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司法復活而走遊行訴求

反貪污、反特權、反歧視、反草率

(一月十一日前)提出具體改革時間表

我們要求:司法平民化、司法人性化、司法社會化、司法專業化

除了共同的主要訴求之外,相關於司法議題的子訴求目前列出的包括:

  1. 反貪污:法院與金錢絕緣,建立百分之百清白的法院
    1. 設立廉政公署
    2. 成立肅貪法院
    3. 開放全民檢舉司法貪瀆熱線
  1. 反特權:法律與政黨、權貴絕緣,建立人人平等的司法
  2. 反歧視:建立對弱勢者矜恤公平的司法
  3. 反草率:開庭不是兒戲,訴訟不是擲骰子,建立審慎妥適的司法
  4. 要求司法平民化、人性化、社會化、專業化

 

司法平民化

    1. 提供可親近、輔助理解司法程序的法院諮詢配置
    2. 司法判決公開化:司法判決公開上網,提供人民瞭解及監督司法的管道
    3. 法庭配置平民化,例如證人可坐下接受詢問。
    4. 法庭設置法官名牌

 

司法人性化:

    1. 確立輔佐人制:從警訊筆錄至法院的專業輔佐人
    2. 社工人員輔助:性侵犯、智障者等審訊時需社工人員陪同以輔助訴訟程序進行。
    3. 通譯:原住民語、聽障者手語
    4. 設立法律扶助制度,幫助弱勢者進行司法程序。

司法專業化:

    1. 成立專業法院:成立勞工、家事、少年之專業法院;及智慧財產權專業法庭
    2. 法官專業化:包括養成、在職訓練需注重專業養成,例如司法官考試需列入專業法令科目;法院制度設計能累積專業經驗,以配合落實專業法院之設置。
    3. 檢察體系:強化偵查能力、剷除黑金犯罪
    4. 確立檢察體系外部獨立,不受外力干涉辦案之原則。

司法社會化

    1. 法官制度需健全審判環境、提昇裁判品質,例如有效減輕法官負荷、加強司法人力編制、改善工作條件等。
    2. 健全司法人員進用及退任制度,加強在職訓練,加入實務之教育課程,避免不食人間煙火、不瞭解社會變遷的人成為執法者。

 

軍事審判法

  1. 司法一元化:軍事審判回歸一般法院,由各級法院設置軍事法庭
  2. 軍事檢察專業化:軍事檢察官改隸法務部
  3. 軍事法庭專業化:軍事法庭之相關司法人員需有專業之選任及訓練制度。
  4. 建立軍法強制辯護制度
  5. 戰時軍事檢察官緊急處分權之賦予

 

勞工:

  1. 舉證責任之移轉:勞資爭議案件資方有責舉證
  2. 勞資爭議中,勞工申請假扣押費用及訴訟費應另定合理規範,否則等於以財力剝奪勞工訴訟權。
  3. 勞資爭議期間之抗爭行為,應依勞工法令規範之,不應以刑事責任論處。
  4. 勞資爭亦之仲裁、調解應具司法判決效力,原規定之「強制執行力」無法落實。

 

人權:

凡受刑事指控者,再未經依法公開審判其有罪前,應視為無罪。審判時必須給予一切答辯上所需之一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