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政府暫停推動國民卡計畫」連署書

近年來由於電腦處理與網路通訊技術突飛猛進,資料複製和流傳的效率不但大幅提高,而且無遠弗界。以往未真正受到重視的個人隱私權問題,尤其是如何制止電子資料遭不正當之使用,在國際間引起廣泛重視與討論,各國政府因而紛紛立法保障人民資訊隱私權,避免個人資料在非自主自願之情況下受到濫用﹐斲傷個人基本尊嚴與侵犯人民資訊隱私。
  目前政府積極規劃、影響人民權益甚鉅的「國民身分健保合一智慧卡」簡稱國民卡】﹐將用以整合存放「戶政資料」、「全民健康保險資料」、「指紋資料」、「電子簽章」、與缺乏法律規範的「其他加值部份」。同時﹐政府提供戶政及健保資訊系統之資料檔、個人照片和指紋,交由業者承作。整合資料固然是資訊使用的重要關鍵,從而表面上「電子化政府」與「電子商務」等施政目標,似乎也將在國民卡的推波助瀾下得以一帆風順。
就國際趨勢來看﹐單是試圖將其中某個單項資料轉為IC卡的可攜帶形式,例如「全民健康保險資料」或是「指紋資料」,在資訊科技與法制先進國家﹐均會引發社會大眾強烈反彈﹐實例比比皆是。反觀台灣,現行法律尚且無從真正保障人民權益,遑論政府管理國民卡承作業者的行政能力。
可是﹐行政院研考會卻在八月十日宣佈國民卡決標完成﹐待議約程序在三個月內完成後﹐第一張「國民卡」將在明年底發出﹐民國九十年六月底前則全面完成國民卡換發程序。屆時不論自願與否﹐每個台灣人民的日常生活都將被迫「依法」受制於IC智慧卡這個資訊社會的最大夢靨。我們對台灣推動資訊社會發展的方向極為憂心﹐本於我們在資訊科技與資訊法律方面的專業訓練與基本學術良知﹐我們要嚴肅提出以下分析與質疑﹐並以最沈重的心情提醒大家共同重視這個即將來臨的世紀末災難﹐要求政府
  1. 暫停推動國民卡計畫
  2. 科技變化太快,政府應當虛心學習,待相關技術及法律規範訂定後,再循序漸進,推廣相關之應用。
  3. 專卡專用
  4. 儘速推動完成相關立法。

 

身份證字號

(必填)

姓名

(必填)

單位

職級

聯絡電話

我也有話要說
(100字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