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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參政–體制外的運動∼激進化婦運


  七0和八0年代的台灣婦運不論在基本主張和行動策略上都明顯的呈現自由主義的傾向,活動的範圍也大致在爭取公領域內男性政權規範之下的男女平等,而並未挑戰更深層的性別機制,甚至有去性化的傾向,亦即有意忽視女性的性別處境,而著眼於抽象的社會公平,或在男性社會的正義原則下尋求支援。例如呂秀蓮(1977: 173-174)當時反對婦女保障名額的理由是︰「…保障弱者之設,便阻礙了強者充分發展的可能,保障婦女的當選--或者任用、錄取--名額,自然侵犯了一齊參與競爭的男性的當選、任用或者錄取的機會,是絕對的有欠公平,也是應該亟亟予以廢止的。」【註 3】)婦女新知在1984年爭取墮胎合法化的時候,避談女性的身體自主權,而突顯無知、純潔少女非主動性交而懷孕的可憐處境,懇求父權決策者的施恩和社會的同情,以通過優生保健法為濟助的手段。為了迎合執政黨的人口政策,婦女新知也不得不肯定優保法的主要意義在於控制人口成長,以及減少因人口品質不佳而產生的社會成本(顧燕翎 forthcoming)。九0年代初期,民間婦女團體仍徘徊於「女性中心路線」和「務實路線」的兩難抉擇,除了婦女新知以外,多數婦女團體為了快速有效達到組織目標,儘量避免和現有社會衝突,爭取與體制合作(黃毓秀 1991:23)。

  不過數年之間,婦運便因團體和成員增加以及議題多樣化而蓄積了更多的主體性和動員力。選擇民法親屬篇為切入點更穿透了女人之間的階級與文化差異,指向其共同處境--在父權家庭中的劣勢位置。民法親屬篇的修法行動不僅從頭開始完全由婦女團體主導,並且1995年3月8日在立法院前各團體代表輪番登上宣傳車,公開明白表示,我們不和壓迫女人的法律妥協,要求的是全面修法、澈底修法,不打折扣,而且寧可不要敷衍了事、矇混過關的局部的、階段式修法,也要透過艱難漫長的修法過程來暴露男權社會打壓女性的手段,喚醒女人的憂患意識。這不僅是婦運策略激進化的結果,也是促使婦運激進化的開始。

  在策略方面,婦運亦由早期的靜態、室內活動演變為動態、靜態、室內、街頭策略交互運用。1994年起,並且加上聲請大法官釋憲的方法,來突破過去國內法學者認為憲法不能直接對人民私權行為發生規範力的主張。1993年女性學學會成立以後,善用其社會優勢位置,以記者會、公聽會、電視辯論等方式,為婦運拓展媒體空間。

  自1985年至今,台灣婦運持續關注的主要議題按時間先後來看,大致按照以下的順序發展: 救援雛妓、爭取男女平等工作權、提倡兩性平等教育、主張政治改革、建立家內平權關係以及倡議身體自主。其他比較具有階段性目標的議題則有監督少年福利法之通過,(此法也可視為救援雛妓工作的延伸與落實,)爭取夫妻分別報稅制度,以及在兩岸婚姻關係中確保台灣妻子的權益等等。除了救援雛妓,其他各議題的處理都呈現清楚堅定的女性主義立場,救援雛妓活動則類似墮胎合法化,在戒嚴時代為了廣泛動員,不得不部分採取訴諸父權保護心態的手段,因而結盟對象包括在性別議題上一向採取保守立場的團體與個人。在當時的社會情境中,性活動即幾近於男性消費女體,所以女性主義者與性保守人士產生了部分交集,而訴諸道德的禁慾主張也頗符合主流的社會價值觀,所以緊接著87年大規模而且密集的救援雛妓行動之後,就有88年的掃黃行動與焚燒色情書刊,1990年婦女救援會更主導色情海報大獵殺行動,新聞局也大力配合,同時銷毀了150萬冊色情書刊,如此對性事採取嚴厲禁絕的保守與保護態度也反映在1990年12月22日婦援會所主辦的「還我們一個平安夜」的活動中,這個源自美國,由大學女生激烈爭取行動權的“Take Back the Night”活動,在台北演變成了侷限於台大校園一角,由男性警衛守護,以紙花、月光與輕柔的歌聲為媒介的只有一晚的女性聯誼活動。

  一年之後,同樣處理身體自主權的反性騷擾行動由於主辦單位不同,並且發生在國內媒體深入報導美國著名的性騷擾案「希爾教授控訴湯馬士法官」之後,無論在主張或行動方式上都比數年前反色情激進(或者更女性中心),尤其是1994年5月22日的女人連線反性騷擾大遊行,首次不必借重政治及其他社運團體,純粹以女性議題為訴求,便足以組織大規模的街頭行動【註 4】。也就是在1994年,當婦運蓄積了足夠的政治意識和政治影響力,將性騷擾、性侵犯等過去被視為個人的、隱私的問題推入公共政治論述,當成社會問題來謀求解決時,其他更為隱晦的議題,如女人的情慾,也得到了比較大的女性論述空間,而不再由男性醫師或性學專家壟斷。1994至95年間的情慾論述(註5)雖以非組織化的形式進行,卻是首次由女人自己在公共空間談論,企圖將個人的私密問題轉化為公共政治議題,也引發了婦運內外的廣泛辯論和主流媒體的重視。婦女對自身身體、慾望、自然的重新省視定義、對文化常模的另行解釋,從表面上看,屬於個人的、內省的行為,不致引起政治衝突,也不屬運動型態,然而經由集體認同而可能激發的政治需求,以及態度和行為的改變,卻具有重塑女人和國家以及婦運和社會關係的巨大潛力,而這股潛力一向為從政者忽略。

  90年代以後的婦運一方面以更激進的手段追求體制的改造,以多變化的策略吸引媒體及大眾注意,同時也更大膽地探索女人心理、身體、文化的無限可能,(1993年女學會的成立,以及1994年女書店的開業都屬於這個新的開發過程), 而這種種可能都將賦予政治改革更豐沛的想像力與活動力。

 


婦女參政--體制外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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