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民進黨中國政策研討會
中國事務部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七日,美國與日本了發表「美日安全保障共同宣言」,意圖將美日安保條約的活動範圍自「遠東地區」擴及於「亞太地區」,使日本於朝鮮半島、台灣海峽、東南亞乃至於波斯灣地區,負有支援美軍戰鬥的任務。此一宣言一方面鞏固了美國在東亞地區的強權地位,一方面則影響了東亞地區的權力平衡,因而造成中國的反彈。此一情勢將對台灣的國家安全造成何種影響,實值得吾人加以深究。
一九六0年一月十九日,美日簽署了「共同合作與安保條約」(簡稱『安保條約』),為美日兩國的軍事合作打下了基礎。冷戰結束之後,兩國為未來的戰略合作進行了大量的溝通,例如一九九四年秋展開的安全對話,也為兩國軍事合作建立了更深基礎。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六日至十八日,柯林頓訪問日本,於四月十七日發表了「為廿一世紀而結盟:美日安全聯合宣言」,對亞太區域與世界局勢多所關注,強調美軍與日本自衛隊應強合作,兩國亦應在安全議題上加強磋商。一九九七年六月七日在夏威夷公佈的美日「防衛合作指導方針」修正期中報告,進一步顯示了兩國對於日本周邊情勢變化的關注。
由這些條約、宣言所形鑄出的美日安保,要求美軍負擔恢復日本周邊地區和平與安全的主要責任,但日本需在本土、公海、國際空域上提供美軍後勤支援。日本自衛隊亦有義務在周邊地區進行情報蒐集、監控、海上掃雷,及確保航道無阻。美日兩軍在指揮協調、應變機制、電子通訊、情報活動後勤補給等方面加強合作。由於日本擔心其「周邊」情勢的發展可能會演變為對日本的武裝攻擊,因此修訂的防衛合作指導方針已更強化了美日安保條約的運作。
此次美日安全保障共同宣言最引起注意的是其涵蓋區域的擴大。原本美日安保條約的活動範圍及於遠東地區,亦即包括台灣;此一宣言的修改,不僅是既有條約之再確認,且主要為將區域擴及「日本周邊」與亞太地區──由遠東進而深入中東地區的安全。
日本政府對外的公開說法是「日本周邊」的範圍要視國際情勢的變化而定。但由於四月十日日本NHK報導橋本首相表示:「美日草擬修正的安保體制防衛範圍將包括台灣與南沙群島」,引起了諸多國家的關注。美國國務院當時反應說「沒有防衛台灣的新協定」,強調美日安保主要是針對朝鮮半島。
橋本此一「日本周邊」包括台灣的說法,在媒體上引起關切;例如有媒體報導自民黨幹事長加藤紘一於六月中旬在北京表示日本周邊指的是朝鮮半島,後又在六月廿二日與美國國防部長科恩會談時表示,希望美日兩國確認「日美防衛合作指針」的「日本周邊」不包括台灣海峽;另有報導指稱日本外務省政務次官高村正彥七月十七日在北京表示日美防衛合作指針「並未將台灣海峽設定為假想目標」。但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浘山靜六已於七月廿五日在首相官邸記者會表示加藤紘一的說法「言之過早,有損國家利益」。且事實上,加藤紘一以於自民黨內部幹部會議中表示,其個人說話係媒體錯誤引述,並由該黨幹部會議公開對外澄清。七月卅一日日本外務大臣亦公開表示安保條約範圍所稱之「遠東」,包括菲律賓以北的台灣,此一定義並未改變。至於以淪為極少數小黨的社民黨,則主張應明確規定安保範圍不包括台灣。
在前述爭議尚未平息的情況下,日本總理橋本龍太郎已預定於九月訪問北京,屆時中國極可能就日美安保一事與其進行溝通,因此我國必須密切關注此一局勢的變化。
冷戰結束之後,美國興起了一股「新秩序」的國際戰略觀,希望建立以美國為核心之世界新秩序,因此向東擴張了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範圍,向西強化了美澳紐共同防禦條約與美日安保條約,形成了大洋包圍網,為廿一世紀的海上貿易與交通奠定了基礎。在此背景下,美日安保範圍的擴張與職能的強化,符合各主要貿易國家的利益。澳洲、紐西蘭、韓國、菲律賓皆發表聲明表示歡迎,但以中國為主的部份國家則表示了憂慮。中國擔心美日安保的強化將使其對台灣的圖謀受到妨害,可能會遏阻其「世紀性的崛起過程」。因此中國在七月召開的東協區域論壇中強調亞洲的安全應由亞洲國家來承擔,東亞國家應加強安全聯繫,不應建立以第三國為對象的軍事同盟。
由於中國仍以經濟為發展核心,亦不欲與美日發生重大爭執,因此在美日安保未直接危害中國利益的情況下,中國也不會對此秩序加以挑戰。但中國在此一條約所強調的利益,即為對美日安保是否及於台灣的問題。
