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傷痕–慰安婦 |
1996.10.21.
根據調查,民國八十五年間已被確認健在的台籍慰安婦有三十三人,由於曾被迫為性奴隸之經歷,多數身體狀況大受影響,常見之疾病如生殖系統、消化系統、神經系統疾病以及常見之老年病等,日常醫療支出所費不茲。由於受害者年高體弱無力工作,或獨居或子女無力奉養,至少有六人是低收入戶,有三人每月平均所得未達最低生活水準的二點五倍,故亟需免費醫療照顧等補助。
八十六年度台北市政府已對前慰安婦提供醫療補助(含自付醫療費用)、居家照顧費補助及臨時看護費補助,另有每月生活補助費新台幣一萬零八十元(最低生活費之一點五倍),台灣省部份則尚未開辦前二項福利,每月生活補助亦僅六千元(見附表一)。
根據南韓政府之福利照顧模式,目前南韓雖然偏重國防預算而刪減其他財政支出,惟獨增加對前慰安婦之福利預算,以實際行動表達政府與民間一致拒絕國民基金的立場,維護國家及受害者慰安婦的尊嚴。南韓政府除了給予每名前慰安婦一筆約新台幣十(韓幣五百萬元),並且從一九九七年開始,對五萬元的居住補助前慰安婦的生活津貼調政府補助,總計每人每月的現金津貼約在新台高一倍,連同中央政府老人津貼及地方幣一萬元之間)。二萬二千五百元至二萬八千元之間(韓幣六十六萬元至八十一萬元之間)。
為關懷年老貧病的受害女性同胞,肯定其尊嚴價值,特請求內政部儘速編列專款,統籌提供前慰安婦免費醫療補助、臨時看護費補助、居家照顧費補助,並提高生活補助。
台灣、南韓與菲律賓對慰安婦個案之服務與照顧項目表
台灣 南韓 菲律賓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台灣省政府社會處 生活補助 84年七月起提供每人每月6,000元。85年七月起提供每人每月10,080元整。 84、85年七月起提供每人每月6,000元整。 1.81年底民間「挺身隊問題對策協議會」為個案籌募基金,62位個案各得到約3200元美元補助。 2.82年5月政府立法通過提供每案每人一筆約6100美元(約十五萬元台幣)補助,及每月約185美元養老金、25美元食物補助、18美元燃料補助、10公斤米、2.5公斤大麥等。
3.自86年提高每案每人生活補助為五十萬韓幣,約合台幣一萬七千元。
民間「慰安婦專案小組」為貧苦之個案募款,包括籌募一批縫紉機來協助個案以縫紉維持生計。 醫療補助 補助自付醫療費用 全民健保保費費用每人每月新台幣550元,但未發放 政府提供免費醫療保險 部份個案得到政府提供之免費醫療卡 住院臨時看護費補助 臨時看護費補助每日八小時最高補助1,000元,需要全日二十四小時最高補助1,500元,每月最高補助24,000元。 重病住院看護費每人每天新台幣800元,最高補助十天,每人最高補助額為8,000元。 免費健康檢查 補助每年至少一次全身健康檢查 「挺身隊問題對策協議會」由志願護士提供定期訪視之健康檢查,個案並定期至醫院就醫 民間「慰安婦專案小組」組成醫療服務隊提供所有個案健康檢查 居家照顧費補助 可申請全額或部份補助,居家照顧費每日一小時最高補助225元,每日超過四小時最高補助1,000元。 1.政府提供優先租用公家房舍。 2.民間團體提供一棟公寓給六位個案居住。
收容安置(安養) 依個案需要向社會局申請 對於身體衰弱、無人扶養暨無力自謀生活或遇重大變故需予臨時收容者,可申請轉介本省公私立安養機構予以公費收容照顧 1.政府提供優先租用公家房舍 2.民間團體提供一棟公寓給六位個案居住
心理輔導、關懷訪視 由婦援會按季訪視個案乙次,並提出訪視報告送社會局,報告內容包括個案健康、心理、家庭、經濟現況、機構服務情形等。 由婦援會聘請專業心理諮商人員給予個案式或團體式之心理輔導治療,並派員定期訪視,協助心理重建。 「挺身隊問題對策協議會」提供,另外還有藝術治療(繪畫班)協助個案表達心中的傷害 「慰安婦專案小組」提供 教育 「挺身隊問題對策協議會」提供未受教育個案識字班,增加個案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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