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中期以後婦運團體不斷出擊(見表 1),創造了全國性的政治議題,諸如雛妓問題、婦女工作權、選美及色情問題、教育改革及家內平權等等。相關政府機構對於婦女團體的造勢也被動地、選擇性地予以回應,特別表現在意識型態上不必做重大調整,實質上不必做具體承諾的舉動。例如新聞局於1990年大焚色情刊物,自1991年起勞委會舉辦系列婦女工作權研討會,1994年內政部長吳伯雄、法務部長馬英九參加華西街慢跑等等。相形之下,要求政府做實質配合的議題則阻礙重重,難見績效。1991年10月19日男女平等工作法草案在立法院內政、司法聯席審查會上普受肯定,當時正值年底國民大會代表改選前夕,政治資源分配、統獨爭議是公共論述焦點,女性工作權對政權不具威脅性,其重要性和政治意義未引起注意,因此沒有出現有組織的反對行動,行政部門也一反往例,沒有立即提出相對法案。而民意代表在可以贏取女性選民好感,又不必付出政治代價的前提下,支持此案。不過審查會消息披露後,引起資方反彈,執政黨也透過政策會要求黨籍立委緩議(婦女新知 1991:4)。此案拖延至今(1995年),尚未排入議程。正風專案雖曾頗具聲勢,但實施一年後,根據警政署統計,前半年的執行效果是後半年的三倍,亦顯得後繼無力(暢曉雁 1988a:16),以致婦運團體在往後幾年必須持續施加壓力。
婦女運動雖難求立竿見影之效,但婦運團體的積極性格對久居正統的國民黨的婦女政策和婦女機構仍產生了衝擊,1988年7月國民黨十三全大會通過的國民黨政綱,便有部分條文關係到婦女和女工福利,其中有貫徹男女平等、擴大婦女發展機會的宣示性主張,卻也包含推崇傳統美德、肯定女性家務角色的條文【附件 1】,顯示出執政者一方面已感受婦運力量不容忽視,另方面又難以擺脫舊勢力的制約,而試圖兩面安撫。1989年1月至5 月,救國團在二十一縣市相繼成立真善美聯誼會,以婦女為工作對象。 1989年9 月,在歷經尖銳的內部鬥爭之後【註 2】,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婦女工作會改組,李鍾桂接替錢劍秋任主任,力圖改變過去的「 老大、權威」形象,廣邀縣市幹部(而非如過去僅限於省級幹部)參加幹部會談,主動與婦運團體接觸(暢曉雁 1988b:16),並舉辦各種研討會。1990年底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亦經改組,這種種演變都是國民黨為因應婦運所創造的社會需求,而必須有所調整適應。
民進黨於1986年11月通過黨綱,後經多次修改,婦女部份則未有重大變動。民進黨黨綱雖標舉福利社會,其婦女工作與福利方面的主張【附件 2】卻與國民黨大體相似,都是著眼於減緩婦女角色衝突的壓力,卻無意根本改變性別分工。在組織方面,雖然黨章第十一條規定「得設婦女黨部」,目前則僅止於委員會的層級,(與原住民相同),較其他部門享用較少之政治資源。現任婦女發展委員會執行長彭婉如,曾是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有多年婦運經驗,與婦女團體互動關係良好。應有助於婦女議題政治化。
自1989年7月開始,婦女新知聯合其他民間團體在公職人員選舉前公布立法委員問政評估,並發表「十大婦女聯合政見」【附件 3】,同年8月,婦工會提出「八大婦女共同政見」(後改為十二大)【附件 4】,與前述團體之「十大婦女聯合政見」大致雷同。在1989及1992年立法委員選舉期間,候選人或許未能深入了解婦女政見,但普遍予以肯定,甚至採用(梁雙蓮 1990:8-9); 1992 年各地婦女新知舉辦的婦女政見聯合發表會中,多數候選人也都能在女性選民為主的場合,就婦女議題侃侃而談,顯示出性別政治意識在全國性選舉中已不再被全然漠視。
除了對政黨和政府發揮影響,婦運團體也主動和從政者,特別是女性民意代表,長期接觸,保持合作,至90年代關係更為密切,近年來曾多次與葉菊蘭、呂秀蓮、謝啟大等立委分別就防止性侵犯、修改民法新屬篇、防治愛滋病等議題合辦公聽會。即使民代和婦運團體對某些議題著眼點不同,例如民法親屬篇 1089 條釋憲案,謝啟大立委主張體制內遊說,婦運團體偏向體制外抗爭,二種手段並進,促成了大法官會議做出了父權優先條款違憲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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