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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媒體與性別意識
引言
對「老少配」事件媒體批判的另一種批評
中山大學大學傳播管理所
蕭蘋教授
在最近喧騰一時的女大男小的「老少配」事件之中,大眾傳播媒體所扮演的角色,引來許多的批評、與爭議。雖然身為一個大眾傳播的研究者,我樂見各界針對媒體所發出的批評之聲(因為台灣的媒體簡直在收視率至高的追求下、無所不用其極),但也對這些批評之見本身的「盲於性別」、和因此對媒體改革所提出的建議方式的思考周延性,感到不安。
很多人(尤其是男性)在批評媒體對這個事件的炒作方式時,一開始所提出的理由是「我又不是男主角的爸爸,為什麼要讓我們看這齣無聊的肥皂劇」(這是我的男性同僚的說詞)。以改革為名的「傳播學生鬥陣」之中的成員盧永山在5月1日的南方電子報中,公開指責電視新聞對於閱聽人的「猥褻」,也批評「把屬於私領域的社會事件(黃色新聞)搬進攝影棚,在『2100』也不是第一次」。
很明顯的,這些來自男性眼光的批評,將這個「老少配」的事件,定義為「別人的家務事」、或所謂「私領域」的「黃色新聞」。雖然我也同樣對大眾媒體對於他人感情世界過度入侵的方式,感到厭惡不滿,但我認為,這樣的事件有它的「特殊性」,較諸社會上其它的許多事件(比如:總統、副總統、還是前總統,隨口噴出的口水,即成頭條新聞),對於一般平常的市井小民,說不定還更具親身的意義。我們通常不太容易瞭解,在什麼樣的脈絡下,總統、副總統、還是前總統要說出那些令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的話,因為那些政治上權力的爭鬥距離我們太過遙遠;但是我們卻比較容易感受,為什麼這件「老少配」會引起男女雙方家人、以及其他不相干人(包括你我在內)的情緒反應。最主要的原因就在這個事件所具有的「特殊性」,整個事件的出現和發展明顯違反了我們的、和媒體所具有的「常識」--也就是這個社會對於「正常配」所該具有的特性的共同定義,包括:女性在外形、和年齡上都應該比男性年輕、「老女人」不應該還有情愛的需求、女性在經濟上最好依附男性、女性的權力最好因男性而生而非自有。
我個人因為觀察到這個事件的特殊性,因而(有點天真的)希望媒體能針對這件事除了八卦、獵奇的報導方式之外,還能更開放的接受(而不是避免)更多不同討論聲音的出現。但卻發現批評者要求這樣的事件應該從媒體的論域中消失,因為它被界定為「私領域」的「黃色新聞」。
什麼是「私領域」呢?相對的「公領域」又是什麼?這兩者之間如何劃分?它們和新聞的分類、選擇有何關係?傳播的研究發現,新聞的分類、和選擇──主要是硬性新聞(hard news)和軟性新聞(soft news)的區分,與公、私領域、以及性別概念的區分幾乎是平行的。有關公領域中主要體制(包括:政府、經濟、法律等)的新聞,都被劃分為硬性新聞、和男性的新聞,並且應該被媒體嚴肅、鄭重的處理(比如放在媒體報導的重要位置上)。著名的學者Gaye Tuchman即認為,舉凡與權力、政治、階層有關的議題,在報紙中都被歸類為男性所關注的事務。相反的,有關私領域的新聞-如:家庭責任、個人關係、社會生活等,則被視為軟性的新聞、和女性的新聞,可以被媒體輕鬆的看待、或根本不值得重視。
在這�堙A我們可以看到批評媒體的人、和他們所批評的媒體一樣,都是把所謂的私領域的新聞軟化、邊緣化、與瑣碎化。因此當批評者認為,媒體改革之道,只有將其「公共化」,才有所謂的「公共領域」的出現時,我不禁擔憂,這些男性的媒體批評者所想像的公共領域,是不是一個只有男性觀點的「公的領域」,所有和性別意識型態有關的事務都可能被視為太過「黃色」,而被排除在外?
從這件事情、和以往所謂的「煽色腥」(sensational)的黃色事件所得來的嚴肅思考是,媒體的問題不只在商業化的簡單討論而已,還必須關注與商業化結合之後更為嚴重的意識型態的問題。商業化的炒作,使保守的性別意識型態,更容易的被流傳廣佈、以及被加強鞏固。如果媒體的批評,不能敏感於這樣的意識型態問題的存在,那麼媒體的改革之路只會更加迂迴曲折,難以成功。
(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傳播管理所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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