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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台灣婦女的處境:人口與家庭

 

  台灣是人口密度非常高的地方,至1996年12月底止,台灣地區總人口數已達二千一百餘萬人(21,525,433人),其中女性有一千零肆拾柒萬餘人(10,459,635)人,男性壹千一百萬餘人(11,065,798人),女性佔了總人口一半(48.59%)。

  今日台灣的女性們,生活的風貌如何?生、老、病、死等大事,又是如何地進入她們的家庭生活?本篇分別從一般女性的婚姻狀況和生育行為,以及特殊的女性家庭處境來了解。

 

生育

  台灣的人口自然增加率從 1994 年以後就一直維在 10% 以下,粗出生率則約為 15% 。育齡婦女的生育率亦逐年下降,1991 年以後就一直維在 60% 以下,1996 年則為 54% 。出生嬰兒的性比例則略偏高,歷年男嬰/女嬰比例皆在 106 以上,1997 年則為 105.5 。而根據一項主計處的調查,1993 年中十五歲以上已婚女性的平均生育子女數是 2.98 人,第一胎的平均生育年齡是 23.66 歲(行政院主計處,1993)。

結婚、離婚與喪偶

  1996年台灣地區十五歲以上女性以結婚有偶者(58.92%)最多,其次是未婚(29.96%),離婚(3.32%)及喪偶(7.08%)則居末。但是從長期趨勢來看,離婚和喪偶婦女的比例有增加的趨勢(表1)台灣地區的粗離婚率在 1976 年以前都維持在千分之 0.5 以下,至 1996 年卻達千分之 1.68 (表2),平均每日約有 98 對離婚。

  女性的平均壽命比男性長,女性喪偶的比率比男性高很多。以 1996 年為例,女性喪偶者是男性的 3.3 倍,女性喪偶者之中又以 70 至 74 歲者最多(表1)由於台灣過去的社會保險體系是以進入正式勞動市場者為主,在家料理家務或以農業、家庭副業為業的女性,是被排除在外的,年老喪偶之女性祇有非常少數可取得保險給付(參見福利篇),理應能維持老年所得穩定的老人津貼又付之闕如,老人休閒或安養照顧更嚴重不足,讓老年喪偶女性置身於相當不安、不利的生活情境。

單親家庭

  究竟台灣有多少單親家庭?由於對單親家庭的定義不甚相同,學者提出的推估數字也就略有差異,例如 1989 年二項研究估計單親家庭的比例分別是 6.5% 和 7.5%,1990年的行政院戶口普查資料中的單親戶則佔 10.85 %。這些研究共同的發現是:近年來單親家庭有逐漸增加的趨勢(林萬億、秦文力,1992;王麗容,1994)。

  不論是因為離婚或喪偶而結束原有的婚姻關係,單飛者都必須面對生活上的重大變化。尤其對單親家庭而言,其經濟狀況多半變差,單親家長必須負擔教養子女、就業、家務照顧等多重任務,又要應付自身情緒上及生理上的變化等,可說是處於高度壓力下的家庭

  根據統計, 30 歲至 44 歲之間的女性離婚比例最高,約佔女性離婚者的六成(表3),處於此年齡層的婦女,子女幾多未成年,可說是照顧負擔最重的時期。 分居、離婚或喪偶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僅 27.6 %,而同樣處境的男性卻有 49.6 %,從這兩者的差距(表12)可發現,就業市場與福利系統對離婚、喪偶女性的不友善(排斥、缺乏良好的托兒系統等),使得單親女性要進入勞動市場以養活自己和家庭很不容易。根據 1988-1994 年資料的分析,女性單親家庭淪為貧窮的機會一直維持在 20 % 至 25 % 之間,而以女性為主要經濟來源的雙親家庭,也有 17% 至 19% 陷入貧窮困境(表28)。更何況現有的法律系統其實仍不利於女性(參見法律篇),女性單親的處境往往更為艱難。

小結

  成功的家庭計劃政策,讓台灣的人口成長得以疏緩、育齡女性的生育壓力減輕、男女性比例也趨於平衡中。成年女性選擇結婚組織家庭者仍佔多數,但離婚人數的增加,以及因離婚或喪偶、加上社會支持系統的不足所導致的女性生活上的壓力、經濟上的匱乏,是有待關注處理的議題

參考書目

王麗容
1994,「單親家庭與社會變遷」,關懷單親家庭研討會。台北,家庭扶助中心。
林萬億、秦文力
1992,台北市單親家庭問題及因應策略之研究。台北,台北市政府發展考核委員會委託。
行政院主計處
1993,台灣地區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報告。
陳建甫
1996,台灣相對貧窮家戶的現況與變遷 社區發展季刊 75期
'98 台灣婦女處境報告
☆ 女性與法律 ☆ 婦女與健康 ☆ 婦女的福利處境 ☆ 女性的工作處境
☆ 婦女與教育 ☆ 婦女人身安全 ☆ 女性的政治參與
☆ '98 台灣婦女處境報告之相關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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