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動亂」印象,影響投資意願
五月的經驗顯示,像這樣和平又守紀律的群眾活動,已經贏得國際贊譽;人們相信在這麼無理的政治環境裡,台灣人還能如此節制,以如此理性又充滿希望的方式追求公義,只証明了她擁有最好的投資環境。
至於是否有效,不去做怎麼知道?再者,還有什麼方式,是一般民眾可以參與,而又可能改善自己的處境的呢?
問: | 五月的活動那麼大,還不是沒有什麼用? |
答: | 換下林豐正等幾個替罪羔羊,李先生口頭道了歉,連先生開始走訪民間,雖然距徹底的改革還遠,但畢竟是「責任政治」的 開始;再者,如果沒有五月的行動,怎會有「七月下台」的承諾 ,誰又能保証不會「說過好像沒說過」?
所以,「耕耘不問收穫」不是因為愚蠢,而是一種「深知必有收穫,因而不必急在眼前」的胸懷。 |
問: | 「他們」到底為什麼要取消教科文的保障呢? |
答: | 把錢花在別處,可以看到立即的「政蹟」;把錢花在教科文 上,對政客沒有現實的利益。多年以來,「下限保障」讓他們不 能任所欲為,感到如芒在背,所以必欲去之而後快。算筆帳給你看。憲法164條凍結之前,中央政府每年必須編列1200億的教育經費才能達到憲法規定,但是中央政府本身的教育開銷只有700 億,所以每年必須補助500億的教育經費給各縣市政府。現在中 央的教科文下限取消了,中央沒有義務再照顧國民教育了,以他的內需僅700億來看,他可以省下500億做其它建設,或者對國教意思意思補助,那麼至少可以省下三、四百億的教育經費。如此,犧牲的是公認最弱勢的國民教育,大家也不必再談什麼小班小校了。
也許有人以為中央不會如此惡劣,其實民國七十八年以前中央的教科文預算就是如此,不但未達憲法規定的百分之十五,甚至還有幾年低於百分之五。一直到民國七十九年時,才因立法委員的強力抗爭,在灌水的情形下,勉強達到百分之十五。中央對地方的教育補助,也從這年開始,有了巨幅的成長。各縣市因而有餘力逐年取消國小二部制教學、改建危險教室、改善照明、廁所、與飲水設施。即使在去年,主計處仍利用「省市平衡基金」作帳,活生生作掉了135億的國教補助款,主計長韋端早就說過,國民教育是縣市政府的事。 |
問: | 但「他們」說預算要有彈性,不宜僵化…? |
答: | 有任何人會說彈簧是「僵化」的嗎?但任何彈簧仍有其伸長和壓縮的極限;不能因為它的伸縮有上下限,就說它沒有彈性。
然而,如果有人主張取消彈性的上限,誰都知道那是因為他還想增漲;反之如果是要取消下限,好像這一次的修憲一樣,則必然是為了想要減少。「他們」一意取消預算下限,只能証明不想為教科文花錢。彈性云云,只是為了混淆視聽。 |
問: | 但李登輝先生保証以後教科文預算只會更多… |
答: | 若是真的如此,那就更無須取消下限了。取消下限在先,又宣稱將來不會更少,這種邏輯只有瘋子才能明白。所以李先生這種「語無倫次」的保証,只能顯示他另有不能出口的懷抱,不但証明了取消保障是為了可以更少,也同時証明了以後不會更多。 |
問: | 用這樣「小人之心」去猜度人,似乎不是很好… |
答: | 不錯,但這樣猜度是基於他的「語無倫次」「閃爍其詞」,因為他放著「取消下限」不做解釋,卻一味強調「只會更多」,這難道不會引起「合理的懷疑」嗎?但我們同意不要懷疑(即使合理)比較好,所以必須要求白紙黑字寫在法律內的保証。 |
問: | 不過李先生所謂「只會更多」,也許是指實際編列的「 額度」,而不是指在總預算中所佔的「比例」,這樣,保持 原有額度以上,但在比例上不做硬性規定,不是也說得通嗎 ? |
答: | 如果真是這樣,那就如我們前面所說,他必須說明「何以現 在的額度」是足夠的,以及用什麼標準來評斷夠或不夠,而不能 簡單的用「只會更多」四個字蒙混過去,這不是國家領導人負責 的態度。
就民眾對教育改革強烈的要求而言,民間早已估算過,現在的教育經費是不能因應的;如果不考慮教改需求,那麼即使退回廿年以前的預算額度(以往在下限保障下,教科文預算還是違憲的,只達百分之三或四),恢復國小二部制,更加大班級人數,天也不會蹋下來──畢竟,教育文化總是可以犧牲的。
然而,這也正是教科文在許多人心目中非當務之急的實際理由;因而,為了國家競爭力的維持,以及長遠的發展,教科文下限保障絕對是必要的。 |
問: | 難道我們的政府這麼不可信賴嗎? |
答: | 這裡舉兩個例子給你瞧瞧。
- 1993年起,教育部推動「發展與改進特殊教育五年計畫」,原定總計畫經費115億元,開始執行時經費即因其他部門的排擠,而被大幅刪減,83、84會計年度 刪幅達91%、89%。
- 1993年起,教育部推動「發展與改進原住民教育五年計畫綱要」,1993年原定九十九億元預算被行政院刪減 為一億七千多萬元。這些事情是發生在有下限保障的時候,取消 了保障之後呢?
