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
引言
宜蘭縣政府人身安全議題
宜蘭縣政府
林明禛專員
「全國婦女國是會議」自一九九六年由新女性聯合會舉辦至今,已經進入第六個年頭,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六項「國家應維護婦女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雖然我們在法制面已經有部分的進展,但是婦女在人身安全上所遭受的威脅,卻似乎是有增無減,揆諸各縣市政府在性侵害和申請保護令的統計數字可知一二,我們堅決認為,不論各種主客觀因素為何,女性都不應淪為人身安全的受害者,特別是在「性侵害」、「家庭暴力」及「性騷擾」等三方面,我們堅決護衛女性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為共襄盛舉,我們於九十年三月二十日配合舉辦「第六屆全國婦女國是會議-宜蘭觀點的婦女福利理論與實務座談會」,用以宣示宜蘭縣政府積極推動各項婦女政策之決心。
本屆全國婦女國是會議的主題訂為「文化差異下的婦女政策」,分別從「安全」、「參與」、「休閒」、「健康」、「教育」及「都市原住民」等六大議題來探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婦女政策,本縣則將焦點主題訂在有關婦女安全方面,會中邀請長榮管理學院吳慈恩講師作「現代婦女安全與生活」的專題演講以及透過座談會方式,討論有關婦女處境、婦女政策、家庭暴力防治現況及其他婦女安全有關之議題,透過這樣的座談及多元化的經驗分享,盼能將結論及建言製作成冊以提供「第六屆全國婦女國事會議-總論壇」之思辨基礎。
本縣之區域論壇廣邀縣內婦女精英參與論述,成員包含校長、律師、醫師、民意代表、社團領袖、婦女運動者、社會工作者及家庭主婦等計八十七人出席,發言踴躍,欲罷不能,並期許主辦單位應每年辦理,檢視過往並惕厲來茲,這已經為女性的社會參與跨出了重要的一步。整理座談會成員之發言計有以下十六項:
- 要求中央政府重視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重視並落實人身安全政策。
- 婦女保護網絡之各個環節的單位都應對遭受家庭暴力、失婚、外遇之婦女更多的體恤及尊重。且各單位之間應加強協調聯繫,以確保婦女權益。
- 各衛生單位應加強各項自我保護、危機處理之宣導。
- 警政、社政等相關單位對於從事婦女保護工作之經費及設備應有相當充裕之經費。
- 守望相助隊之成員應加以過濾,避免監守自盜之情形產生。
- 近半年來之失業率攀高,各項政策不穩定、性侵害及家庭暴力案件增多,更加深婦女同胞的不安全感。政府應落實政策之執行,避免讓各項政策流於空談。
- 婦女應愛護自己,保養自己的身體,合理且適當的分配自己的時間,隨時充實自己,如此才能讓家庭、工作及自我之間得到一個協調。
- 婦女福利服務工作,應從中央至地方,從政府至社團提供一致性的服務,且服務隻資源及資訊應更一致和暢通。
- 建請內政部編列預算就婦女自我保護之宣導及全面實施幼童健康檢查。
- 關於各項犯罪被害人之權益及福利應受到重視。除此之外,從教育著手,從事心靈之改革,藉此杜絕犯罪及不幸之發生,以創造更詳和之社會。
- 建議落實過去政府所大力推動的婦女保護法案,要求中央政府正視婦女人身安全之問題。
- 循行政體系於各鄉鎮市成立一婦女諮商單位,以協助婦女解決在社會或家庭中所遭受的問題。
- 中央政府應加強並重視各項對於婦女人身安全相關法令的立法及預算編列之工作。
- 隸屬行政院之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應發揮其功能。
- 地方政府則應負起各項婦女人身安全法令之宣導與執行之工作,以確保婦女人身之安全。
- 除了各級政府的努力之外,希望能整合各民間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社區守望相助隊等民間資源,以全民的力量來確保人身之安全。
宜蘭縣政府為落實婦女各項權益,除配合中央政策積極辦理婦女學苑、婦幼教室、社會大學、親職教育、外籍新娘生活輔導適應班及春蝶再生-單親家戶系列等活動之外,在婦女人身安全方面提出以下幾點省思:
- 防止家庭暴力的發生,須從教育著手,惟有從小教育兩性平等的觀念,才能真正杜絕暴力的發生。
- 政府單位對於婦女人身安全保護的各個環節,即警政、社政、學校、醫療…..等,彼此之間須充份合作,且徹底依法執行,否則各項保護婦女人身安全之措施將流於空談。
- 家庭暴力的發生,沒有時間性。須將配合之警力社區化,如此才能制止家庭暴力一再的發生。
- 提升隸屬鄉鎮市區公所之調解委員會成員之法治觀念,以防錯誤的觀念一再延續。
- 專線電話〈113〉諮詢服務,提供婦女一個可以即時獲得服務之管道,其功能是否發揮,端視各權責單位是否能有效整合而定。
- 政府須重視及配合相關之預算編列,否則中央立法雖有美意,地方政府執行卻有困難。
- 是否應一再存有被害思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