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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議題論文集

 

1995 台灣慰安婦報告

江美芬

11/10/1995


婦女救援基金會受託處理台灣慰安婦問題之實況

(一)受託經過

  一九九二年二月,日本國會議員伊東秀子在日本防衛廳研究所圖書館找到了三通電報,證明了台籍慰安婦的存在。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於二月二十日率先開放電話專線接受受害者之申訴,董事長王清峰女士更積極走訪韓、日,蒐集資料。在輿論之要求下,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二日,跨部會之「台籍慰安婦專案小組」正式成立。由外交部主導,參加的成員有內政部、台灣省政府社會處、台北市政府社會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中央研究院、台灣省文獻會、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等,並設置申訴專線,全力調查並處理此史實。本會為台籍慰安婦專案小組之一成員,並受委託負責慰安婦申訴個案之訪查與確認工作等。

 

(二)經費來源:

外交部於一九九三年時補助本會二百萬元,做為調查台籍慰安婦之經費。另外,一九九五年時補助本會出席漢城會議的部份經費。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本會協助辦理台籍慰安婦生活補助等事宜,委託本會的服務事務費是依個案計算,每案每月二千六百元。

 

(三)出席歷屆國際會議:

本會自一九九二年即出席歷屆慰安婦連帶會議,以下將分別敘述之:

  1.出席第一屆亞洲慰安婦問題連帶會議

   日期:199289

   參加人:陳怡真董事、陳美玲小姐

   工作成果:陳美玲於會議中提出調查13位慰安婦之報告。

  2.參加日本東京國際公聽會

  參加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九日於東京所舉行的慰安婦國際公聽會,出席成員來自南韓、菲律賓、台灣、荷蘭等國。本會出席人員有王清峰、陳怡真、蕭鈺芳以及兩名慰安婦。王清峰說明本會進行慰安婦的調查報告,而一名台籍慰安婦述說過往的經驗。

  3.出席日本第二屆亞洲慰安婦問題連帶會議

  參加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日由日本基督教協議會與日本各界婦女、社會運動、宗教團體共同發起的第二屆亞洲婦女團結大會,與會國家包括南韓、北韓、中國大陸、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該次會議其中目的之一便是對於未解決之慰安婦問題報告各國情況及商討對策。本會派員陳怡真前往日本參加會議,同時亦邀請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專員蕭鈺芳協同參加。由於本會係代表我國參加本次會議,而本次會議又將討論慰安婦問題,於出發前一天(八十二年十月十九日)下午特地邀請立法院外交委員會三位召集委員魏鏞、張旭成、張建國委員及外交部亞太司相關人員出席行前會議,對我國就慰安婦求償問題之立場討論與交換意見。結論是日本政府應依據國際法對個人人權的尊重,儘快對慰安婦「個別賠償」且「一次給付」。

  該次會議決議如下:與會者一致認為慰安婦問題是人權問題,對於戰爭犯罪及重大之人權侵害,日本政府應完全遵守國際法給予賠償,並且不受時效限制。對於日本政府所提出的要求有六點:

  1. 要求日本政府承認日軍之慰安婦制度為組織性犯罪。
  2. 徹底調查慰安婦之人數及受害情況,並儘快公佈第三次調查報告。
  3. 由日本政府制定特別法來處理慰安婦賠償問題。
  4. 對於戰爭的人權侵犯,日本政府應遵守國際法,並加入「不受時效限制原則」(No Time Limit)
  5. 要求日本政府徹底追查主其事者,並處罰之。
  6. 日本政府應基於加害者之自覺,徹底加強歷史教育及人權思想。

  此次會議並且討論出未來合作方向為以下五點:

  • 爭取一九九五年於北京召開之聯合國世界婦女會議中,將慰安婦問題及其他亞洲嚴重婦女問題列為重要議題,成立Workshop。為達此目標,鼓勵各國婦女團體參與聯合國於亞洲地區舉辦之地區性會前會及各項國際性婦女、人權運動。
  • 由南韓編一份聯繫消息的報紙,各國每個月將活動消息傳真給南韓彙整。
  • 加強婦女團體之連結、交流與經驗分享,改善婦女問題及提昇婦女人權。
  • 被害國際應努力加入戰爭犯罪及反人道罪的時效不適用條約,以對國際法有所貢獻。
  • 積極支援協助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特別調查官之調查活動(蕭鈺芳1994)

  4.參加1994年東亞婦女論壇(1995NGO婦女會前會)

   日期:19941020

   參加人:蕭鈺芳小姐

  5.參加漢城第三屆亞洲慰安婦連帶會議

  參加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至三月一日於漢城舉行之第三次亞洲慰安婦連帶會議,與會成員有韓國、菲律賓、台灣(王清峰、陳怡真、阮璧媚)、以及日本各國的代表。這次會議的重點是在於反對日本成立亞洲婦女和平友好基金會來解決慰安婦的賠償問題。因為慰安婦的徵召與募集是日本政府軍隊介入產生的制度,所以賠償的責任應由日本政府來負責,而不是委由民間機構來承擔這一切的責任。

