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不但影響到台灣的經濟繁榮,也是台灣國家安全的最大變數;如何因應中國問題,是台灣各界所關心的重大課題。如果民進黨有心贏得1998的立法院選舉與2000年的總統大選,提出可行的,能得到台灣多數選民與國際社會認同的中國政策是當務之急。
令中國最頭痛的是,一九八八年蔣家政權在台灣的統治結束後,台灣權力結構加速本土化,台灣政治大幅民主化與革新,大大削弱了國民黨內部統派勢力與聲音。由於台灣落實民主政治,二千一百萬的台灣住民以主權在民及住民自決原則,用選票選總統及決定台灣的未來,不但在意識型態和政治上與中共的一黨專政格格不入,而且直接挑戰北京的統一中國政策。同樣令北京不安與不滿的是國際因素對兩岸關係具有決定性的影響,使中共未能在軍事上以大吃小或外交上對台灣趕盡殺絕。
- 美國超強vs.中國霸權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是自由世界反共盟主。從八十年代末葉隨著蘇聯帝國的瓦解,美國成為亞洲(也是全世界)的單一超級大國。為了維繫亞太地區的穩定與安全,美國除了駐軍日本與韓國外,並與日、韓、菲、泰、澳洲等國訂立雙邊安全合作協定。
蘇聯帝國的崩潰與俄國在亞洲地區的影響力的式微,引發中國領導人填補此權力真空之野心。近年來中國經濟快速發展,國力突飛猛進,北京自認為亞洲大國,不但將凌駕日本,並將稱霸亞洲與美國抗衡。
中國對亞太地區的威脅不只是因為地大物博人多,最重要的是因為中國政府的言與行。北京多次宣稱台灣是中國一部份,並在一九九五年與九六年兩度用武力威脅台灣的安全,影響了東亞地區的和平與安定。一九九二年中國「人代會」,亦通過法律將南沙群島列入為中國領域,解放軍將領並宣稱不惜使用武力以保護中南海主權。
雖然台灣、菲律賓、文萊、越南及馬來西亞等五國亦聲稱對部份盛產石油的南海小島擁有主權,但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場強硬,毫無妥協的態度。接近東南亞的南沙群島在戰略上非常重要,因為他們是日本、韓國船隻通往中東之間重要航線。因此中國主權主張也威脅到日本和南韓,因為他們的貿易和中國南海的水域和平息息相關。
比前述更大的威脅是北京擴張海軍,向莫斯科購買K級攻擊性潛水艇及幾百架精密的SU-27戰機,可掩護遠至中國南海的中國戰艦。中國不但向俄採購武器,並且大舉從它的宿敵取得軍事科技和武器生產的權力。俄羅斯的科學家與武器專家目前正和中國合作製造先進武器並改善國防科技;據報導,超過四百位俄國科學家目前工作於北京的國防機構,而在全中國工作的俄國科學家超過兩千位。
雖然北京官員不斷保證中國沒有霸權的野心,但亞洲國家警覺到中國軍力的擴張及北京對台灣、南海的主權主張及用武的威脅,因此邀請中國參加一九九四年成立的「東協區域論壇」(ASEAN Regional Forum, ARF)。亞太地區並沒有類似「北大西洋公約」的區域防衛組織,ARF這個亞洲版的安全合作體系旨在促使會員國,特別是中國,遵守和平解決爭端的原則,承諾在有糾紛的地區不用武力解決爭端及簽訂互不侵犯條約協定,以加強區域安全。
由於中國的阻撓,台灣被排除於ARF之外,這是我國外交與國防上一大漏洞。台灣亟須努力遊說東協國家,不但台灣應該成為東協對話伙伴之一,而且台灣也應積極參與亞太區域安全合作,因為台灣海峽及南中國海的安全,台灣是當事國之一。
- 圍堵抑交往?
