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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具體訴求

 

 

  許多朋友說:教科文預算的保障,不見得一定要訂在憲法裡 ,也不見得非得用「百分比下限」的方式;這是不錯的,至少在 理論上──不要不是單憑某個人某一句話的口頭保証,有什麼是 不可以的呢?

  但是,我們不得不指出,在今天台灣的情勢下,理論上不錯的想法,卻未必能在現實上發揮作用。

  當多數人都為粗暴修憲,包括莫名其妙的取消教科文保障, 感到憤慨難忍的時候,用學理上的思考為理由,率爾接受「被粗暴對待」的既成事實,絕非明智的抉擇。

  換言之,不要求「恢復憲法層次的保障」,將使「追求其它形式保障」的努力缺乏著力點,而搶救教科文,必須從「反對粗暴修憲」開始。

  所以,我們的訴求,將包括以下三項:

  1. 要求恢復憲法的保障條文;並增列文化發展預算之保 障。
  2. 要求在其它的法案裡面,兼顧「杜絕浪費」和「合理分配」原則,做具體逐項的保障。
  3. 要求當局承諾,在未來的幾年內,逐年編列「教改特 別預算」,以因應目前教育改革的特別需要,也是「追討」過去國家對教育的「拖欠」。
  明白的說,我們已經不再只是要求有憲法保障而已;我們還要求「第二層防護」,也就是在類似「教育基本法」(或新創「教育經費國庫負擔法」),「科學技術基本法」,等相關法案中 ,進行對教科文預算的進一步具體規範。

  以上前兩項要求,都是永久性的保障,但教育投資長期不足 ,造成今天教育品質惡化,應該也同時予以補救,所以有第三項 要求,要求在短期內廣列經費,盡速完成教育改革。

  用簡單的話再說一遍,第一項是要求「修憲翻案」;第二項 是要求「深層防護」;第三項是「追討拖欠」。

  我們將透過具體行動,落實這三大訴求,以謀求台灣在教育科學文化上的長久發展。

  搶救教科文,不止是要求恢復憲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