在美日安保的新架構下,倘若中國對台灣動武,美國可以從在日本的美軍基地出兵,而日本不能以「非戰」的理由阻止,因此對於台灣之安全具有正面的意義。中國對此亦有所感,因此對於日本不斷施加壓力。前述安保範圍的爭論,在中國與日本的利益相違背的情況下,或還將持續一段時間。
我國外交部雖已發表聲明,表示對於美日安保區域擴大的歡迎;但國防部則指出我國防衛計劃之原則為集中兵力擊退第一波來犯共軍,以「靜待國際變化」。由於兩岸若爆發戰爭,國際干預可能緩不濟急。在此考量下,國防部雖然亦對美日安保再確認其範圍包括台灣一事表示歡迎,但強調台灣的防衛仍必須依靠自身的武力。
面對複雜的東亞權力競逐,若我國得以加入以美日為核心的集體安全體系,將能以之作為我國自由與民主的重要憑峙。本黨必須指出,由於國民黨長期以來對於國家主權地位的模糊訴求,加上中國在國際間的強大政治壓力,使我國目前仍徘徊在東北亞的美日韓防衛體系與東南亞的東協體系之外,雖然作為東亞重要的經濟國家,卻未能成為東亞集體安全的參與國。
本黨對於美日安保體系的強化、活動範圍的擴大表示歡迎,認為這是維護東亞區域和平與安全的重要基礎。本黨歡迎美、日關於安保體系涵蓋範圍及於台灣的陳述。本黨亦支持其他集體安全體系的建立,並必須指出台灣在整個東亞安全體系中無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本黨歡迎共同的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認為此一體系不應該排斥任何區域內主要國家的參與,更不能接受在集體安全體系的建立過程中,刻意忽略台灣的行為。必須再次強調:只有台灣的參與,才能維護東亞區域的權力平衡。
美日安保宣言備忘錄(括弧「」內之文字為原文直譯,未有刪減變動) |
時間:1996年4月17日
內容:未明確指稱任何有關台海問題之處理原則,僅表示:「雙方同意『日本周邊地區』發生紛爭事故,對日本的安全和平有重要影響,美日應合作開始進行研究,以促進雙方政策之調整」
時間:1996年4月17日
問:「雖然宣言中未述及台灣海峽問題,雙方領導人是否曾就此問題進行討論?」
柯林頓:「安全保障宣言不僅保護日本,也包括亞太地區的保障,因此台灣亦應置於此一安全保障的保護之下」
時間:1996年4月17日
「日本在共同宣言中堅持美日間相互安全保證的架構,並且再確認維持現代防衛力量的基本態勢;美國則為了保證日本的安定、區域的安定,今後將在東亞維持十萬兵力」
1
.澳洲(4月18日)總理:「澳洲歡迎美日同盟再度確認」
2
.紐西蘭(4月22日)總理:「歡迎共同宣言再確認美日關係」
3
.韓國(4月18日)外交部:「期待本共同宣言予朝鮮半島帶來和平與安定」
4
.中國(4月18日)新聞司副司長:「關於此一問題強調以下四點
- 第一、中國基於和平共存五原則,認為美日加強合作對本區域安定及世界和平是正面的
- 第二、台灣是中國內政,反對任何國家用任何方法干涉中國內部事務
- 第三、美日安保條約是歷史形成的防衛架構,此一防衛架構不得超越二國範圍,若超越二國範圍,將給區域情勢帶來複雜影響
- 第四、日本若增強自衛隊軍備、擴大防衛範圍,將引起亞洲各國的關切與緊張」
5
.台灣(4月17日)外交部發言人:「美日共同宣言對亞太區域和平安定有積極意義,可促進與大陸之間的良性互動」
6
.菲律賓(4月17日)羅慕斯總統:「歡迎美日共同宣言」
問:「共同宣言倡導以美日安保體制支持『亞太地區』的和平與安定,是否表示日本政府對於安保條約中關於『遠東』範圍的見解有所變更?」
答: 「
」
- 安保條約關於『遠東』範圍的界定,1960年國會曾作成下列統一見解:
- 『遠東』表示美日二國對維持國際和平安全共同關心之地區
- 此一地區大體上是菲律賓以北以及日本和其周邊地區,包括韓國、台灣
- 美日共同宣言對安保條約所規定的『遠東』範圍並未加以變更,宣言中所稱的『亞太地區』,並非如同安保條約之『遠東』是一條約上的概念,其範圍並不明確
時間:1997年6月7日
內容:
「
- 制定新的美日合作防衛方針,最主要目的在於構築發生對日武力攻擊或周邊事故紛爭時有效的美日合作因應態勢
- 新防衛方針將針對周邊事故紛爭制定適切的對應措施,包括各種假想狀態下雙方的分工事項,擬定詳細行動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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