冷戰結束後美國政府與民間的國防外交專家辯論兩個重大的問題,第一個問題是,究竟中國是友是敵?第二個問題是如何對待中國?用交往(engagement)的政策呢?或是圍堵(containment)?儘管柯林頓總統本人及以下的官員口口聲聲都強調美國所選擇的是「建設性交往(constructive engagement)」,一九九七年十月柯林頓-江澤民高峰會後設法與中國改善關係,與中國建立戰略伙伴對話,但這政策並不是毫無條件的。根據一位美國國防部負責亞太安全官員的詮釋,美國的政策是「儘可能交往」(engagement when and if possible)「必要時不排除圍堵」(containment if necessary)-這似乎是軟硬兼施,雙管齊下的策略。
美國重大政策的轉變,就如一條大船轉向,通常是非常緩慢也不易察覺。研究美國亞太政策的專家都注意到,前負責國際安全的美國國防助理部長奈伊(Joseph Nye)在一九九五年二月,所提出「美國亞太戰略的報告」首次透露了美國對華政策的重要訊息。奈伊不但指出了中國擴張軍備,和對美國與亞太地區的威脅,並委婉地建議美國應消除與日本的貿易摩擦,加強美日與美韓的安全合作。在這之前,美國雖然早就注意到中共在天安門事件以後,每年都以兩位數字的百分比增加軍費,大量採購俄羅斯的新武器,例如SU-27戰機、基洛級(kilo class)潛水艇,以及聘請數千名蘇聯的科學家及武器專家,到中國協助改善其核武、飛彈及其他武器系統,可是因為題目太敏感,美國官方文書都避而不談。借調美國國防部及中央情報局的奈伊及傅高義(Ezra Vogel)兩位教授,決定在一九九五年九月回哈佛大學重直教鞭以前,排除各種阻力,大膽地指出中國可能構成的威脅,並提出對策。
儘管美國有意與中國交往及加強合作,但北京的一些作為使美國「建設性的交往」策略顯得一廂情願,窒礙難行,並被迫採取一些防衛的措施。例如中共曾經兩度在南中國海使用武力從越南奪取南沙島嶼;一九九五年一月也不惜與所有東協國家為敵,派兵佔領了菲律賓所主張的美濟礁,並設置軍事基地;一九九六年三月中國在台海的軍事演習及對台武力威脅,逼著美國認真地重估北京在亞太的意圖及採取預防的措施。
由於中國的行動,使得重視台灣海峽和平與安全及南中國海航行自由的美國及日本,決定加強軍事合作。一九九六年四月柯林頓與日本首相橋本龍太郎達成加強美日安全合作協定,及七月間美國與澳洲同意加強兩國間的防衛合作的協議,就是對中國威脅的行為的回應。
「美日安保條約」是否涵蓋台灣?儘管已公開的「美日防衛合作」指針中對「日本周邊」不限定地理範圍,亦即不標明特定地區,但這只是日人擅長的障眼法與文字煙幕;美日加強聯防旨在促進東亞地區的和平與安全,怎會刻意排除台海軍事衝突?早在一九六九年尼克遜總統與佐藤總理發表的美日公報就明確聲明朝鮮半島與台灣的安全直接影響日本的安全。易言之,美日政府一貫認識到台海地區的安全是日本安全的一部份。九七年的「美日防衛合作」指針,對雙方的分工,及周邊有事時,日本的角色有清楚的規畫:
(一)提供軍事基地及後勤支援:
一旦有戰事,美國不但可使用在日本的美軍基地(沖繩、橫須賀等等)及日本的基地及其他非軍事設施,日本政府也有義務補給軍需與支援美軍後勤運作。
(二)情報合作及支援:
日本自衛隊的預警機群及艦隊有相當可觀的軍事監聽與情報蒐集能力,能夠掌控1000海哩內敵軍軍事行動狀況,有能力支援美國情報工作及加強美軍作戰能力。
(三)分擔責任,防衛合作:
從八十年代中葉,日本就擔負日本本土以外1000海哩運輸線防衛的責任。日本有舉世無二的掃雷艦隊,如果台灣海峽或巴士海峽遭水雷封鎖時,日本海上自衛隊勢必擔負掃雷工作,以確保日本及美國船艦的安全通行。
