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婦女國是會議論文集 
何師竹:台灣婦女在母職角色上的困境及其影響


台灣婦女在母職角色上的困境及其影響

The Dilemma of The Motherhood of The Taiwanese Women and Its Influence


何師竹

台中榮民總醫院婦產部

摘  要

  今日台灣地區的女性,不論在教育水準、專業成就、經濟獨立乃至醫療照護上,所享有的權益遠超過數千年來的中國女性。然而,在母職角色上卻仍然背負了沉重的壓力。

  首先,在將近70%不孕的夫婦中,即使資料顯示不孕因素男女各半,但不論源自丈夫家庭、乃至重視血源子嗣的社會壓力,往往大部份均由女性承擔,而治療中的侵襲步驟,也多加諸於女性身上,甚而,一旦治療失敗,部分女性還將面臨家族中地位喪失,甚而失婚可能。

  即使是正常生育的婦女,仍然得面對生下男性子嗣才算完成傳宗接代任務的壓力,致使孕婦關心胎兒性別遠超過對胎兒健康之關心。應運而生的是多項原本用於診斷先天性疾病的科技,被作為性別選擇的工具、及伴隨的殘肢男嬰與消失的女嬰。

  在孕期中,隨著科技的發達,以及醫療糾紛的威脅,尤其使得懷胎的過程充滿了緊張與惶恐;而生產方式也由自然產為主演變成居高不下的剖腹產率,但婦女卻需因此承擔較高的死亡率及罹病率。

  生產後的哺育過程也在人工哺育盛行,及工作場所缺乏整體配合下,使得最自然且最有益的母乳哺育蒙受挫折。

  在崇尚愛與公益的社會中,男女兩性的地位是平等的,母職角色應是被尊敬的。更期待教育界、傳播界能重視您的影響力,促進兩性平權觀念,並尊重每一生命之價值與尊嚴。


  孕產婦的死亡率及新生兒的周產死亡率往往被視為一個國家開發程度之指標。根據台灣省婦幼衛生研究所之資料,台灣地區孕產婦死亡率由1952年之每十萬名活產兒中、死亡孕產婦數達196.56名逐年下降,至1982年為每十萬名活產兒死亡孕產婦19.06名;到了1992年更下降至6.85名,接近已開發國家之水準。前期下降之主要原因是家庭計畫推展之成功使生育率大幅降低,以及產科醫療大幅的改善。後期則是產前檢查之普及(受檢率達98%)及周產醫療品質之繼續提昇。

  全民健保之實施,使國人享有了保費低廉、就診次數不受限、並得充分應用高科技的醫療服務。婦女同胞更享有了完全免除部份負擔的「產前檢查」及「生產」。雖然,由於產科醫療的給付偏低、加上「消保法」的援用等,造成婦產科醫師怨聲載道,醫學生視選擇「婦產科」(尤其是「產科」)為畏途,使近年產科醫學漸次發生了斷層現象,「十年後,誰來替孕婦接生?」將不是一種「過慮」。然而,目前在都會區大型醫院過多的激烈競爭下,女性在孕期及產期所獲得的醫療照護,無論是物力、人力都充足而有餘。

  古來形容婦女生產如「一腳踏在棺材內」,如今完備的醫療設施、先進的診斷科技使母、嬰的風險降至最低、產程的痛苦減至最輕。今日身處台灣地區的女性在教育水準、專業成就、經濟獨立上所享有的權益遠超過數千年來的中國女性。台灣婦女應能充分依照自己的健康情況、經濟環境、以及生涯規劃,決定生育子女的數目、間隔,並且在未遜於先進國家之周產醫學照護之下,完成理想家庭之建立。是否在「母職角色」上就享有前人所未有的平安幸福?是否更確定自身擔任生命孕育者的尊嚴與意義?

  以上兩點,我認為仍然是令人質疑的。二十餘年來,我見為數不少的現代女性在母職角色上仍身處各種不同的困境。在醫療上所觀察到的往往是幽暗海面上所露出的冰山一角。以下將先陳述臨床觀察的現象,再分析其潛在原因,並陳我見。

壹、 女性承擔了大部份「不孕」的責任:

     10-15%的夫婦須經由不孕症專家協助達成生育的目的,一般資料顯示不孕因素男、女各半。在女性因素中,排卵缺陷佔30%-40%,輸卵管病變佔20%-30%,子宮腔因素佔10%,腹腔因素含子宮內膜異位症在內約佔20-30%,子宮頸因素佔5%以下。因此需要夫妻同心,以循序漸進的方法,找出病因以確定治療方針。

