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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議題論文集:
黃淑玲 1995 台灣特種行業婦女:受害者?行動者?偏差者?台灣與其他國外文獻
傳統學派:動機與生活形態
非女性主義娼妓理論也分成兩大取向。較早的馬克思學派和功能學派(functional anomie)重視社會結構因素,強調妓女來自下層社會。前者視妓業是貧窮婦女唯一的謀生方法(Engels 1972, 1st edition in 1884),後者主張妓業是下層社會婦女在正途無門之下一種非法的社會進階之道(Davis 1937)。心理(分析)學與犯罪學者(sociology-of-deviance)則主張娼妓是一種社會偏差行為,婦女從娼必然受到某些心理因素驅使。早期心理(分析)學家混淆婦女從娼的動機以及妓業的影響,認定妓女天生具有同性戀、性冷感、低能、情緒不穩等病態特質(e.g.,Glover 1943;Greenwald 1970)。受符號互動論影響的犯罪學者則認為婦女唯有遭逢家庭破碎、缺乏父母愛、婚姻感情受創、自我評價低等情境下,才比較會接受逸離社會規範的娼妓行業(e.g.,Foltz 1979; Rosenblum 1975)。另外,性別標籤理論(sexual labeling),此說結合犯罪學和女性主義觀點) 批判傳統理論漠視性別變數,強調社會以性行為分級女人,性暴力的受害者被剝奪了好女人的角色,因此容易進入妓業(Boyer & James 1982; James, Davis & Vitaliano 1982)。總而言之,傳統理論也好,女性主義理論也好,各派爭執的焦點在於婦女從娼的動機是純粹出於有意識的經濟選擇,抑或受到心理創傷無意識地驅使。
現有文獻尚無定論成妓的早年家庭及性經驗是否異於一般婦女,但探討未成年少女從娼的研究則發現不分種族與階級,這些女孩大都有被父母虐待遺棄、亂倫、強暴等創傷,且有蹺家、失學、性關係等經歷(e.g., Boyer & James 1982; Chesney-Lind & Shelden 1992; Gilfus 1988)。
在分析妓女的生活形態與身心健康,傳統文獻也展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妓女形象。在心理 (分析) 學派的筆下,妓女是病態的、自卑的、自暴自棄、人格扭曲、性趣了無、揮霍成性、沾染煙酒毒賭、情感空虛、受制於小白臉、很難跳出妓業(Glover 1943; Greenwald 1970)。相反地,有些犯罪學者報導妓女、舞女、按摩女並無特別的身心問題,純因受娼妓次文化的洗禮,原本認為娼妓行為是可恥的價值觀,已被自我防衛機構所取代,而得以維持正面的自我形象(Bryan1978 ;Hirschi 1962; Hong & Duff 1984)。
另有幾篇研究發現三種不同版本的妓女生活形態:有些妓女過著類似家庭主婦的規律生活,與家人住一起,積極存錢、為將來打算,且自信十足。有些妓女酗酒、用毒、來往的同儕都是皮條客、妓女等圈內人。第三種型妓女涉及偷竊、販毒(Jackman et al. 1963; N. Davis 1971; Exner et al. 1979; Perkins & Bennett 1985)。至於什麼因素造成妓女迥異的生活方式與自我形像,這些研究都沒有分析。
台灣文獻
在台灣方面,我們分析現有文獻,發現婦女從事色情的動機已隨社會轉型趨於多元化。謝康(1972)、Wolf(1972)、Tsung(1978)、McCaghy & Hou (1993)等學者提出的貧窮、重男輕女以及孝道觀念,不敷解釋1980-90年代台灣婦女從事色情原因。台灣婦女從事色情的多元化動機,可以在唐學斌1983年的調查看出端倪。唐氏在台北隨意抽訪101位20歲以上賣春者,36%受訪者的動機是個人興趣或追求富裕生活,42%改善家計,22%被迫、寂寞或其他原因。這些受訪者的教育程度相當高,46%有高中五專或大學程度。半數受訪者認為自己的生活刺激絢爛,但同樣多的人承認如果時光可以倒流,她們不會進入這一行。
此外,幾篇探討未成年少女從娼的研究,和國外的文獻一樣,發現絕大多數的少女來自經濟較差、父母離異或早逝的家庭,且遭遇性侵害、逃家、輟學、抽煙、吸毒、打架、性關係等經驗(王秀絨 1984;台北市少年觀護所 1990;伊慶春 1992;陳慧女 1992;陳皎眉1995)。
總之,上列台灣娼妓研究,有的已過時效,有的缺乏理論分析,無法反應1980-90年代台灣婦女從事色情行業的動機、導因、經驗與後果。台灣女性主義者和美國姊妹一樣,對於特種行業婦女的經驗所知不多。
本研究乃針對女性主義理論漠視妓女的差異性,採用異質性高的樣本,環繞三個問題探討台灣婦女進入色情行業的動機、導因與後果是否因人而異以及因何而異。這三個問題是:(-)婦女進入色情業的動機是否因年齡、階級、族群、以及行業種類而有不同;(二)社會結構 (階級、族群、兩性不平等、性別角色)、家庭因素、個人經驗,三個層次的因素如何相互影響婦女進入色情工業;(三)年齡、最初動機、行業種類、在業期間,此四項因素是否影響色情行業婦女的生活形態、自我概念以及身心健康。“動機”在本論文指受訪者的自述動機,導因則指社會結構、家庭背景、性暴力、家庭暴力、性經驗、學校與工作經驗等促成動機形成的因素。
黃淑玲:台灣特種行業婦女:受害者?行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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