上述不是理論,實際上九六年三月台海危機,美國出動第七艦隊時,日本自衛隊曾全力支援與配合。
- 美國對「台•中的四不」
一九九七年十月柯林頓與江澤民高峰會,代表著第二次美中關係正常化,華府-北京之間的關係,包括軍事交流,有一定程度的進展。柯林頓總統亦將於九八年訪問北京,開展美中「建設性交往」關係。去年十月華府柯江會談時,中方亟力要求簽署有關台灣問題的第四公報未能得逞;今年柯林頓回訪北京時是否能夠抗拒中方的壓力,不再作進一步的讓步,值得我們關切。
華府在柯江會談後,宣示了美國對台的所謂「新三不」政策,明確地表示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及不支持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以往國務院官員如國務卿和主管亞太事物的助理國務卿曾說過類似的話;一九九五年五月,李登輝總統訪美前夕,柯林頓為了安撫北京,給江澤民的書簡中亦有同樣承諾,但這一次「新三不」政策是由白宮官員向記者做簡報,清楚而明確,更有權威性,意義非凡。
儘管美國官員一再強調柯江會談並未改變對台政策,但「新三不」顯然超越美中三個公報中對台灣問題的聲明。這麼一來,美方對台灣人民未來的選擇及台灣未來的外交空間,有了更多的限制。有鑑於此,本人曾經向美國國務院官員抗議,並強調台灣前途應由台灣兩千一百萬人民來決定,美國不該夥同中國企圖控制台灣的命運。
柯江會談之後,在台灣與華府都有人過分熱衷恢復兩岸接觸,想把台灣「趕鴨上架」,迫使台北與北京進行對話。美國一些智庫也不餘遺力鼓吹台海兩邊盡快恢復對話,甚至要強力促成。九八年元月,曾任國防部助理部長的奈伊教授及前國防部長裴利相繼訪台,代替北京向台灣政府當局說項,建議台灣早日與北京舉行對話。
本人對美方人士有解決台、中關係的「使命感」,企圖「替天行道」相當反感也很憂心,因而要求美國官員澄清。我們所得到的明確答覆是美國未對台施壓,只是鼓勵台北與北京雙方儘快恢復對話。
更重要的是,柯林頓政府內部負責東亞事務官員都肯定美國對台六個保證仍然有效。一九八二年八月「八一七」公報發表之後,雷根政府曾透過當時任職美國在臺協會主任李潔明大使向蔣經國總統表達美國「六個保證」;
一、美國不設定停止對台軍售的時限;
二、美國不事先與中共磋商對台軍售的質量與種類;
三、美國不壓迫台灣與中國和談;
四、美國不作調人;
五、美國不修改台灣關係法;。
六、美國不改變台灣主權的立場。
這六個保證不只是 雷根政府的政策,因為九七年夏天亞太助理國務卿陸士達任命聽證會中,也再次加以肯定,因此美政府不會改變其既定政策,進而逼台北與北京對話。
值得鄭重指出的是,華府的「四不」政策包括美國堅持中國不得對台灣動武,或使用如威脅與經濟封鎖等非和平手段。這些年來,美國決策官員不但多次以口頭宣示遵守這個政策,而且在一九九六年三月以實際行動嚇阻中國採取任何可能對台灣動武或侵略行動。例如,九六年三月九日,柯林頓總統批准裴利部長與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夏利(John ShaliKashvili)的建議,派遣「獨立號」與「尼米茲」航母戰鬥群到台灣海域,監視中共的演習,並採取必要措施防範中共擦槍走火,引發台海軍事衝突。