  由於藥物誘導排卵的治療進步,除非是生育年齡的過於延後,排卵缺陷已可克服。輸卵管、子宮腔以及部份的腹腔因素仍以感染及手術損傷為主因,近年的性開放及人工流產術之增加,使這些機械性因素導致的不孕亦隨之增加。而其功能之修復成效之有限,促進了近二十年來大量利用儀器、科技的人工生殖技術的發展。至於導因於男性因素的不孕症,迄今尚無根本治療,只能以誘導高數量的排卵以增加受孕機會,或借助於人工生殖技術。這些高級人工生殖科技,包括禮物嬰兒(GIFT, Gamate Intra-Fallopian-tube Transfer,將多個卵細胞與精子置入輸卵管內)、試管嬰兒(卵細胞取出體外授精,俟胚胎形成後植入子宮)、精子之卵漿胞內注射(Intracytoplasmic Sperm Injection, ICSI)等,在治療之過程中,女性須接受系列之侵襲性步驟。因此,不論不孕的因素在男性或女性,女性須接受較多的治療及其所帶來的身心壓力。

  在臨床上,可觀察到:

一、鮮少夫婦在初診時同時前來就診。

二、在女性已完成一般性檢查,進入侵襲性步驟時,仍有部份男性堅持不接受最 初步的檢查。

三、不論不孕因素為男性或女性,在治療過程中,女性呈現高度的焦慮、出現自我形象的低貶。她們也感受到源自丈夫的家庭、以及我們重視血緣子嗣的社會的壓力。

四、不孕症夫婦的過度焦慮及不計代價要求成功懷孕,造成國內高級人工生殖科技的過度運用,多胞胎懷孕發生率的增加及所衍生的產科問題。

五、女性有嚴重子宮缺陷,而想要得到夫妻血緣相聯的子女,必得借助於「代理孕母」。此一議題在1996、97年間,曾在國內引發相當的爭議。衛生署延攬生殖醫學、社會學、倫理學專家,經慎重研討之後頒行了「人工生殖綱領」,禁止「代理孕母」之施行。

六、20%不孕夫婦治療會失敗,不孕女性所面臨的不僅是不能完成母職的失望,部份女性可能面臨家族中地位之喪失、甚而「失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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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惟有生下男性子嗣才算完成「傳宗接代」的任務:

一、運用現代科技增加生男術之濫殤。

  過去三十年來,在可靠的正式醫學文獻中,被提出用來擷取不同精子作人工授精以選擇胎兒性別的技術,包括:電泳法、酸鹼法、浮游法、離心法、以及白蛋白精子分離術等,都未能證實其效用。在國內盛行多年的白蛋白精蟲分離術已有國外及國內本土研究資料推翻其蒐集Y精子的成效,並發現其特別偏低的受孕率。

  然而,迄今仍有缺乏資訊的民眾為此所付代價不貲。甚至在治療「不孕症」時,要求加上該項技術以期「一舉得男」,益增其治療之困難度。

  至於強迫無奈的丈夫配合,以完成自己「生男孩」之使命感的現代女性,便令人為她扼腕嘆息了!

二、孕婦關心「胎兒性別」,遠超過對胎兒健康之關心。

  近代產科醫學最大的突破性成就應數「超音波診斷儀」的問世。超音波引入國內二十年來,無論大、小婦產科醫院診所無不具備超音波儀,許多醫生亦力求專精「胎兒性別」之辨識。能在懷孕早期便辨識出為「男嬰」者,求診者絡繹於道。這一點迥異於西方人士喜將「生男」或「育女」、"It's a boy!" 或"It's a girl!"的驚喜留至最後一刻。在英國伯明罕曾有一個研究發現逾70%的孕婦在超音波檢查時,拒絕被告知胎兒性別。

  將超音波掃描探頭聚焦於胎兒身上「方寸之地」,使得在教學醫院之外,超音波診斷在臨床產科醫療之效益未能得到充分發揮,殊為可惜。

三、利用產前遺傳診斷科技於胎兒性別之選擇。

以超音波分辨胎兒性別之準確性不足,週數又較大,故僅相當有限的被運用於選擇女性胎兒之墮胎。

  以診斷胎兒染色體異常及神經管缺損為主要診斷目的之羊膜腔穿刺術於1980年代引進國內,原期以高齡孕婦等高危險群為主要的受檢對象。衛生署保健處全力宣導,期能減少智障程度不等的唐氏症人口,以貫徹「優生保健」政策。在合於「高危險群」以及不合條件、但以"母親焦慮"為適應症下所作的羊膜腔穿刺術中,隱藏著以「性別選擇」為目的者,其數不可得知。但台灣地區生嬰兒的性別比例開始有了變化。

