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C)frontier 1998 任何形式的運用,請先徵求作者及主辦單位同意。伍、婦女之工作平等
有關職場的性別歧視,不僅反映在「同工不同酬」上,更嚴重的是結構性的「性別行業」,也就是職業區隔的問題。譬如男醫師、女護士,或男經理、女秘書......等等。而因為性別行業的性別薪資差異,更徹底的反映職場上對女性的歧視。
因此女性勞工要求薪資平等的訴求不能只停留在「同工同酬」的層面,而更需往前一步要求「同值同酬」。中正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嚴祥鸞在「她們的真正平等工作權──同工同酬到同值同酬的意義」的論文中特別指出,工作場所的性別區隔是社會制度以及政策形塑的結果;本質上不只是原因,而是工作場所性別歧視的形式。而實際上,所謂女性行業或職業,其所需的技能、努力、責任和工作條件、環境和男性的行業或職業是一樣的,但是她們薪資就是比男性低。為達到兩性的薪資平等,必需透過政策和法令的改革,才能改變。
目前台灣的勞動基準法雖有「同工同酬」的規定,但是卻不能解決因性別行業區隔造成的「不同工」且女性薪資偏低的結構性歧視現象,因此更需往前一步要求「同值同酬」;而所謂「同值同酬」,是指任何女性行業或職業,所需的技能、努力、責任和工作條件,和男性的行業或職業一樣時,其薪資應該要一樣;並藉此打破性別行業、職業區隔對女性的結構性薪資差別待遇。因此,女性要求薪資平等,應該包括兩部份,即同工同酬及同值同酬。而另一更嚴重的歧視,即是女性的次級勞工位置及不穩定的勞動生涯。
性別行業與職業區隔不僅是使女性在薪資上低於男性行業,同時亦是矮化女性的工作能力;女性被放在「做簡單的工作、不必技術的」工作位置,這種情形最明顯的是製造業中的女性作業員。工廠中的女性勞工總是被安排做簡單、單調、瑣碎的基層工作,而管理階層則清一色是男性。
因為女性被安排做最簡單、最基層的工作,因此她們工作被替代的可能性也高;這種現象也造成女性工作權較缺乏保障的事實。工廠精簡人事、要裁員,通常女工會被第一波被裁員,譬如發生在八十五年四月的永豐餘公司久區堂廠女工裁員事件即為典型的例子。
因此,在職場上女性被歧視的現象,除了性別行業、薪資不平等之外,更嚴重的是女性被視為「次級勞工」,她們做最瑣碎、缺乏技術的工作。而與此相關連的是,女性勞動生涯的不穩定性,她們在勞動市場幾進幾出,很難累積工作資源,或是成就工作上的表現。但是這樣的問題,牽涉更廣的是整個父權社會、文化對女性的歧視和貶抑,女性最重要的社會功能被認為是「照顧家庭」,工作只是暫時性的、其工資也只是「補貼性」的。
父權社會與文化對女性的貶抑是女性在工作職場受到歧視的一個根源,而這也吻合企業主希望獲得廉價勞動力的利益。這是探討女性勞工在職場受到歧視問題的「雙重壓迫體制」。
另一值得關注的問題,是關廠所造成女工失業的危機。從1980年代開始,台灣因著經濟發展的因素,許多原為女性勞工集中就業的勞力密集產業大量移往東南亞、中國大陸等發展中國家,造成近年來台灣女性勞工結構性的失業現象。而由於台灣勞動法令不夠周延,在關廠風潮中,女性勞工不僅工作權喪失,甚至她們過去的勞動年資所累積的退休金權益也無法獲得保障,因而造成許多的關廠抗爭事件。面對這一波的關廠風潮,應該採取相關的措施,以杜絕或規範企業主惡性關廠之情形,並擴大對婦女就業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