省,但中國乃 台灣的敵國,台灣也是中國的敵國,在敵國投資的思維模式, 應與友邦或非敵國有所區別,否則,一旦中國對台灣實施經濟 制裁或干擾,當中國扣住台商資本、土地、工廠,台商反向政 府尋求和解以釋放財產,無異擄人勒索,政府將招架不住,甚 至令中國予取多求,終至亡國。即使台商討回財產,政府也被 吞唾了,台商的財產將成為中國政府的財產,此種國家安全顧 慮應是往中國投最重要的考量,不只是純粹以經濟觀點、利潤 之考慮為出發點。

    二、有人認為我國將來參加WTO後,若不開放三通,有違反WTO 規範,實則,此乃錯誤之認知。WTO的規範裡未規定雙邊的航 空器一定要直接航行,易言之,我國禁止中國航空器直接航行 台灣,並不違反WTO 之規定,至於中國與台灣間之商品貿易 須經由第三國或第三地,所謂間接貿易雖違反WTO 之最惠國 待遇原則,但並沒有牴觸WTO 之具體條文,所欲討論者,管 制中國地區產品輸入台灣及禁止中資來台及限制大陸人民來台 從事商業行為,則有違WTO規範。台灣最好選擇在加入WTO 後進行雙邊協商(talks ),以國家安全、經濟發展為最高的防 護網,避免中國以經濟力統戰台灣得逞。准此,中資及貨物並 非無條件全面性開放,必須以無害開放,有害不開放為基本協 商原則。WTO的基本精神在排除關稅障礙,降低關稅及對外資 開放國內市場,以提高全球生活水準,至於一國是否禁止資本 家赴他國投資非WTO 所能規範。因此,目前我國禁止台商直 接赴大陸投資並不違反WTO 之規定。

    三、中國以「政經分離」之口號意圖突破企業界之心防及人民之民 防,少數人加以附喝,實屬不智,殆政治與經濟猶如心臟與肺 臟,本質上及事實上均無法分離。因此,台商赴大陸投資,潛 藏著政治及經濟之危機,台商不宜過度依賴大陸市場經濟,否 則台灣經濟發展的風險勢必大幅升高。台灣的資金流向大陸年 年上揚,台灣將嚴重失血,台灣島內的經濟一旦崩潰,中國不 費一兵一卒即屈台,十分危險。前進大陸投資之方向應限於在 台灣不具經濟效益之產業,或可與國內形成企業分工,拓展大 陸當地市場之產業。最重要的是,台商應有正確的觀念,台灣 安全第一,台灣優先,台灣人民優先。大陸人雖然與台灣人膚 色相同、語言相同,但是思想、文化甚至文字已截然不同,中 國之經濟行為其實是為政治服務的,易言之,其經濟行為等同 於政治行為,台商不可不慎,台商也應有正確的敵情觀念,在 敵國投資就如同在雷區跳舞本來就十分危險。大量的資金、設 備及人才集中大陸更是危險,套一句投資名言,別把所有的雞 蛋放在同一籃子裡,分散投資應是分散風險的方法,雖然每個 人都知悉此理,但每個人幾乎做不到,因為魚群只想往溫暖的 水域游過去,並不知道魚夫正等著牠。政府應時時與前往大陸 投資的台商面對面溝通,並以政治之國家利益與安全的觀點向 台商細述,讓台商有正確之投資認識才能創造政治與經濟兩贏 的局面,否則,各搞各的,當風險降臨時,為時已晚。再者, 政府應加速對台商之相關資訊諮詢服務,以加強對台商之向心 力,政府應開拓包括東南亞在內之投資管道,並做必要之輔導 及協助。政府並應改善國內投資環境,包括提昇行政效率、賦 稅合理化、減少不當抗爭、杜絕紅包文化、摒棄政黨與商人爭 利等投資障礙,以吸收國內外企業家的投資,將他們的根留台 灣,再創台灣經濟奇蹟。台灣應積極推動亞太營運中心,讓南 進與西進的爭議,消化在亞太營運中心裡,並藉此吸納南進與 西進之風險,以建立主體性的台灣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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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兩國接觸