美國是否準備動武?中國政府的評估是,如果美國只派遣以日本橫須賀為基地的「獨立號」航母,將只是示威而已;但美國還從波斯灣調來「尼米茲」航母,出動二個戰鬥群兵力,十六條軍艦,海空軍及飛彈的實力超過中國尖端武力總和,是有不惜一戰的準備。美國決策者,如裴利部長,親口告訴筆者美國有各種應變腳本,包括不排除使用武力,以維護台灣海峽的和平。
美國的干預,解除了台海危機。儘管過去美國對協防台灣政策說的很含糊,關鍵時刻卻願意也能夠採取果敢的行動,維護東亞的安全和平,表示美國不是紙老虎,也表示台灣的安全不是中國內政,而是國際問題。美國出動第七艦隊已建立了一個重要的範例,並為未來美國如何因應中共武力犯台設定了一個重要的標準。
中共的對台政治鬥爭,明顯加強力度,側重宣傳公關,強調「一個中國」,宣揚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不容外國勢力插手干涉,並一再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下,進行兩岸政治談判。儘管北京說沒有「條件」,但卻要求台北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否則拒絕重開兩會(海基、海協會)的會談。
一方面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並加強對台用武的軍力與訓練,另一方面,以和平方式結合政治、外交、經濟鬥爭,欲達不戰而屈人之兵的目的。對中國決策人物而言,與台灣的對話/談判是其對台總體戰的一環,不是單純的雙邊互動關係。明乎此,台灣朝野絕不可以一廂情願,不但對話/談判要有策略與計畫,參與者,議題的設定,以何種形式,在什麼地點,欲達什麼目的等等問題都要事先仔細思考及準備,因為在會議桌子上的折衝是另一種形式的戰(鬥)爭,不可等閒視之。
一九九六年三月,台灣海峽危機後,北京對台工作重新強調江八點「以經貿為主軸」精神,主張「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並應加速實現直接三通」,其如意算盤是希望在經濟上「拖住台灣」化解台獨傾向。吾人以為中共仍將沿用過去一貫的統戰伎倆,透過拉攏台商,運用「以商促政」和「以商圍政」的戰略,達成逼迫台灣政府上談判桌的首要利器。而為了已經促統的目的,中共具體作為將至少有三:
- 兩岸經貿之現況
- (一) 由於台•中貿易快速增加,台灣對大陸出口逐年擴增,台灣對大陸的貿易依賴度已由一九七九年的0•二五%,增加至一九九六年的十•二%;而同期間大陸對台灣的依賴度也由0•二七%增加至六•五%。總計一九九六年兩岸貿易總額已達二二二億美元,我方順差高達一六一億美元。其中我國對大陸輸出總值為一九二億美元,佔我輸出總額之七%;輸入總值則為三0億美元,佔我輸入總額之三%,中國已躍為台灣的第三大貿易國家。
- (二) 貿易之產品結構迥異:兩岸貿易的產品結構,反應了兩岸資源稟賦及經濟發展程度的差異。大致上,台灣對大陸間接輸出的產品結構,主要是工業原料、半製品和機器設備及其零配件等,這些物品大大有助於中國工業生產外銷商品。而台灣自大陸間接輸入的產品,以農工原料等初級產品為主。
- (三) 我方逐步開放大陸物品間接進口:為進一步擴大大陸物品間接進口,經濟部於八十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公佈自同年七月一日起進口大陸工業產品實施負面表列措施,為農產品仍採正面表列方式。截至目前為止,實際准許從大陸進口項目達四、七0二項,佔工業產品七、五0九項的六十三%;另亦開放一九九項農產品及一四三項中藥材,佔農產品一、九五五項的十八%。亦此外,為簡化大陸物品進口手續,經濟部已於八十五年十二月公告,自八十六年元月一日起輸入准許間接進口之大陸工業產品可適用免除輸入許可證措施,適用項目達開放進口項目之八十﹪。
