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簡介 對家庭暴力的態度 對家庭施暴者的認識 求助管道與電話
家庭暴力簡介
問: 什麼樣的情況可以稱為家庭暴力? 答:
- 1. 狹義的家庭暴力
- 指具有血緣關係的親屬間所發生的虐待和暴力行為。
- 2. 廣義的家庭暴力
- 包括與家庭具有親密關係的成員間,例如男女朋友、同居人之間的虐待和暴力行為亦屬家庭暴力的範圍。
問: 那些人可能是家庭暴力的發生對象? 答: 家庭暴力所稱的虐待對象可能包括任何一個人,例如父母、小孩、手足。家庭暴力也具有高度的隱密性,任何人均不願外人知悉家庭有暴力發生,因 為這是一件羞恥的事情,如同中國人『家醜不外揚』的心態般,家庭成員會極力掩飾,使虐待的事實不易被發覺。 問: 家庭暴力的形式有那幾種: 答:
對家庭暴力的態度
問: 婚姻暴力是家務事,任何人都不應該插手? 答: 婚姻暴力不是家務事,而是一種犯罪行為。刑法上,只要任何人遭受一方的毆打,均可以提起傷害告訴。因此,婚姻暴力不能被視作家務事,而是一種違法行為,被害者有權利透過法律來保障其尊嚴與安全。且婚姻暴力若未給予受暴者適當的管道與援助,可能造成無法補救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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