    一、台灣海基會與中國海協會自上回一九九五年會談迄今已近三年 ,上回終止之原因乃中國以李登輝總統訪美為由,指控我方從 事「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活動。事隔三年,北京的鴨霸心 態未改,一個中國政策未變,老子對付小子的心理未易,台灣 如果為了賣面子給美國,冒然上談判桌,不僅失去裡子,也失 掉自己面子,此種投降式的談判,不談也罷,不談比談好,當 然不必談了。少數的民進黨人主張,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可視為 歷史文獻云云,實屬愚昧。當國民黨扮演白臉,不在乎台灣是 政治實體,願與一個中國談判(negotiate)或協商(talk)時, 民進黨的台獨黨綱不一定馬上得到實踐,但是在談判策略上可 以揮黑臉及煞車的作用,對台灣而言有利。代表台灣談判的人 ,不管隸屬那個政黨,不可能像專制體制的共產黨,少數幾人 拍拍手即可定案,須凝聚國內多數主流民意,否則,前去談判 的人也只能抱個鴨蛋回來。抱個鴨蛋回來總比前去談而沒有國 內民意做基礎,回來卻惹得吳三桂、李鴻章之批評還好。共產 黨不是不了解台灣人的民主性格,中國一貫以大欺小,其以霸 權對付台灣之心態未改,要讓台灣人民支持與中國談判,還有 一段距離。

    二、中國如果有誠意與台灣對談,中國不宜開口閉口一個中國原則 ,因為一個中國原則將破壞會談的畫面及氣氛,接下去的議題 便無法進行。當然,我方如堅持在什麼原則下談,對方也會拿 一個中國大做文章。形成二方在詭辯,一根尖到底可以停幾隻 天使或魔鬼,將沒完沒了。這樣綮雜、抽象、高層次之國家主 權問題,一旦槓上,雙方大戰三百六十回合恐怕不會有結果。 因此,雙方如果有誠意解決兩岸滋生之問題,避免破壞談判畫 面,雙方應在互信、對等之地位談判,才會有良好之談判氣氛 或談判結果,否則,雙方各說各話,最後還是留下笑話。

    三、中國人與台灣人有膨風吹牛的民族性,喜歡在實質議題進行前 ,說一些吃人豆腐,自以為占上風之話題。既然雙方有此毛病 ,雙方談判前不宜設定任何談判之前提或條件。一旦有談判的 前提或條件,談判還沒進行,有關前提或條件的談判將擾亂實 質議題而無法進行談判。當雙方願意坐下來談判,從肢體語言 可以認定是對等、平等之談判,此種心照不宣的談判,比自吹 自擂而後雙方破功還有實益。

    四、台灣與中國下一回合如果進行談判,應就毒品、槍械、海上走 私、偷渡犯、漁業糾紛、雙方智慧財產權保障、台商投資保障 、文化、體育交流等問題進行會談,以簡單低層次之議題切入 較易有著力點,雙方方能表現談判的誠意。如果會談一開始便 以高層次、複雜性、敏感性之政治議題切入,相信此種會談是 一開始就結束了,毫無進展,會令談判人員失望,讓希望談出 結果的人士失望。當然,事務性、經濟性的議題,也未必能談 出結果,總之,有接觸比沒接觸好,有談比沒談好,至於結果 ,五年、十年,甚至一百年也是值得等待的。雙方會談的方式 應該公開接受國際社會及媒體的監督,絕不能秘密進行,以免 中國假藉談判之名,行軟化國際社會,欺騙台灣人民,免費為 共產黨宣傳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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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結語

  美國最近積極尋求美、中、台三贏的局面,其努力與辛苦值得肯定 ,但是,到頭來可能白忙一場,因為這三角關係中要締造三贏,已 有先天不良、後天失調之隱憂,亦即,中國與台灣是敵對的,三角 關係中有二個主角敵對,如何三贏?加上中國霸權心態,視台灣為 子,視台灣為地方,此為台灣人最厭惡之事,如何締造三贏?由於 締造三贏有先天及後天的困難,且困難度極高,因此,台商應有預 防勝於治療之觀念,前往政治高危險地區的中國投資,我國政府保 議力有未逮之處,最好在他國申請公司進入大陸以防萬一,且應做 好分散風險的規劃,以免兩岸不可預測的變化,肇致投資重大損害 。我方在與中國談判時,應尋求解決問題之取向,避免在一個中國 架構下遭對方政治凌虐。雙方談判應公開進行,而非自家人對自家 人的秘密會談,以免台灣吃虧上當。同時我國也應考慮發展核武、 生化武器,以為談判之後盾及提高台灣國際地位,並作為兩岸軍事 權力均衡之工具,以確保台灣二千一百四十萬人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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