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可以鞏固或者顛覆傳統文化。因此,在制定性產業的相關法令政策之時,必需考慮一個最基本的問題:什麼樣的性文化支撐著台灣社會裡熱絡興盛、始終不見萎縮的性產業市場?台灣性文化一直與性產業難捨難分,因為台灣社會認定男性慾望需要靠商品化女性身體來達到滿足。這項淵遠流長的性價值觀宰制著台灣性文化。全台估計有數萬以上的色情酒店、酒家、酒廊、KTV、茶藝館、咖啡廳、阿公店提供男性應酬、社交、娛樂、休閒去處。另外,賓館、應召站、妓女戶、流鶯源源不斷供應男性另一種性服務。除此外,還有長串的、日新月異、花樣百出的性服務營業場所。業者不斷翻新噱頭,目的就是要從操縱男性顧客的慾望以賺取超高利潤。實際上,隨著經濟不斷發展,台灣男性的慾望被商品化的程度日趨嚴重,男性慾望早已成為業者與顧客聯合製造的、有各種價錢等級的商品。唯有在經濟與股市蕭條之時,控制男性慾望的性產業才會一時滯銷。
台灣男性通常是在進入軍隊與職業世界之後,開始體驗台灣性文化,接受性交易是正當合法的、玩女人是光明正大的休閒娛樂、男人事業必需靠酒色應酬達成等等的觀念。這套性文化價值觀使許多男性劃地自限,自囚於區分「歡場」與「良婦」的 「強制性的異性戀慾望」中。易言之,我們的父親、兄弟、丈夫、情人一不小心就信服了「性消費是男人的需要、權利與工作」的性觀念,視買色嫖妓為自發性的、滿足生理需求的、常態的、正當的行為,而失去思考與營造獲致他種情慾滿足的創造力與能力。這種集體的性觀念與行為深深影響了男性對待女性的身體、家庭、婚姻、性愛與工作的態度。
我曾訪問過20多位習於酒色應酬的男性。他們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社會壓力逼使得他們不得不到聲色場所。在台灣,有多少男性終其一生沈迷於酒色應酬,年華老去才感歎人生灰白、無趣?在同時,怨懟先生與父親忙於酒色應酬而疏於經營婚姻、親情的妻子與兒女又有多少?請問在台灣誰最需要被性解放?
性產業對台灣社會的腐化不只在於扭曲男性慾望,影響家庭與婚姻品質,傷害從業婦女的身心,也大大增加公務員貪污、商業文化惡質化、以及黑道生存的機會。中央政府每次宣示肅貪決心,必然三申五令公務員不得吃花酒,涉及不正當應酬,可見貪污腐敗與性文化的關聯密切。涉及周人蔘案,潛逃大陸的公關警察張台雄,曾指摘貪污、收受賄絡的警檢調人員「要吃、要喝、要拿、還要玩女人」,一語道破官商勾結往往是在吃喝玩女人的聲色場所中醞釀進行。利潤可觀的性產業一向是黑道不可缺的收入來源。黑道人物也是性產業的主要消費群。實際上,黑道招待白道常常是在自家經營的色情場所裡打點。在酒色糜糜的性產業場所裡,多少公務員與官員在囓啃台灣的根基?
不可否認,性產業提供弱勢族群階層婦女一個無奈而實質的,可以紓困與改善生活的機會。然而許多性從業婦女的經驗也告訴我們,性產業非但無法長期改善家庭經濟,反而為她們與家庭帶來更深遠的,短期間內連她們都難以察知,且難以回頭與修補的身心傷害。我的研究發現相當高比例的性從業少女,她們的母親本身也從事性產業。女性主義者千萬莫過於天真,以為公娼問題只牽涉到婦女工作權或成人隱私權問題。性從業對婦女最大的後遺症,在於自我剝削(自我傷害、發瘋、自殺等)。自我剝削的原因並非起於社會歧視或行業環境的剝削,主要還是在於性與自我尊嚴的關係密不可分。在一個性、自我、權力與壓迫糾纏不清的父權社會,性交易縱使在合法的妓女戶環境中進行,也無法成為一項安全無傷的工作。既然婦女進入性產業的主要原因在於經濟,婦運努力的方向應該替婦女爭取經濟平等與福利措施,協助婦女脫離性產業。而不是去美化性產業的「功能」,甚至無知地歌頌迫於經濟無奈而進入性產業的婦女是女性情慾自主的先驅。
婦運推動政府制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處罰嫖少女的可恥行為,是婦運的一項成就。但是性產業並沒有因為這項條例的實施,或因為婦女的經濟獨立而減少。性產業仍是諸多台灣男性性社會化的一個重要機制,性產業鞏固父權性文化的力量不可等閒視之。婦運在倡導女性性自主權的同時,必需口徑一致攻擊性產業。婦運若在此時放任性產業合法化,無疑是對父權性文化棄檄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