- (四) 台商投資大陸蔚為潮流:根據大陸「對外經貿部」的統計,至一九九五年底止,台商在大陸投資的協議金額累計已達三二一.一億美元,件數為三二、四四六件,平均每件投資金額為九九萬美元。以歷年累計(協議)投資金額計算,目前台資已成為大陸外資第二大來源,僅次於港澳地區,約為全部外商在大陸投資(協議)全額的十﹪。
自台海危機與我政府實施「戒急用忍」政策以來,台商赴中國投資雖遲緩成長,但比重大致仍持平。其趨勢為:
- 規模逐漸擴大。就平均規模而言1994-1996年間平均每年以增長一倍的速度成長。台商平均規模高出全體投資外商之平均規模約33﹪。
- 北上西移。如1996年河北省比重高出福建省比重。原來相當程度依賴台商投資的福建、廈門最受台海危機與戒急用忍政策影響。
- 投資行業多元化。
總而言之,近年來台、中經貿關係迅速發展,台灣對大陸市場依賴程度日益升高。中國已成為我國第二大出市場,及第四大貿易伙伴,並以成為我國廠商對外投資最大地區,投資總額僅次於港澳。
- 「戒急用忍」政策的檢討
自海峽危機以後,中方對外不斷地放話說,不管是台商的投資或三通,皆已不是台灣的籌碼,反倒是台灣單方面的需要遠超過大陸者。換言之,台灣已失去主動權,籌碼在大陸手中云云。由於北京的宣傳,一九九六年七、八月間不少大企業掀起了一陣大陸投資旋風,李總統乃在八月十四日對於有關台商的大陸投資政策,提出了批判與檢討,並以「戒急用忍」作為新的大陸經貿政策的最高指導原則。此一口號提出後,企業界的「投資台灣」成為一種呼應李總統大陸政策的正面回應。經濟部方面對於部份有意往赴大陸從事電廠等基礎設施投資的申請案,特別小心謹慎,對大陸從事基礎建設,有助長大陸經濟發展優勢從而危機台灣的競爭力的建設或重大投資案,都從嚴審查,施行所謂的「管大不管小」的政策。這種政策是否公平?是否有效?
根據學者張五岳教授等在上海進行的訪談資料顯示,在李總統「戒急用忍」的口號提出後,對於兩岸的經貿往來熱,短期內確實有冷卻的效果。「李登輝對大陸政策降溫看來是有效的,至少大企業受影響。」然而,「李的政策對中小企業影響不大。而對大企業固有影響,但不是很直接,因為大企業可經海外子公司進來。浦東的地價和工資都上漲,目前較適合大企業來。而雖然地價和工資都上漲這裡的辦公大樓從來沒空過。很多外國大企業,上下游一塊進來,台資不來外資仍來。」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是否該考慮檢討與修訂「戒急用忍」政策?
- 台•中直航問題
多年來,北京亟力爭取兩岸「三通」,雖然兩岸尚未完全實現直航,但已變相直航。北京的努力是一個重要因素,但更重要的,台灣是民主、多元的國家,政府的決策不能完全不顧社會輿論及企業界利益。
(一)兩岸航運之定位及規定:
- 定位:我方將兩岸間的航線定位為類似國際航線的特別航線;中共則將其定位為特殊管理的國內航線。
- 開放對象:我方在國統剛領近程階段兩岸不得直航的前提下,於八十四年五月五日設置功能性、概念性的「境外行航運中心」,開放外籍輪船得直接航行於「境外航運中心」與大陸所有港口間,開放對象包含我國大陸船舶運輸業所營運之外國船舶(即權宜輪)。中共對船籍則未硬性規定,而係以船東為開放對象,規定兩岸獨資或合資之航運公司,經批准得以其所有的或者經營者的船舶從事兩岸航運業務;對於外國航運公司則規定,非經批准不得經營兩岸間雙向直達或者中轉的貨物運輸和旅客運輸。