|
問: | 主計處說過去十年教育經費增加2.6倍,豈不是展現了政府重視教育的決心嗎? |
答: | 主計處說過去教育經費增加2.6倍,以說明政府重視教育的決心,卻不說2.6倍的原動力是憲法164條對教科文下限比例的保障,沒有164條就沒有2.6倍。行政院要幹掉164條,顯示的正是政府反對增加教育經費的決心,決不是政府維護教育預算的決心。況且自民國76年至85年,十年間台灣的薪資漲幅是2倍(工商服務業)至2.6倍(水電業)。教育經費的增加,只反應了整個社會薪資的上揚,實質硬軟體的增加極為有限,如果不是憲法164條的保障,恐怕還要下降。 |
問: | 那麼,可不可以算出一個額度的下限,但不要用比例來 保障? |
答: | 人們很計較「比例」,大概是基於以下兩種想法:
- 總體預算可能因經濟發展而節節升高,但教科文卻未必需要跟 著上漲
這涉及基本立國精神,「比例」保障意味著「有更多的錢,就要分更多給下一代,以及不能立即回收的文化發展」,也就是說國力越強,教科文的支出就跟著必須更多,以免產生「富而無禮」的後果。
- 萬一國家為了特殊理由,必須依靠「舉債」來擴張預算,教科文並沒有跟著擴張的理由
國家舉債與私人不同,等於是向下一代借貸;然而,虎毒不食子,向下一代借貸卻想逃避將一定比例用在下一代身上,豈非禽獸不如?至於偶發或臨時性的舉債擴張,本來就可以以「特別預算」處理,不必在計算比例時列入總預算。
問: | 但多年來,你們又批評政府用特別預算來逃避教科文下限? |
答: | 這是因為「特別預算」已經變為常態,絲毫沒有任何「特別」之處;我們並不是無條件的反對任何特別預算。正常的政治運作,必須對每一筆特別預算審慎考慮其「特別的正當性」,如此,才能實質落實教科文下限的精神。 |
問: | 百分之十五的規定,是很多年以前在特殊時空背景下做 成的,難道絲毫都不能改變? |
答: | 當然絕非如此,我們同意在審慎研議,全盤考量之下,適度 調整百分比,但不能接受趁著民眾毫不知情暗渡陳倉,不由分說 的一舉把比例限制根本取消。 |
問: | 你們到底是否堅持百分之十五? |
答: | 請參看前面「我們的行動…」一文。 |
問: | 如果明後年的教科文預算,編出來真的不低於百分之十五,你們要怎麼說? |
答: | 我們會說:如果沒有搶救教科文的行動,也許就沒有這項成果;另外,我們想要問:如果沒有法律保障,天長日久大家不再注意了,大後年的教科文預算大幅縮水,您又要怎麼說? |
問: | 罷教罷課難道不會對學生產生負面影響? |
答: | 927的上午,既非罷教,亦非罷課,而是「罷課程」;至於學生,則可以學到三項重要事情,是任何正規的課堂裡都學不到的:
- 尊重異己的精神,因為「罷課程」行動,要由全班師生(家長 )共同商討決定;
- 理性表意見的方法與原則,決不用暴力,威脅,自毀來達到即 使合理的目的;
- 關於民主政治、現代國家資源運作的理論與實務,原理與原則 。大家可以回想一下,從小到大的社會科裡,講了那麼多國家體 制,政府結構,偉人德政,卻從來沒有談過「國家預算」,但「 錢是怎麼花的」卻是了解實際狀況最有效的方法。
另請參閱前面「我們願意非常辛苦」一文。
問: | 究竟,取消下限比例保障對教育品質會有什麼實質上的影響? |
答: | 整體而言,凍結164條對科學的影響小、對教育的影響大;對教育部影響小對地方政府影響大,對高等教育的影響小、對國民教育的影響大;對維持教育規模的影響小、對提升教育品質的影響大。最立即受到衝擊的項目有三個,都是民間透過立法院全力爭取的項目:
第一,小班小校制。這項最根本的教改工程推估需要3000億元,經過民間十年的大聲疾呼,今年教育部終於編列了第一筆預算,57億元,雖是杯水車薪,而且只是用作小班,小校還沒見影子,總比「完全沒有」要好,但是以後呢?