  本會出席歷屆國際會議,一方面是要讓亞洲各國了解台籍慰安婦的遭遇以及處境,讓有同樣經驗的女性可以彼此互相支持,學習其他各國的經驗;另一方面可以集結各國婦女團體的力量,透過國際輿論向日本政府施壓,強迫日本政府正視這個議題,並且對於慰安婦提出正式道歉以及賠償。

 

(四)大事記

日期 大 事
81.2.8 日本國會議員伊東秀子發表三封電報證明台籍慰安婦之存在。
81.2.22 設置申訴專線。
81.2.26 首位台籍慰安婦向本會申訴。
81.3.13 跨部會之台籍慰安婦專案小組成立。
81.3.21 外交部召開台籍慰安婦專案小組籌備會議。
81.4.21 外交部召開台籍慰安婦專案小組第二次會議。
81.5.11 外交部召開台籍慰安婦專案小組第三次會議。
81.6.22 外交部召開台籍慰安婦專案小組第四次會議。
81.7.5 公佈第一次台籍慰安婦之訪查報告。
81.7.27 外交部召開台籍慰安婦專案小組第五次會議。
  本次會議決議本會受託沒理有關台籍慰安婦登記、認定及賠償申請等事宜。
81.8.9 出席第一屆亞洲慰安婦連帶會議。
81.8.14 三位台籍慰安婦舉行半公開記者會控訴日本政府,要求道歉及賠償。
81.12.5-9 參加東京的「日本戰後賠償國際公聽會」,並與亞洲受害國家共同遞交給日本首相要求賠償慰安婦之請求書,並邀請兩位慰安婦參與會議。
82.8.6 公佈第二次台籍慰安婦之訪查報告。
82.10.22-25 參加東京的「第二屆亞洲慰安婦連帶會議」,並與亞洲受害國家再次遞交日本首相要求賠償之要求書。
82.10.19 邀請立法院外交委員會三位召集委員魏鏞、張旭成、張建國委員及外交部亞太司相關人員出席行前會議,對我國就慰安婦求償問題之立場討論與交換意見。結論是日本政府應依據國際法對個人人權的尊重,儘快對慰安婦「個別賠償」且「一次給付」。
83.10.20 參加1994年東亞婦女論壇。
83.12.1-83.12.6 發表慰安婦系列文章報導。
83.12.7 聲援慰安婦向日求償記者招待會。
83.12.8 與亞洲各國於報紙上刊登同步廣告。(中國時報與聯合報)。訴求如下:

日本政府,還我慰安婦尊嚴!
控訴日本政府的不義
漠視慰安婦人權
譴責日本政府的罪行

慰安婦所遭遇的是日本政府制度化的暴行,其違反人權的罪行,即使經歷戰後五十個年頭,慰安婦身心深處的創痛仍舊無法平復。

日本政府企圖以民間基金會的方式解決戰後的賠償問題,逃避對慰安婦賠償的責任。此種作法實缺乏道歉與賠償的誠意,對受害者的人格亦是侮辱,應予以公開的譴責。

伸張慰安婦人權。

強烈的羞恥感日夜腐蝕著慰安婦的心靈、她們的健康狀況更是低落。無力自我表白的慰安婦,其人權與尊嚴一再的受到戕害,未能獲得合理的金錢、住屋、醫藥等援助,使得痛苦持續的蔓延。因此,支持慰安婦挺身而出爭取應有的權益是你我的責任。而控訴不義日本政府,擔負起戰後應盡的職責則刻不容緩。

婦援會主張

日本政府必須承認慰安婦制度是犯罪行為。
日本政府立即停止向民間募集基金。
向慰安婦正式公開道歉且給予個人賠償。
慰安婦問題未解決前,反對日本加入聯合國常任安全理事國。

84.1.5 與立委翁金珠、葉菊蘭合辦「飄零的落花──台籍慰安婦問題對策公聽會」。
84.1.18 拜訪內政部部長黃昆輝及外交部亞太司長登備殷。
84.2.16 參加由內政部召開之「研商扶助台籍慰安婦案」會議。北、高兩市政府社會局及台灣省政府社會處決議發放生活扶助費,有關生活扶助費發放標準參照社會救助法及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等相關措施,惟其領取之政府生活補助費等之總和,每月不得超過當年度政府公告之基本工資(八十五年度為一四、八八○元)
84.2.27-84.3.1 參加南韓漢城所舉行之第三屆亞洲慰安婦連帶會議。
84.3-84.4 進行台籍慰安婦之家訪與電訪工作。
84.5.19 接待世界和平婦女會引介之日本財團法人中日交流協會主任中原先生,執行長簡介本會進行慰安婦調查概況及陳述希望予以協助事項。
84.6.7 至省政府社會處參加「台籍慰安婦生活扶助計畫」會議。
84.7.31 兩名日本外務省官員與中日交流協會來本會商討慰安婦求償事宜。
84.7 接受政府委託協助慰安婦申請生活補助、醫療救助、心理諮商等項服務計畫。進行家訪與電訪工作。

 

目錄

一、慰安婦問題面面觀
二、各國慰安婦的血淚控訴
三、本會受託處理台灣慰安婦問題之實況
四、台灣慰安婦的生活現況
五、台灣政府處理慰安婦問題的態度與作為
六、其他國家處理慰安婦問題的態度與作為
七、日本政府對於慰安婦問題的應對態度
八、建議與展望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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