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婦女資訊網 | 台灣婦女網路論壇 | 網氏/罔市女性電子報 | 蕃薯藤台灣網路資源索引 |

婦女的社會參與和自我成長/文章分享

讓女人有責有權

    婦運者的社區實踐經驗──劉毓秀專訪 

李清如(引自主婦聯盟會訊101期)

 


  身為萬芳社區的運動工作者,參與婦女運動多年的劉毓秀認為,傳統社區經營所產生的最重要問題包括:空降的社區主義,女人在社區中有責無權。

空降的社區主義

  她指出,官方的社區經營是以「社區發展協會」作為社區發展的組織架構,而里鄰系統又是基層行政結構的一環,因此,發展協會理事長與里長的位置,是具有社區資源主導權的重要職位。在官方的社區經營下,社區決策者絕大多數由男性擔任,而社區中的女性卻一直被擺放在被動員者的位置。這種現象,說明了台灣的社區經營並非來自草根力量,而是由上而下的「空降主義」。

  劉毓秀認為,社區是由男女兩性所共同組成,但是官方一直在社區經營的組織與結構的設計上鞏固男人的權力。例如,以(男性)戶長代表家庭中其他成員,作為出席社區會議的當然成員。這種以男性為主的社區經營,根本無法反映出社區生活的真貌,而女人的參與也就不具有任何意義。

女人在社區有責無權

  據劉毓秀觀察,義務地擔任學校的「愛心媽媽」,是多數社區婦女最常參與的活動。這群以家庭主婦為主的參與者,一直是維繫校園、交通安全的實際執行者,但是家長會的成員卻很少由這群母親擔任,學校中的家長會會長,幾乎都由父親(男性)擔任。

  如同社區中的里長、發展協會理事長,家長會會長一職代表的是資源的分配權。有政治企圖的當選者,可以藉由家長會積累自身的政治資源,甚至建立起選舉椿腳;從商者,則可以藉由家長會的人脈關係,推展自己所經營的生意。

  而在社區生活裡,最直接參與、花費最多時間的家庭主婦,雖然是最了解社區需求一群人,卻往往是最「無權」的一群。例如,社區女性自行舉辦活動時,在場地的申請上常遭遇里長的質疑或拒絕,懷疑這些女人的積極參與有否不良的政治企圖,不然,則是要求在她們的活動中掛名或致詞。

家庭主婦適合擔任里長

  「讓里長成為社區經理人」是許多強調社區主義者所喊出的口號,而劉毓秀認為,社區中已婚育子的家庭主婦尤其適合擔任里長。她提出「保障里長職位給二度就業的家庭主婦」的口號,認為社區經營必須破除「空降主義」、「女人有責無權」的問題,關鍵就在於讓這些最瞭解社區需求的女人掌握政治權力,「給女人加力」(in power),讓女人取回社區的經營權。

  在參與社區事務的經驗裡,劉毓秀發現,「要讓女人出來選里長不是件容易的事」。她說,當初許紹華接下自救會會長,完全是感受到「身家性命危在旦夕」才投入抗爭行動;基本上,她是以一個好媽媽、愛家庭的立場站出來。「我跟許紹華說,妳出來選里長有一個很大的力量,讓別人知道女人也可以這樣做,我們要以萬芳社區作為樣本提供出來」。

讓女人掌握社區事務的決策權

  劉毓秀認為,社區的腐化是台灣社會亂象叢生的基本因素之一,讓女人掌握社區事務的決策權,有助於破除這樣的現象。長期生活在社區的女人,絕對有知識與能力從事社區工作,許里長就是發揮「媽媽管家」的精神來杜絕以往社區資源被浪費、貪污的惡習,當女人了解問題並掌握權力後,就可以形成壓力落實在政策上。

  關於「女人參與社區可能複製既有的性別分工」的說法,劉毓秀並不贊同:「在基層,讓女人握有決策權,這不牽涉到女人再度成為傳統角色的問題。女人再度成為傳統的角色是,妳要負責任,但是沒有權力,問題是女人的工作以往是與權力分離的」她說,「給女人權力後,我們就會發現,有權力的人就可以分派工作給別人去做」。

  「打破性別分工」長期以來是許多婦運者致力的目標,對此,劉毓秀的看法是:「打破性別分工本身是個迷思,性別分工打破後,許多女人會無所適從。所以要讓女人去做她會的事情,很有自信的去做,然後讓她會做的事轉變為有權力、有預算的職務。平不平等的關鍵在於女人是否從事有價值的工作」。她認為,性別分工所造成的不平等,重點在於「權力」,「讓社會上的重要事務轉換為女人所擅長的生活層面上,並且成為決策的中心,包括小孩的照顧、老人的安養……,這些工作就成為職務,而不再是個別女人的責任」,當女人的工作成為具有社會價值的職務時,「女人當然要去搶這些有權、有錢、有保險的職位」,劉毓秀說。

  「如何讓基層的女人有決策權」,是劉毓秀參與社區工作後思考的重點,除了讓社區中的女人能夠「權責合一」,這其實也是對「家庭主婦」、「女人的工作」進行一種新的定義。


本專題之文字版權屬主婦聯盟所有,引用自主婦聯盟會訊,任何非學術性之引用,請徵得原作者之同意。        
意見與回應
Yam Women Web since 1997.03.08 last updated : 1998.06.12
All Rights Reserved by 開拓 Formosa on WWW 女性與社區工作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