第二,提高學生「教育軟體單位成本」。把國小學生的教育軟體單位成本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升到3000元。把國中學生的教育軟體單位成本由3000元提升到6000元。
第三,增加學校員額,特別是國小員額。去年李遠哲院長寫親筆信給連戰院長,請拿出30億,優先增加國小行政幹事編制一至二名。行政院立刻婉拒,理由是行政院沒這份餘錢。
這三個項目是都是地方政府無力負擔的,都需要中央政府的經費投入才行。本來教育部都不接受,但是被社會和立法院拗得沒辦法,今年開始答應向行政院爭取看看。但是凍結164條之後,行政院大可名正言順地請教育部「閉嘴」。
另外,民間估計要全面落實補救教學,給學習落後學生「實惠」的幫助,而不只是把他們送到「常態班」然後聽不懂課沒人管,全國每年要六十幾億的經費。這件事到目前教育部都沒點頭,以後就更難了。吳京以後只能提倡「口頭教改」、「不花錢的教改」,用「我已經把你們分到常態班了」,來安慰大人們的良心。 |
問: | 比例下限,不會造成浮濫浪費嗎? |
答: | 「監督亂花錢」和「給合理夠用的錢」是兩回事,請參見「我們的孩子」一文中「水和田」的說明。另外,在這「兩回事」之中,前者應由主計單位核實,後者應由政策代負責機構決定;但有趣的是,這一次主導「取消保障」的,恰恰是主計單位,他們以自己監督失職的後果,做為取代政策決策的理由。參見附錄「始末」一文。 |
問: | 為什麼先進國憲法中沒有比例下限的規定呢? |
答: | 如果我們的教科文經費能達到先進國家的標準,例如「中小 學師生比」在世界各國中能排進前十五名(目前我國是第卅七名 ),再來討論要不要取消比例下限還來得及。 |
問: | 我的小孩都長大了,為什麼我還要參加「搶救教科文」的活動? |
答: | 但是,你的小孩,很快又會有小孩的,不是嗎? |
問: | 說了這麼久,但我還是不想參加927的活動… |
答: | 請勿勉強自己,也不要受到親友師長的壓力,做您自己的主人,「搶救教科文聯線」尊重您的任何決定,像尊重這塊土地上的任何人一樣! |
問: | 國家的各項預算彼此之間都有競爭性,教科文經費多一點,社會福利經費就會少一點,為什麼單單教科文要有下限保障? |
答: | 您的考慮非常深刻而切中要害,我們十分慎重的回答是:
- 面對這個無法讓人信賴的政府,我們贊成任何「弱勢預算」,例如社會福利預算,都訂出適當的下限比例;比例的多寡,則應交由全社會審慎討論;
- 比例保障的特點,不止是「水漲船高」,也是「水落船低」;如果國家總預算少了,教科文預算也會跟著少下來,反而比較不易發生「侵吞」其他部門預算的情形;
- 所以,如果重視例如社會福利這種弱勢預算,合理的方式是:也為它訂下比例下限保障;限保障時,請您熱心參 與;
- 請慎重考慮以下觀點:如果兩個小孩都需要保護,不宜因為其 中之一沒有得到保護,就主張把另一個已經得到的保護取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