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一個什麼都有,就是沒有文化的地方;台灣的別號,已經從Formosa變成了Lasmosa(Las Vagas是著名賭城)!
然而,文化和教育一樣,是很貴的,必須仰賴公共的投資。
在三台壟斷的時代,我們幻想有朝一日電子媒體開放;如今「第四台」已經開放到收不住的地步,但我們這些電視家庭,電視兒童,電視上班族們,能有怎樣的選擇──選台器是人手一具,可以不斷的轉台;但終端機的那一頭,仍然在財團和商業利益的掌控之下!
為了設立一個純屬民眾的公共電視台,文化學術界奮鬥多年,「公共電視法」好不容易通過,但一年只有十二億的預算,比任何一家民營媒體都不如。這麼「廉價」的公共領域,能提供什麼好的文化?
至於其他的文化藝術團體,也只能憑著理想與熱情,在財務艱困中掙扎;而過去在下限保障之下的教科文預算,也只有百分之一是用於文化事業。肩負著文化發展重責的最高主管機關——「文建會」,一年的預算才不過31億2千萬元,相較於國家花在高速戰機3600億的大手筆投資,一個高速戰機計畫的投資就可以讓「文建會」推動文化工作長達116年!文化真的那麼比不上一 架戰機嗎?缺乏「活水源頭」的良田,終究只能淪為沙漠!
我們的民眾,就在文化沙漠之中,過著心靈貧瘠的非人性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