  1975年,在中國安東省首先發表以絨毛採樣術(Chorionic Villi Sampling, 簡稱CVS)之直接染色體檢驗,將胎兒染色體核型的診斷時機提前至妊娠期。1981年,英國學者改良以超音波導引施行。至1989年,美國始有較大規模之實驗證實CVS在染色體及單基因缺陷之診斷的準確性,其後美國只有幾家醫學中心採用CVS取代羊膜腔穿刺術。

  CVS在1984年被引入國內,數年之內大為風行於診所及民間醫院,生出嬰兒的性別比例也繼續變化。幸而台灣並無「一胎化」之國策,此變化主要出現於第三胎以後,故變化之幅度尚不致引起國際間之注意。1991年,保健處委託台大謝豐舟之研究發現:台灣地區在該年間新生兒發生截肢缺陷(limb reduction defect)的機率,在接受CVS者為未施行CVS者之9倍,其中屬於重度缺損的發生率則為88倍,且全部發生於男嬰。此研究發表於國際期刊(Obstetrics & Gynecology 1995; 85:84-8),為全世界案例數最多之報告。此後數年CVS大為減少,出生嬰兒男女性別比例一度發生回降現象。

  1994年後,此比例又開始上升,是有子宮沖洗術盛行。擁有該沖洗軟管之專利者,曾在媒體中報導他親自在四年間共施行13,000例,每月至少400例。他追蹤了第一年的1184案例,生下男孩者共568位,只有兩位生下「錯誤的性別」。1996年,衛生署公佈了子宮沖洗術後四肢俱殘的男嬰。媒體也報導了多位婦產科專家的看法:『在懷孕滿九週以後施行該技術,可避免此併發症之發生』。

  新近發展的自母血分離出胎兒細胞、再作聚合酉每連鎖反應(PCR)或螢光原位雜交法(FISH),可測知胎兒的染色體及單基因缺陷。「性別鑑定」的「安全性」是不用顧慮了,不會再生下肢殘男嬰了!但是,消失的女嬰數目是否會更增加呢?發生性別比例變化的胎次是否會提前呢?尚無資料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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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現代科技下的孕期與生產

一、孕期的每一階段都可提供不同的檢查(驗)項目,使女性懷胎的過程充滿了懸宕與威脅、抉擇與掙扎。喪失了準爸媽在孕期與胎兒互動的喜樂。

  產科醫師未能在產前診斷出異常胎兒、可能遭致的醫療糾紛威脅,健保對基本項目給付的偏低,醫院經營者所設計的「按件計酬」薪資方式,加上國人對缺陷兒(含輕度者)之為完全不能容忍,配合了日新月異的科技,造成國內產前診斷技術之不斷精進。在婦產科領域中,該類技術處於最被重視的地位(遠超越子宮頸癌的預防之被重視)。

  台灣的孕婦不論危險率之高低,享用了多項生化檢驗、3D影像診斷技術...。胎兒在通過各種定期監測,每次都被掃描的「品管」後,才能誕生於世。

二、過高的剖腹產率

  剖腹產是解決包括難產、胎位不正、產前出血,以及胎兒窘迫等異常產程的方法,即時的剖腹產可以挽救母、兒的生命。現代醫學中,麻醉下的開腹手術對母、兒的安全性相當高。然而,相對於自然生產,剖腹產所導致的母親死亡率為2倍至8倍、罹病率為4倍至8倍。顯然,剖腹產應只在有適應症時施行。已有充分資料顯示:最好的周產胎兒預後可以在相當低的剖腹產率之下達成。

  自1970年以來,全球性的剖腹產率持續上升。美國一路領先,至80年代高達24.8%,產科學者開始了檢討與規範。國內自1980年以後,剖腹生產率之上升更是沛然莫之能御。在1995年,台灣地區在醫院中的剖腹產率達到尖峰,為33.7%。據聞診所中的適應症更加寬鬆。

  顯然是產科醫師放寬了手術的門檻,其部份理由如前段所述。在美國的研究發現:由「指定醫師」接生者,黃昏時段決定做剖腹產的機率最高。由孕婦主動要求剖腹生產的理由,依次有(1)以為剖腹產對胎兒比較安全(認為胎兒通過產道會窒息)(2)害怕陣痛(3)為選擇出生時辰,也佔了少數(4)害怕身材走樣(5)害怕產道鬆弛,影響性生活。