- 營運方式:我方規定以「集貨船」(即子船)方式在不通關、不入境的原則下,直接往返於境外航運中心與大陸港口,但限制不得載運兩岸間之貿易貨物(即僅以轉運大陸貨物至他國或外國貨物至大陸為主要業務)。
- 雙方現行規定之交集處:
- (1) 權宜輪以集貨船方式航行於我境外航運中心與福州、廈門港之間。
- (2) 外輪航行兩岸,但需經兩岸交通主管部門批准。
(二)境外航運中心
我國目前僅指定高雄港為「境外航運中心」,得經營轉運及轉運作業務相關之簡單加工,如檢驗、測試、整理、分類、分割、裝配、重裝。行政院並已原則同意視大陸方面之回應情形,增加台中、基隆、花蓮等港口為指定「境外航運中心」區域。經濟部並已建議將加工出口區納入境外航運中心範圍,以擴大其加工功能。
兩岸雙方所擬「兩岸通航方案」比較表 |
---|
| 台灣「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 | 中共「台灣海峽兩岸間航運管理辦法」 |
目的 | 發展台灣成為海運轉運中心 | 促進兩岸航運發展、發展兩岸經貿關係 |
航線定位 | 特別航線 | 特殊管理的國內運輸 |
通航基礎 | 「不通關、不入境」 | 「一個中國、雙向直航、互惠互利」 |
船舶限制 | 國內外籍大陸船舶運送業所經營的外國船舶(權宜輪) | - 兩岸雙方獨資或合資航運公司
- 外國航運公司需經中共交通部專案核准
|
通航港口 | 高雄港(台中、基隆、蘇澳港正在申請中) | 福州、廈門 |
審查期間 | 14天 | 45天 |
通航許可效期 | 一年 | 一年 |
主管機關 | 交通部授權各港務局 | 中共交通部 |
運送處理方式 | 貨物不通關、不入境 | 比照大陸現行客貨通關、轉運規定辦理 |
違規處罰 | 罰款新台幣3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一段期間不得進入台灣港口 | 警告或沒收違法所得 |
發佈實施日期 | 1995年5月5日 | 1996年8月20日 |
資料來源:整理自1996年8月21日中國時報與工商時報(張五岳教授提供)
|
(三)三通的條件
到目前,政府仍堅持拒絕開放直航,這不但受到北京的攻擊,也受到台灣企業界與媒體的質疑與反對。這種政策是否自我設限?是否符合國家最高利益?其政策考慮因素是否理性?
例如,行政院長蕭萬長就認為兩岸經貿一定要以台灣經濟實力為後盾,不能過於短視。同時,三通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更涉及國家安全諸如海防空防的部屬。在國家安全未獲完全保障前、中華民國治權未獲充分尊重前,絕對不能輕率三通。蕭萬長進一步指出,「在結束敵對狀態談判有結果後,再談三通。」辜振甫也呼應表示,只有在兩岸終止敵對狀態下,兩岸經貿才可能恢復正常。國策顧問蕭新煌認為忽略中共缺乏善意的現實,「三通」的結果將令人不敢想像。
政府的態度是很保守,但面對北京的敵意,當中國領導人不肯面對兩岸是兩個國家的現實,硬是把「中華民國」定位為地方政府時,吾人不得不支持現行令人不滿意的政策。吾人不認為「大膽西進」或「立即三通」的浪漫作法會感動北京,促進台、中的和諧,讓北京向台灣表現善意。
- 加入WTO的挑戰
台灣何時才能加入「世貿」?如果中國先台灣而加入,會有什麼後果?台、中都成為WTO會員後,台灣會面臨什麼問題?台灣是否將被迫開放三通與直航?