  過去十七年間,台中榮總以孕婦及胎兒的安全為考量之先,並未刻意壓低剖腹產率,提供每一孕婦無痛分娩及全產程之胎心監測。如不考慮轉介來院的各種產科合併症,統計初產婦頭位產式、因難產而須剖腹娩出胎兒者,每年都維持在10%左右。我們並推廣安全從事前胎剖腹生產後之自然生產,成功率達90%。她們先後經歷了剖腹生產與自然生產之後,莫不欣喜於生產原來是如此一個自然、微妙而且伴隨著完美母子互動的過程,而不只是一個在冰冷的手術台上機械化的過程與術後的疼痛而已。

  然而,近年因植入性胎盤而轉介來中榮的孕婦大為增加。這是相當危險的產科合併症,全部發生在前次曾剖腹生產,及多次人工流產者。

三、母乳哺育率之偏低

  十八世紀的西方國家,貴族及中產階級婦女以「柔弱」為風尚,僱用乳母為嬰兒授乳。十九世紀後,酪業及食品工業漸漸發達,本世紀又有擬母乳化之配方奶問世,並隨著近代西方醫學為中國人全盤接受。人工哺育的盛行使正確的母乳哺育方法漸漸失傳,使少數有心哺餵母乳的媽媽在不正確的指導下,遭受失敗的挫折。

  近年母乳之營養學、免疫學、及嬰兒身心發展之奧秘漸次解開,授乳對女性健康之益處漸被發現,世界衛生組織方有促進母乳哺育之政策,先進國家之母乳哺育率正不斷提昇。

  國內部分婦產科與小兒科醫師悔悟過去錯誤的政策,全力推展產科病房之母嬰共室及母乳哺餵。民間支持團體「國際母奶會」多年來以義工個別指導方式,協助有心哺育母乳的媽媽們,成效卓著。衛生署自1992年起訂定每年八月份為「母乳哺餵月」,並與台灣省婦幼衛生研究所著手規劃「母嬰親善醫院」之標準,台中市衛生局自去年開始籌劃正式評鑑工作。然而,母乳哺育推展仍十分緩慢。其原因包括大部分醫院經營者未見其經濟上的效益。在大部份女性尚未瞭解哺乳之益處、而視之為必須享有的權益之前,社會不會有整體之共識與配合。工作場所未能提供育嬰、托兒、母奶庫,公共場所亦無哺餵室,除非是餵母乳的動機極強烈的母親是難竟其功。

  我認為所有的女性應認識自己的生理與男性的生理,並知道大部份的不孕症是可以預防的。

  尋求協助生育的夫婦應有的基本認識,包括:

  1. 不孕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同身體其他器官、系統的疾病須要診斷與治 療。不孕不是「恥辱」的記號。
  2. 不孕是一對夫妻間的問題,沒有他們二人以外的任何人置啄之餘地。
  3. 夫妻應攜手同心、接受醫療之幫助,並無怨懟另一方之理由。
  4. 可能造成夫妻以外第三者之負擔與身心痛苦的生殖科技,是不合倫理原則的。
  5. 婚姻的目的不只在繁衍後代,無論治療成敗,不應減損夫妻相愛、相伴、相輔之關係。
  6. 不孕症專家有提供正確資訊之義務:包括每一種治療之成功率、合併症、金錢與時間之花費等。並應給予心理支持,必要時可與病患討論收養孩的問題,提供另一建立蒙福家庭的途徑。

  我建議懷孕婦女在享用現代科技的同時,應當了解:

  1. 母職教育、父職教育同等重要,孕期夫婦應同時參加爸媽教室。
  2. 絕大多數的胎兒是正常健康的。應接受定期的產前檢查,但不讓無謂的恐懼減損懷胎十月應有的喜悅與體驗。
  3. 接受正確的遺傳諮詢後,依照危險機率及各項檢查的風險決定產前診斷技術的施行。
  4. 摒除八字命相選擇懷孕年份與生產時辰的迷信,以免損及胎兒之健康權益
  5. 絕大多數的生產是順利的,現代產科麻醉(無痛分娩)的進步可使產痛減至最輕。
  6. 自然生產比剖腹生產對母親較安全。產後恢復也較快、較舒適。
  7. 良好的產程照護及接生方式,配合產前、產後運動,陰道不會鬆弛。
  8. 防止生育後體型改變,最有效的方法是哺育母乳。
  9. 隨著嬰兒分娩的週數、成分有所不同的母乳,是造物主為嬰兒所預備最佳 的營養來源。不要輕易放棄哺育母乳的機會。
  10. 應爭取社會提供孕婦受乳期母親所需的周邊條件,使嬰兒們能吸吮包含母 愛的乳香而成長。

  近代生殖醫學開啟了生命之奧秘:女性生理自其本身為胚胎時期,便開始下一代生命孕育之啟動(開始卵細胞的減數分裂)。精、卵結合為胚胎,其中來自卵細胞的遺傳基因更為重要。胎兒在母體內孕育為期38週,全賴健康的母體供應充分營養所需、正常的子宮內環境方能呵護胎兒至器官與功能成熟。胎兒娩出母體,成為獨立的生命個體,仍需母親的哺乳及教養。

  吾等若肯定生命的美好與尊嚴,必能體認女性擔任生命之孕育、幼兒之哺餵,是造物者智慧的創造與祝福。在崇尚愛與公義的社會中,男女兩性的地位是平等的,母職角色應是被尊敬的。在靠強權與暴力以維持秩序的社會中,女性被要求負擔生育、乳養,而其本身的生命價值反而被低貶。

  翻開中國歷史的扉頁,數千年來的傳統中國社會中,男性子嗣是整個家庭希望之所寄。女子嫁入夫家便賦於「傳宗接代」的使命。孟子離婁篇:「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未能產下「男性子嗣」的女子犯了「七出」之律的首條,若不接受丈夫納妾、代為完成此一使命,便干犯「七出」之第六條。「三從」與「四德」刻劃出女性順服、無知而卑微的一生。寒家賣女為婢、或賣入娼家,不足為奇。自古中國即有殺害女嬰之習俗,蔑視女性如儒家,亦有顏氏曰:「世人多不舉女,賊行骨肉,豈當如此,而望福於天乎?」史頁中女性斑斑血淚,令人不忍卒讀!

  而今中國女性脫離傳統命運已近百年,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宣告「男女平等」也已逾五十年,目前台灣女性已享有與男性同等的地位(法律、經濟、政治)和權益(教育權、工作權、居住權、財產權、繼承權)。新女性已然是自封建牢籠中被釋放出來的第三代、甚至第四代,為何還有女性背負著「重男輕女」的包袱,甘願將自己的頸項套上「生男工具」的枷鎖!而且把這樣的枷鎖套在其他女性的頸項上的,多數還是女性。

  除非為避免性連遺傳疾病之發生,無論採用那一種科技、在那一個妊娠週數、所作的胎兒性別鑑定,選擇那一個性別的胎兒墮胎,都有違產科倫理的原則。英、美兩國早在1967與1983年立法判定非關性連遺傳疾病之性別選擇是非法的。連印度與韓國近年也完成立法,以遏止長期大規模淘汰女嬰的行為,可能導致下一世紀男女自然生態的失衡。

  富裕如今日之台灣,採用了最昂貴的先進科技,所作的與古之殺女嬰行為之差異,不過是五十步與百步之間。不容女性骨肉存在已身的女性是「重男輕女」觀點的受害者,也是加害者。

  如果只做精虫分離術呢?在注重人權的國家只有動物(主要是有經濟價值的動物)的性別才會被操控。新加坡便立法禁止精虫分離術。當科學已證實女性的遺傳基因持更多的延續於其子女生命中。台灣女性何必抱持歷史只有男性子嗣才算傳宗接代的謬誤呢?

  不論做不做性別選擇、精虫分離,只要我們的社會繼續將「沒有男孩」視為一個家庭的缺憾,我們便將所有的女性定位於「次等性別」,使世世代代的女兒繼續受到「性別歧視」的無形傷害。志氣被挫傷的女孩,何能從容自在的發揮她的天賦與才華呢?

  因此,我呼籲所有受到「生男」壓力的女性,以智慧和勇氣來抵擋它。我呼籲教育界、傳播界人重視您們的影響力,以信念、教導及媒體促進我們的社會接受兩性平權觀念,並尊重每一生命之價值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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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產前遺傳診斷 Prenatal Genetic Diagnosis
不孕症 Infertility精子分離術 XY Sperm Seperation
人工生殖科技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
性別鑑定 Sex Determination性別選擇 Sex Selection
絨毛採樣 Chorionic Villi Sampling子宮沖洗術 Uterine Lavage
截肢缺陷 Lmb Reduction Defect剖腹生產 Cesarean Section
母乳哺餵 Breast Fee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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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全國婦女國是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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