就市場開放程度而言,台灣比中國更符合WTO的規範,因而更有資格入會。而且台灣亦與二十六個會員進行一百八十三場次之雙邊諮商,目前只剩下美國、瑞士及歐聯尚待完成入會雙邊諮商;因此國貿局長陳端隆在本年元月聲稱我國預定在今年五月間WTO年會時入會。台灣如果能早中國入會是最理想的,因為萬一中國比台灣搶先加入,則中國可以WTO會員國身份阻撓台灣入會,或要求台灣做出重大讓步(例如開放三通),台灣勢必付出重大代價。
可是,台灣能否在五月入會仍是未知數。因為政治上的考慮,WTO大部份會員國不希望台灣提早入會;他們的共識是世貿大會時,同一會議上批准中國與台灣入會,中國批准在先,台灣在後,給北京面子。
然而,北京並不急著加入WTO。香港早已是會員,中國已一隻腳在WTO門內。尤其幾個月來亞洲金融危機,更使得中國領導人不願開放市場。事實上,中國加入WTO仍待解決之議題眾多,恐怕不是一、兩年內所能處理的,這些議題包括:
- (一) 入會身份問題:
中共盼以開發中國家身份申請入會。由於中共一九九五年已是世界第十一大貿易國,歐、美各國接不願因政治上的考慮而降低中共入會之門檻,而堅持中共部份競爭力較強之產業(如汽車業)不得享有開發中國家之優惠待遇。
- (二) 關稅減讓:
中共於APEC會議期間宣佈之關稅減讓方案,主要係執行中共原先所提入會關稅減讓承諾,惟各國認為中共該項承諾減讓幅度仍不夠,未能符合中共於商業基礎下入會之要求。
- (三) 非關稅貿易障礙:
中共擬實施之進口簽審制度及輸入許可發證程序是否符合WTO規範,仍有爭議。
- (四) 關稅配額措施:
中共曾針對三十四項穀類及蔬菜產品,採取實驗性「關稅配額」之措施,未與各國進行諮商,美國對此表示嚴重關切。
- (五) 外貿經營權:
中共承諾中資企業於五年內取消進口權分配於特定公司之作法,以及合資企業以逐步增加貿易權之方式,於八年過渡期後與中資企業享有相同之待遇,各國認為上述過渡期時間過長,要求予以縮短。
- (六) 國營貿易獨佔權:
中共提議保留部份產品現行之國營貿易權包括穀物、棉花、糖及肥料等,各國認為仍有疑義。
- (七) 工業政策:
各國認為中共最近公佈工業政策,例如新定有關電子、電腦及醫藥產品之法令,仍與WTO規範有所抵觸,違反凍結原則。
- (八) 補貼及SPS:
中共現行之補貼及SPS措施是否符合WTO協定之規範,仍須進一步檢討。
- (九) 智慧財產權之執行:
美國認為中共未能有效遏阻仿冒行為,擬對中共輸美產品採取貿易報復措施,而引發中共與美國間之貿易衝突,已增加中共入會之困難性。
- (十) 防衛措施:
中共原則同意各國與中共諮商前即可採行限制大陸產品進口之防衛措施,惟盼在程序上儘可能接近GATT第十九條防衛條款之規定。
基於上述的分析,台灣恐怕只能望WTO大門而興嘆,因為儘管台灣是夠資格,符合條件,但受制於中國與國際現實,只好再等。至於台灣是否需要再加入WTO前與中國諮商或先實施三通,答案是否定的,因為中國不是WTO會員。雙方都入會後,中國有可能要求台灣開放農產品進口及實現三通,但台灣可根據WTO╱GATT防衛條款之規定,採取必要之防衛措施。加入WTO,不等於門戶洞開,各會員國經由平等互惠的原則開展經貿關係。
台北必須加強美國和其他國家在必要時刻援助台灣的誘因,台灣經濟的國際化尤其重要。目前西方國家最重視的價值是,後冷戰時其市場經濟、自由貿易和民主體制的建立,台灣如果能採行這些價值便能提昇她在西方社會的地位。
面對中國的經濟挑戰台灣的當務之急是提昇國力,累積資本,厚植全民經濟實力,儘快發展成科技島兼扮演成國際資本在「大中國跳板」的角色。本人贊同中華經濟研究院張佩珍研究員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